“这块皮肤是之前受伤的,医生说有过几年后才会渐渐有知觉。” “是啊,还好骨头好得没那么慢。不然要卧床几年,再好的修养也在这日复一日的卧床中消灭得干干净净。” 易子心仔细地给他按摩,“情况会一点点变好的。等天气暖一点,我们坐轮椅出去踏青,好吗?” “嗯,让你提前感受一下伺候人的艰辛。” 易子心闻言哈哈大笑,“伺候大人比伺候小孩子容易多了。林林小的时候闹起脾气来真是怎么都没辙,他也不哭不闹,就一个人蹲在小角落里闷不吭声,不吃不喝。不答应他的要求,他就能一直蹲着。我基本拧不过他。” “当父母的有拧得过孩子的时候吗?你对林林而言,是他的父母了。” “是啊。这么早就有当人爸妈的经验了,以后再养孩就有经验了。” 霍宛顺着她的话头问下去,“想养几个孩子?” “你想要几个?” “两个就够了,最好是一儿一女。不过,我们家的基因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直都是生的男孩儿。好几代了,只有安安一个女孩子。在安安出生之前,我妈妈都好想去领养个小女孩儿回来。” “可你们还是不愿意从外面领养孩子。是觉得外面的孩子基因不好吗?” “倒没有这方面的原因,只是家人都不喜欢攀缘,更爱顺其自然。老天爷给什么都接什么,一定有它们的安排。”霍宛笑道:“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久了,也容易有这样的想法。” “你们给人的感觉很好,是那种家族内部很详和的感觉,但有依旧有危机感。”易子心由衷地说道,“你们的状态是一个人最好的状态,无论是孩子、大人还是老人,都是你们那个年龄段最好的样子。” “你以后也会有的。另外,你现在也是你这个年纪最好的状态。” 易子心点了点头,她也不需要在这方面谦虚,“感觉舒服一点了吗?” “舒服多了。身体的血液也有了流动的驱势。” “我之前跟黎阿姨学的,她的技术更纯熟。” “她是学这方面的,这些年也一直在为顾叔叔调养身体。她已经是这个领域的专家了。” “她和顾叔叔有孩子吗?” “没有。顾叔叔的身体从小就不好,很难有孩子。” “他们的感情那么好,没有孩子也有些可惜。” “具体的情况不清楚。如果真要有,还是能通过手术拥有的,更多的原因是他们不想要。顾叔叔身体不好,带着他基因出生的孩子有很大概率是个先天不足的孩子。他在生死之间挣扎无数次,知道病痛的痛苦,不愿意因为一己之私生个有可能带病的孩子。” 易子心想了想也是这么回事,“他们两个感情很好,没有孩子总觉得有点可惜。” “有孩子也不一定好。教育好了才有价值,教育不好就是为社会、为国家培养了一个不安定的因素,还不如没有。” “说的也是。我前段时间看杨姐的朋友圈,她在给凡凡辅导功课,说差点被气出心脏病和脑溢血。弄得我也跟着提心吊胆,以后林林他们上学了,我不得疯了?”易子心说的时候是带着笑的,毕竟真没尝试过辅导孩子功课,不知道是怎么个酸爽体验。 “现在的老师别的业务太多,没有这么多心思放在孩子们身上,他们大部分的时间放在维护自己未来事业发展或其他收益上。不过不排除有很多优秀的老师,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学生。” “嗯。我上次关注了一下店铺附近的小学,一个班六十多个人,如果我是老师,我没有办法每个孩子都照顾到。再加上每个孩子有自己的个性,照顾的方式也不一样,一味的用爱去对待也不是办法。老师也不是个机器,有时候也会带着情绪工作。” 霍宛应了一声,两人慢慢地聊了好久,直到按摩结束,才勉强止住了话题。 霍绯他们三人也带着霍淼一起过来了,还带了早餐。 霍淼坐到病床边,上下打量霍宛,“大哥,你变了好多。” “变什么了?” “眉目柔和了。” “以前我很凶吗?” “不是凶。是没有人情味。” 霍绯恨不得当场跟霍淼一个大大的赞,真是年轻无畏啊,什么话都敢说。 霍宛笑道:“现在有了?” “现在有了,变得更可爱了。” “难得得到淼淼的夸奖,我争取变得再可爱一点。” 霍淼朝他露出了一个笑容。 霍淼比霍绯大一岁,比禇行睿和霍以安在两岁多。 家里就他们四个的年龄最接近,也最能玩到一起。 霍淼问道:“大哥,你什么时候好起来?” “还不知道。有你的关心,我相信我一定会更快的好起来,争取下个月开始复健。” “到时候我有假期就过来陪你练。” “好啊。到时候就麻烦你了。” 霍淼说着张罗了小桌子,将他们四人带来的东西摆到桌子上,一边吃早餐一边聊天。 研究所里的病房就属霍宛的病房最不像病房,每天访客最多,聊的时间也最长,一个二个显然并不是过来探病的,反而是来这里聊天的。 这不,四个小家伙刚提着东西没走几分钟。 秦宇和叶盈玉就来了。 秦宇打量了霍宛的气色,说道:“黎明瀚特担心你会残废,又没轮到他休假,急得挠心搔肺的,就让我过来看看。” 霍宛横了他一眼,“他要是不让你来看一眼,你还不愿意来?” “大过年的,来探病多晦气啊。” “你可以滚了。” 叶盈玉闻言皱了皱眉,本来就没有表情的脸更冷了。 秦宇怕她冲上去用暴力解决,连忙说道:“我和霍宛在开玩笑,你不用翻脸。” “我没听出开玩笑。”叶盈玉淡淡地说道。 声音依旧是以往的清冷。 “我们交谈的方式就是这样的。” “你们真奇怪,是好朋友还让对方滚。”叶盈玉淡声道。 秦宇和霍宛对看了一眼,霍宛说道:“这是我们男人的表述方式,你可能不习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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