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倒不着急。我没有刻意瞒着,也没有把事情告诉所有人的想法,一切顺其自然。” “子心姐姐也是这样的想法吗?” “我这边的想法是她现在年纪还太小了,心性还没有完全定下来。等她25岁之后,再把结婚这些事提上日程。现在就给她压力,她难免会不自在。” 霍以安对这些事基本没什么概念,问了一句也就没再问了。 另外两个小家伙对这些事更不感兴趣。 他们自己聊自己的,别提多开心了。 霍宛见他们把自己那一份蛋糕都吃完了,说道:“你们今天辛苦了,明天我早上早起给你们做早餐。” “我们能不能见未来的大嫂?” “你们未来的大嫂现在比我还忙,每次约还得提前两天预约。” “就这样你们还成功的谈恋爱了,可真不容易。”霍洛笑道。 “可不是嘛。”霍宛斜斜的看了他一眼,说道:“你准备什么时候给我找个小弟媳?”biqubao.com “等你们都结婚,我在开始找。你都还没有结婚,霍昀哥也还没有动静。明明目前玩的很欢乐,也没有找女朋友的打算。我就更不着急了。” 霍宛知道他对感情的态度,跟他们其他几个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他爸妈的感情给他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霍宛等三个小家伙都上楼之后,才问道:“你最近还跟你妈妈联系吗?” “偶尔联系一下。联系上了,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两个人互相干瞪眼,尴尬的要死。不过也不能不跟她联系,偶尔让她感受一下来自儿子的关心还是有必要的。” “但你还是不相信感情。” 霍洛没有正面回答他,而是说道:“你要是曾亲眼看到一份好的感情在碎裂之后把所有的恶毒与自私都撕裂在你面前的时侯,你就知道那种感觉有多让人绝望了。我相信亲情,也相信友情,但是我不相信爱情。两个陌生人因为荷尔蒙的关系走到一起,荷尔蒙消散之后就靠彼此的人品去维持,我没有办法相信。这几年也有不少女孩子跟我示好,她们的表情、眼神和笑容都很好,看起来纯粹又无辜,可是从她们下意识说出来的话就觉得她们是自私的。我没有办法接受她们,也喜欢不了。” 霍宛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他自己的成长之路非常平顺,他还时不时的觉得自己生活抑郁,前路一片迷茫。 在这方面真没有办法去开导洛洛。 霍宛说道:“现在这个社会上多元化的生活方式已经很平常了,你就算不结婚也没关系。只是一个人走这么长的路容易孤独,有时候心里有些话都不知道该跟谁说。如果有遇到你可以接受的女孩子,你可以慢慢尝试,并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是自私自立的。” “这话我是相信的,只不过我没有信心相信我自己找出来的女孩子。我不相信我自己搭建的关系。”霍洛说到这里自嘲的笑了笑,“大哥,这种感觉你可能没有办法理解。我相信感情,因为咱们身边有很多一起牵手走了几十年的长辈,他们在生活过程中甚至连争吵都没有,每天在一起还每天有说不完的话。我很羡慕这样的感情,可我不相信我能找到。” “你这个观点,我没有办法反驳。你想的没错,感受的也没错。我之前也是这么想的。” 霍洛略带惊讶地看着他,“我一点也没觉得你有这样的想法。” “我是真有这样的想法,要不怎么会这么长时间都不谈恋爱。我觉得我们这一代比较分裂,也比较割裂。我们的长辈给我们做了很好的表率,让我们对待感情有更好的认知。当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拥有长久的感情非常少,我们身边的人,有些甚至是刚结婚一个月就去离婚,要不就是对女朋友、男朋友不好,谈一场恋爱谈的彼此憎恶。这些感情的状态都不是我想拥有的。我想要的是像我们的长辈那样,牵起一个人的手就一直牵着,遇到什么事都不轻易放弃。” 霍洛眸光有些幽黯,“我爸妈在结婚的时候也肯定是这么想的,可他们最后失败了。他们的婚姻摔得很难看,把尊严都扔到了地上,再自己去践踏。” “他们是给你举了不好的例子。可是你身边不是还有这么多好的例子吗?” “嗯,可我依旧没有安全感。有很多很无辜的脸,我就怕她们下一课就摘下了面具,露出贪得无厌的真面目。” 霍宛抿了抿嘴,“我想你应该找个青梅竹马,你认识她这么多年,你会更有安全感。” 霍洛忍不住笑问,“大哥,你现在找的女朋友是不是因为你认识她好几年了,无意间参与了她的成长,所以你会更有安全感。” “我不能否认这一点。不过在她跟我表白之前,我好像没有怎么想过这个事。在军队里很多士兵都没谈恋爱,都没结婚,在那个周围都不结婚都不谈恋爱的氛围里,我真不太容易想的起来。” “她跟你表白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 “想的并不多,我那时候就问我自己,我讨不讨厌她,跟她在一起我会不会排斥。我发现感觉不是太明显,她的成长之路又是我欣赏的。所以就答应了。之后就很顺理成章的在一起。我们正式在一起之后,能见面也很少。经常是腾不出时间她吃一顿饭,她本人也很忙。我们最经常做的就是每天挤出时间聊几句,有时候聊天都很难做到有始有终,不是她睡着了,就是我去忙别的事。” “你们这种恋爱也只是你们两个人合适,两个都是那种低欲望生物,属于给点阳光就灿烂的那种,都不会要求过多的情感和陪伴。” “但你不能否认,就是我们这种细水长流的进度才能走的更加遥远。快餐式的爱情来的快,消失的也快。他们就这样突然绽放的烟火,看着色彩斑斓,非常耀眼,可很快就消逝了,只留下一地的狼藉与垃圾。”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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