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子心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了低头,然后朝他露出了一个略带羞涩的笑容,扯了扯她的裙子,“我穿这个好看吗?” “好看。” 易子心露出了一个心满意足的笑容。 霍宛伸手接过她的帽子,帮她戴上了。 易子心被他这个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小脸红扑扑的,迈着小步子走在霍宛的身后,心情跟窗外的阳光一样明媚。 下到一楼前台的时候,霍宛跟前台的礼宾说了几句话,礼宾便把一个袋子递给霍宛。 霍宛回头牵着易子心的手往外走。 易子心没看清霍宛提着的袋子里是什么,直到走到车边,她才看清了纸袋上印着的标志。 Shatoosh! 霍宛看着她好奇的小眼神,说道:“是披肩。这天变化全看心情,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降温,拿条披肩放着。” 易子心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相比之下,我简直太大大咧咧了,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 “你要是什么都想到了,还需要男朋友吗?” 易子心顿时笑弯了眼睛,“谢谢霍先生。” 霍宛把装披肩的袋子放到车后座,再为她拉开车门。 易子心自己是很能做这些细枝末节的事的。 可在霍宛面前,她就愿意等他帮忙。 霍宛也很愿意偶尔为她做点开车门,关车门的事。 易子心等霍宛把车子开到主路时,才问道:“我们今天要去哪里?” “四处走走,要是有适合的地方,我们就露营。” 易子心觉得很新奇,她在游玩方面的经验非常少,霍宛给她带来的惊喜感,她总是很愿意跟着他去尝试。 易子心问道:“那里有露营的场地和帐篷?” “不用去露营场地。我们自己随走随停,有遇到喜欢的地方就在那边扎营。” “好,我没有尝试过这样的旅行。” “你旅行的经验是不是很少?” “嗯,之前跟陆尚他们几个一起出去玩过几次,最近的旅行都是跟你。”易子心看着前方有些崎岖的路,小声地说道:“我在别人面前很有主见,很自信,一到你面前就懵了。感觉自己什么都不会,也没见过什么世面,看起来傻乎乎的。” “这样没什么不好,我又不会嫌弃你。” “你不嫌弃,我也会自卑啊。” 霍宛抽空看了她一眼,笑道:“我是你男朋友,光这一点就能看你傲视绝大部分女人了。” “霍先生,以前我以为你成熟稳重,现在发现你一点也不低调哎。” “在外人面前低调就行了,在你面前得多刷存在感,让你时时刻刻都记得我是你男朋友。” “你就算不刷,我也一直都记得你是我的男朋友的。这可是我目前最值得高兴的事了。” 霍宛笑笑,自然知道她这话是真心的。 就是知道她从未在他面前说过任何一句谎话,他才如此心疼她。 她一直觉得她被他喜欢上是运气太好。 实则不然。 她有很多珍贵的品质,比如她不会说谎这一点,就是很多人拍马都跟不上的。 她的智商足以支撑她说任何谎,可她无论在别人看到或是看不到的地方,她都没有说过。 她的眼睛是干净、澄澈的,气质也平和得让人在她面前容易升起安心的感觉。 常常会因此忘了她只是个还没毕业的学生。 她除了有她面对主流价值观所拥有的高等学历,也很扎实的在大学生活中完成了从象牙塔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 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她依靠的是她自己的实践与想要改变的信念。 算是所有改变中比较好转变的。 霍宛暂时不会跟她分析这些,她强大到一定程度后,她会自己领会。 这世上从来只有锦上添花,没有雪中送炭的例子。 这个道理他二叔在他小学二年级就说过,表面来看雪中送炭,其实背后都有利益考量。 被雪中送炭的对象有一定的价值,别人才愿意雪中送炭。 如果那人一点价值都没有,谁又不好好在家呆着窝冬,大冷天的出去给别人雪中送炭。 而锦上添花倒很平常了,有鱼没鱼都撒个网,万一有蠢鱼上钩呢? 霍宛越长大越发现他二哥这教育人的方式太牛了,一点都不含蓄,完全不走儿童读物那条路,说什么都透过现场看本质。 他成易子心的男朋友也是因为易子心足够优秀,很符合他对另一半的要求。 霍宛笑道:“我也很高兴,更高兴在你最艰难的时候我出现在你面前了。” 易子心听他这么说整张脸都亮了起来,“真的吗?” “是,要是没有在那个时候出现,就不到你们两个了。” 易子心的心像被最温暖的大手包裹住,那一瞬间一路走来,所有的艰辛、疲惫以及被别人质疑的痛苦也都淡了,最后都消失不见。 她不愿意过度宣扬自己曾经所遭遇的事,她虽然没有把它们看的很淡。 可她也没有把它们看的很重要,她的人生因为一场车祸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可也正因为这场车祸,让她有了全然不同的人生。 到现在她也不知道那场车祸是让她失去的更多,还是得到的更多。 失去的是她最珍贵的东西,得到的也是她未来的人生不可或缺的东西。 两者谁轻谁重,没有办法仔细的衡量。 易子心悄悄地把自己的心房推开了一道窄窄的缝,说道:“霍先生,你不知道那个时候你出现对我来说有多么重要。那个时候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候,再看到你出现这钱我的未来一片黑暗,我根本不知道以后的路应该怎么走。我伯父伯母当时跟我说会全权负责我的学费和生活费,可那个时候我一点想上学的心思都没有了。我没有爸妈了,只剩下一个小小的弟弟,他那个时候还不会说话。我那个时候并没有想我的未来和他的未来,我只是一脑袋浆糊,按照大人们的指示往前走,甚至还想到了死。要是跟着他们一起走了,也不会有以后的迷茫和痛苦。我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全然没有想到林林。有他的时候正好是我紧张备考的时侯,跟他相处的时间还不多,对他没有多深的感情。那个时候他在我心里就是一个拖油瓶和麻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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