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后,霍少宠妻成瘾_第一千八百八十三章 我还是更喜欢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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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们随便挑一条路走,走到你累了再回家。”
  “累了可以在车里休息。”
  “好。”霍洛发现才过了一天他就已经忍不住想宠着她了。
  不过,霍洛还是在路过床品店的时候,买了一条毛毯,免得她冷。
  倒不是真想让她在车里休息一晚,等她累了可以在就近的酒店里休息,窝在车上多难受。
  冯韵之见他提着毛毯出来,忍不住掏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霍洛应付偷拍已经很有一套了,感受了镜头的方向之后,便任她拍了。
  上车后,他还问道:“拍高兴了吗?”
  “还是觉得你好帅好帅,无论从哪个角度都很帅。”
  “那你好好看看,很快就审美疲劳了。”
  “不会。我都看了你好几年了,还是觉得你好看。”
  “下次带你去见我几个哥哥,他们更好看。”
  “客观角度上他们可能更好看,可在我眼里,我还是更喜欢看你。”
  霍洛的心尖都被她的话说得甜了。
  有几个男人能抵得住她一本正经的情话和夸奖?
  霍洛握住她手,放在嘴边轻吻了好几下才放开她的手。
  冯韵之只剩下害羞了。
  霍洛要选择路的时候都会问一句“往哪儿”,冯韵之都会回他“选人少的”。
  于是,所有的选择都是人少的道路。
  两人一路把车开出了殷城,却谁都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一直开到凌晨一点,才在榕城停了下来。
  冯韵之在车子停后才睁开眼,看到车窗外的酒店大门,着实愣了一下。
  她茫然了好几秒,才问道:“我们是到我家这边了吗?”
  还没等霍洛回答,她又接着说道:“原来在殷城随便挑一条人少的路就能到我家啊。”
  霍洛忍不住上手捏了捏她那看起来手感很好的脸,“先上楼休息一下。”
  冯韵之以手掩唇,打了个小小的哈欠,“我家在这家酒店有特定的房间,终身免费。我去找他们拿房卡。”
  “我这是抱到土豪大腿了吗?”霍洛挑眉笑问。
  “不不不,我家比起霍家还差得很远,只是小打小闹。如果去别的地方,我一定会让你破费。来我家这边,我要尽地主之谊。”
  “嗯。”霍洛下车为她打开车门,说道:“不怕你家人知道你跟一个男人过来吗?”
  “他们要是好奇会直接来问我的。”
  “明白了。你们的家庭关系也很好。”
  冯韵之含笑点头,“我爷爷很欣赏你们的教养后代的方式,有心把我们家也培养成这样。不过,我们家还是没有你们家做得好。我和我哥哥的感情很好,跟其他堂兄弟姐妹的关系只能说是一般,大家的攀比心太重要了。就像我,毕业之后最该走的路是回家,跟我哥哥一起打理公司。不过,我还不想这么做。我哥哥有能力把家里的产业打理得很好,我的能力不差,但跟他相比还差一大截。”
  “我要是回家,对他的不少工作都有影响。不少伯伯叔叔他们明面上不说什么,私底下都说我蠢。可我没有必要跟我哥哥争啊。我和我哥哥一起长大,他是什么样的人我很清楚,我只有他一个哥哥,他也只有我一个妹妹。我们在彼此的生命里都是别人没有办法替代,不会因为钱、权而破坏的。”
  霍洛认真听她的话,“你说的对。你们在彼此的生命里都没人能替代,都是彼此的唯一。”
  “我爸不怎么经商,把我爷爷分给他的那份产业打理得很一般。我哥哥接手之后才好一点,现在我们家的财富已经是当时的好几倍了。我哥哥除去之前的那些财富,身价也有十位数了。现在家里的亲戚就祈祷着他无后,我嫂子只生了个女儿。”
  “你哥在意吗?”
  “他根本不把这些事当成一回事,儿子、女儿在他眼里都是一样的。我嫂子压力很大,她容易被人的言论影响。”
  “如果她想做这方面的手术,我可以帮忙联系相关的人。”
  冯韵之:“我先替我哥哥和嫂子谢谢你。回头我跟他们说一声,看看他们的想法。”
  “嗯。”
  冯韵之在前台出示了相关证明,拿了两张房卡。
  前台工作人员见他们进了电梯后,便拨了一个号码,说道:“冯总,大小姐回来了,带着一个外形很俊朗的男人来酒店住。”
  冯岷之:“男人?韵之带男人住酒店?”
  “是的。拿了两张房卡。”
  “好的。你安排人密切关注他们。”
  “是。”
  冯岷之一头雾水地放下手机,仍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韵之这是想做什么。
  回家也不打声招呼,还带了个男人回来。
  这是要直接跟他摊牌吗?
  可昨天晚上他们才刚通过电话,没听她提起过。
  冯岷之凝眉思考了一会儿,决定给阿欢打个电话。
  阿欢在手机响了一声之后就接了。
  冯岷之单刀直入道:“小姐怎么回榕城了?昨天都没听她提过。”
  “小姐回榕城了?”阿欢也很惊讶。
  “你不知道?你没陪在小姐身边?”冯岷之的音调蓦地拔高了。
  “是这样的,今晚小姐跟霍先生出去吃晚饭,一直到现在都没回来。我以为他们是在殷城,没想到去了榕城。”
  “你都没打电话问问韵之?”
  “小姐很喜欢霍先生,今天是她跟霍先生成为男女朋友的日子,我不便打电话找她。”
  冯岷之沉默了半晌,“是霍洛?”
  “是。”
  “我知道了。”冯岷之放下手机,脸色便沉了下来。
  齐昔莳推开书房门,就看到冯岷之沉着脸,便问道:“怎么了?工作不顺?”
  冯岷之收起一脸不愉的表情,“韵之回来了。”
  “回来了?我怎么没听人说?”
  “在家里的酒店里。”冯岷之又补充了一句,“跟一个男人。”
  齐昔莳一脸诧异,“韵之有男朋友了?”
  “阿欢是这么说的,两人本来是在殷城吃晚饭,结果直接把车开到这里来了。”
  齐昔莳闻言轻笑了起来,“看来韵之是真的恋爱了。”
  “别笑!我总觉得不太寻常。韵之傻乎乎的,容易被人坑。”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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