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你就不能盼着我点好吗?不是让我去搞基,就是觉得我会成神经病。” “最坏的打算我都做了。你选其他的路,对我们而言就都是礼物。” “你们的要求还真低。” “对呀。我们家对孩子的要求不一直都这么低吗?不缺胳膊不缺腿,活蹦乱跳的就行。” 霍洛默默给他大哥竖了个大拇指。 这时,三个小家伙也陆续下楼了。 几个人一起吃晚饭,就开车四处去溜达了。 他们也确实有一段没有好好在一块儿了。 霍洛则自己开车去了图书馆,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随便找了一本书翻开就看。 那是一本很典型的小地方的图集志,也不知道是怎么混进图书馆里来的。 写的东西都带着灵异的色彩。 霍洛起初还觉得挺搞笑,后来看下去之后也觉得写得还行。 就在他把那本书看到2/3时。旁边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霍总……” 霍洛漫不经心的抬头,看到了一张熟悉中又带着陌生的脸。 那是一个年轻的女孩,戴着一副圆溜溜的黑框眼镜,几乎把她1/3的脸给挡住了。 笑容怯生生的,但又单纯的可爱。 女孩见他抬头,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露出了个略显局促的笑容,“我刚才还以为我看错了,走过来才发现真的是霍总你。” “冯秘书,你跟朋友过来看书?” 冯韵之连忙摇了摇头,“我自己过来的。” 霍洛没有什么语气波动的哦了一声。 冯韵之还想说点什么,可是又没有什么话题,于是朝他鞠了一躬,就往一排又一排的书架中走去。 霍洛低头就是把手上的书看完了。 见时间还早就起身,把书放回原来的书架上,又随便抽了一本。 他绕了个道,就看到冯韵之踮着脚要拿书架倒数第二层的书。 她个子太矮了,就算踮着脚依旧拿不下来。 霍洛走过去,轻松的把那本书拿了下来,放到她手上,“怎么不叫管理员帮你拿?” “我不好意思麻烦他们。”冯韵之小声地说道,脸有些发红,不太敢看向霍洛,可还是很认真的说道:“谢谢霍总。” 霍洛散漫的应了一声之后,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坐下。 冯韵之看着他好看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处,脸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红了起来。 她垂眸看向手里的书,用手轻轻的摩挲着霍洛刚才拿过的地方。 然后挑了一个可以看到霍洛的地方坐下,翻开书,慢慢地看了起来。 霍洛跟家里的其他人一样,他们在学校里是所有书都略过一遍。 长大之后反而看到没有那么多,只是偶尔会看一下。 他们看书,有时候就像在打发时间,并不是想从这些书里得到什么启示和指导。 他们要是想知道这些自己撸起袖子就可以写好几本了,也许在写作的过程中能把自己想不透的问题想清楚了。 可他们又不是没事干为什么要去写东西? 安安不一样,安安她是喜欢。 让他们这群连写作文都不愿多写一个字的人去写书,那真是挺要命的。 霍洛一目十行的把第二本书又看完了,觉得也挺没劲的。 平时忙的连轴转的时候,恨不得有个十天八天的休息时间,让自己好好休息一下。 结果真的给自己腾出一点时间休息了,却连一个上午都忍不了。 霍洛略带烦躁的把书合上,把书放回书架就大步离开了。 冯韵之在角落里慢慢看着他的身影消失,把目光再放回书上的时候,已经看不下了。 她喜欢霍洛,也是因为霍洛才应聘进公司的。 只不过她的外形太不出色了。 别人说的宽容一点,她是可爱。 可真跟漂亮沾不上什么边。 她这样的心思也只是她自己知道,说给别人听别人都会嘲笑的。 冯韵之也不知道她的喜欢对别人而言有什么价值,对她自己而言就是很强大的内驱力,能够让她更专心地钻研工作上的事。 她成为霍洛三个秘书中的其中一个,因为她不善于交流,她在秘书里存在感也不是很强。 平时各方面的安排就都交给她,几乎没有出现任何纰漏。 她的价值也就在这里了。 其他的两个秘书,一个已经结婚了,另一个跟她一样喜欢着霍洛。 只不过跟她不一样的事,那位秘书很大胆的表现出来了。 每天都打扮的很漂亮,就想在霍洛面前多刷存在感。 冯韵之是羡慕她这样的做法的。 喜欢一个人要是连争取的勇气都没有,那喜欢的还不够深。 可她是真的很喜欢霍洛,从霍洛以学长的身份回学校演讲的时候,她就被深深地迷住了。 一直到她大学毕业,她想的还是要考进他的公司,为他工作。 可她胆子太小了,又容易害羞,什么都不好意思表现。 她喜欢了他这么多年,甚至都不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 一想到这个,她有时候都坐不住。 她无数次想过要改变,他在别的方面改变的也确实很好,唯独感情上的事一直不按照她的意志行事。 她很清楚如果这样的话,她的暗恋就永远只能是暗恋,根本不会成功。 她甚至连告诉霍洛的勇气都没有,那这样的喜欢于己、于人又有什么意义呢? 冯韵之觉得她得早点鼓起勇气把这件事情告诉霍洛,她想亲口告诉他,哪怕他拒绝她也没问题。 她要是连告诉他的勇气都没有,她就太废了。 冯韵之想到这里,也没有心思看书了。 把书还上之后,就拿着包离开图书馆。 结果刚出图书馆就看到霍洛跟几个漂亮的女孩子站在一起,看着那幅画面很赏心悦目,但仔细看霍洛的神情有些不耐烦。 霍洛就冷着脸看着她们,脸上没有太多表情,然后绕过她们径直往前走。 现在的女孩子也上胆子太大了,明明看到人家根本不搭理他们却还是舔着脸跟着人家。 霍洛看到这几个不要脸的女人,难得动了真火。 仗着有一张漂亮的脸,不断地做挑战别人底线的事。 他这么讨厌女人也不是没有理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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