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子心摇了摇头,“觉得人生有了特别好的依靠。” 易子心说完停顿了一下,说道:“我可能更适合当个无知的小女人,最好的状态就是在家相夫教子,一辈子也不用承担什么风浪。我特别喜欢别人帮我安排事情,我像个无知的白痴按部就班的走下去就行了。” “可你成了别人眼中的女强人了。” “我在别人眼里是什么样我不是太感兴趣,我在你眼里是个傻白甜就挺知足。” “我尽力把你养成傻白甜。” “谢谢霍先生。” 霍宛把车速放慢了,两人一边聊天一边欣赏海景。 这边的游客文化和相关设施都做得不错,玩也能玩得相对舒服,整体观感很好。 易子心这次出行比上次要自在得多,在霍宛面前也更轻松。 那种感觉就像是得到了世上最好的礼物。 两人下车之后就边吃边走,一路上嘴都没停过来。 走累了就找个小店休息,看海,倒是很闲适。 霍宛又是个很会体贴人的人,两天的游玩下来,既能玩得很尽兴,又不会太累,耽误易子心每天的写稿。 易子心每天晚上都还能有两个小时的工作时间。 易子心每次工作完之后,都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幸福了,居然可以这么幸运。 她喜欢的人这么尊重她,这么会照顾她的感受。 正因为这样,易子心这几天的工作效率反而格外的高,有一次写两个小时居然能写出一万字。 这在她的写小说生涯里还属于仅有一次的体验。 她满心欢喜的发现,遇到霍宛,她总能遇到好事发生。 易子心想到这里,忍不住露出了一个傻呵呵的微笑,然后关掉电脑睡觉。 ** 霍宛和易子心一起在外面待了三天,三天之后才开车回殷城。 霍宛依旧是把易子心送到小区门口,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视野范围内,才准备发动车子离开。 这时候,副驾驶的车窗被人敲响了。 霍宛偏过头去,发现是易子运。 易子运自顾自地打开车门,坐了上去,抬了抬下巴,说道:“找个地方聊聊吧。” 霍宛把车开到了附近的咖啡馆。 易子运是个粗人,对这类雅致的地方不是太感兴趣,不过被他媳妇调教的还不错,就算来这种地方也没有起逆反的心理。 霍宛和易子运挑了个安静的角落,服务员快速上了两杯咖啡就不舍得走了。 走之前还一步三回头的盯着霍宛的脸直看。 易子运看到那个服务员那个花痴的眼神,心里就不太舒服。 这是他妹妹的男朋友,其他女人肖想什么? 易子运轻咳了几声,问道:“你跟心心是什么关系?” “跟你猜想的一样。”霍宛含笑的看着他。 易子运听到这句话有点不太舒服,这种话简直是挑事的最佳范本。 他之前要娶他媳妇都不敢跟他媳妇他哥这么耍大牌呢。 这个人是不是有点太目中无人了? 易子运:“你看起来条件也不差,为什么会看上我妹妹?是不是想骗她?我可警告你要是敢欺负我妹妹,我就算追遍全世界也要砍死你!” 霍宛发现这句台词以后可以用来威胁安安的男朋友。 他想到这里,忍不住有些想笑。 安安现在才十几岁,离结婚还早。 再说了,她要是交男朋友了,必须说她男朋友围着她转。 她从小被当公主养的人不可能过多的去讨好别人,没把别人收拾得服服帖帖就不错了。 霍宛很快收回心神,谦卑的说道:“在你心里心心有那么弱吗?她也不傻,正常人都欺负不了她。” 易子运想了一下发现他说的也对,要是这个人敢欺负心心,心心也不会还跟着他了。 这么说也不对,心心就算再能干,她也只是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根本不知道人心险恶。 她还是太过单纯,很容易被别人的花言巧语和样貌给欺骗了。 易子运一想到这里,刚刚放下的心又忍不住提了起来。 易子运说道:“心心这一路走来很辛苦,跟你们这些富家少爷不一样。她能有现在的生活都是她自己打拼下来的。我们作为她的亲人,根本没帮上什么忙。我看了你的车很贵,你的衣服看起来也不是普通的价格。你这样的人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为什么偏偏要找上她?” “心心很优秀,她难道没有资格拥有更好的男人吗?还是你觉得他就适合配那种一事无成,看起来特别老实,一辈子打拼也就能勉强买一套房的男人?” 易子运被狠狠的噎了一下。 他属于不太能言善道的,做生意能做到现在也是因为他过硬的人品和过硬的技术。 如果论口舌之争,他真的不行。 霍宛跟他说过两句话,从他的反应里也知道他大概是个什么性格的人。 他就算再横,也不能在大舅子面前这么横。 于是立刻很有眼色的翻转了一下态度,很谦逊有礼的说道:“是这样的,我在很久之前就认识心心和林林了,也是在他们爸妈发生车祸时第一个在现场的人。那时候我抱起了林林,之后林林就跟我格外的亲。刚开始我是很喜欢林林,也想偶尔看看他,所以就经常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这几年也都是以一个大哥哥的身份偶尔照顾他们,结果看着看着就喜欢上了这个坚强的小姑娘。” 易子运听到前半段已经呆住了。 他自然也知道霍宛是车祸第一个抱着林林的人,可是听说和真正见到这个人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更何况眼前这个男人看起来如此的完美,几乎找不到任何缺点。 可是,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并不相信童话,也不相信这么优秀的男人会喜欢没有背景的心心和林林。 但他又不好意思直接说出来,怕一不小心影响了心心的姻缘。 他是男人,是个穷的叮当响的男人。 他没有结婚的时候,幻想过有很优秀的女人前仆后继的扑向他,他可以任意的挑选。 他不知道有钱的男人是怎么想的。 他完全没有经验。 也许有钱的男人思想格局会更高一些,他们看女人是更看重内在美,而不是虚无缥缈的外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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