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还在琢磨怎么跟她说,她已经迅速地做出了决定,我在她心里也不算什么,随时可以放弃。”秦宇说这话的时候,情绪没有什么波动。 他对沐雨也多半是略有好感,没有到喜欢的程度,只不那时候他没有更感兴趣的人。 因此,沐雨就成了他前一段时间的目标。 更重要的是,在昨天晚上他心里已经有了抉择。 沐雨也同样有了这个想法,这样正好,谁都不用辜负谁。 韩俊笑看着他,“我还以为你跟那姑娘多认真呢,结果这么淡定。” “那姑娘看起来也不跟咱们家的家风相符,现在散了比较好,还是你认为她适合嫁进我们家?” “她不适合我们家,她太浮躁了,也没有内涵。把他人当成了财富和跳板,迟早是要付出代价的。她此时的福报,在未来的某一天就变成了灾难。” “嗯,我的想法跟你的差不多,我也不觉得她是良配,打发时间玩玩可以,还没想过要结婚。” “你想继续跟人玩,我也不说什么。结婚的时候找个家世清白,有底蕴、有涵养的姑娘。别净找一些时刻要出幺蛾子的女人,不只是对你不好,对整个家族都有害。” “我没这么拎不清。”秦宇百无聊赖地说道:“赶紧跟你宝贝儿子玩去,我看看机票,如果可以,今晚我过去一趟。” “辛苦你跑一趟了。” “回头我有媳妇儿、孩子了,你多跑跑就扯平了。”秦宇说完就上楼去了。 他没有直接回房间,而是去了书房。 他练了一个小时的字后才开始处理工作上的事。 他现在的工作时间相对自由,没有前两年刚接触业务时恨不得一天睡六个小时,剩下的十个小时不是在工作就是在准备工作的路上。 有时候一天得坐三趟飞机,机场的工作人员都快跟他混个脸熟了。 他在那个时候没把自己给整垮已经算是他之前打的底子好了。 他在公司扎稳脚跟之后,才渐渐减少了各种应酬与出差。 饶是这样,他一个月也需要跑个四五趟。 秦宇不知道是他天性使然,比较喜欢看各色的美人,也喜欢跟她们发展点什么;还是他的工作性质导致的。 秦宇觉得可能是他性格导致的。 他还没有参加工作时,他的女朋友就很多个,虽然是只停留在牵牵手的阶段,但也算是情史过多了。 这估计是他已经不在世的老爸的基因太强大,让他也朝三暮四,没有定性。 秦宇很快就把这种没什么用的想法扔到一边去了,专心地工作了。 近期他们公司和黎总那边有一个重要项目要谈,意向性合同已经签定了,而且意向性合同里的条款基本也能直接用到正式的合同里。 那是法务部的事,他这个外行过去指手划脚也太闲了。 秦宇处理完手头上的事后,再抬头已经是下午两点了。 他打了哈欠,下楼去找点东西垫垫肚子,还没进厨房就看到秦然站在灶台边吃面。 “少年,你能不能去餐厅吃饭?这么吃太难看了啊。” 秦然含糊不清地说道:“两三口就吃完了,不用这么麻烦。” 秦然咽了面之后,问道:“哥,你今天怎么没去公司?” “今天起来晚了,让秘书把要过目的文件发给我审了。你今天还有哪些课程?” “下午没有了,晚上还有两节美术课。我发现刚才学美术的时候挺有意思,学深了就既枯燥又无聊,而且感觉进步也不大了。” “你跟小军哥交流过这方面的问题吗?” “说过。小军哥说,他当时没有空想这些,他那时候只是想多画点画赚钱,有人找他画他就画。” 秦宇颇为赞同路小军的话,说道:“有时候是我们想得太多,行动力又太少了。而且还是个恶性循环,想得越多就越伤害行动力,行动力不足又不会有进步。像小军哥那样一路埋头坚持,反而是会有不错的发展的。” “嗯,我得多向小军请教才行。” “别太拘谨,小军哥本来就是个挺内项的人,你再沉默,你们两个就只能用脑电波沟通了。” 秦然听到这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秦宇从冰箱里拿了三明治和酸奶,靠着冰箱就吃了起来。 秦然说道:“哥,你在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对未来有目标了吗?” “那个时候的目标是想要成绩好一点,争取考上一个还过得去的大学。” “后来呢?” “后来就每天苦哈哈的学习,最后也确实考上了一个还不错的大学,接着就上大学继续每天学习、做兼职、参加各种活动,天天忙成一个陀螺,每天累成狗。”秦宇便笑了起来。m.biqubao.com 要不是有高中和大学那几年的忙碌、充实,他在参加工作的时候估计要吃力得多。 他在其他同学还在适应社会新人的身份的时候,他已经四处蹦哒,常常出差了。 只不过,他现在在回想他的大学生活,他跟同学的相处并不深,除了同寝室的几个哥们儿熟得不能再熟之外,就是跟社团里的两三个同学熟。 其他的人脉关系和友情都是在外面做兼职积攒下来的。 那些人脉关系在当时很重要。 这几年他跑得太快,有些人已经被甩在了身后,说不上谁对谁更重要了。 秦然诧异地看着他,“我见很多大学生都很轻松啊,为什么你要这么累?” “看个人选择,他们选择轻松的过也没什么问题,只是我舍不得浪费时间,所以就咬牙多努力了。在本该奋斗的年纪里还是好好奋斗,在十几二十几岁的时候,精力、体力也能支撑很多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过了这个阶段就支撑着有些吃力了。” “我看了一些说法是现在不努力,以后也会把这份努力给补上,那时候又拖家带口的,很不方便。最重要的是显得没那么从容不迫,看起来也更寒酸。” “或从容不迫或寒酸其实并不重要,只要本人心里有底,活得自在而安定就没什么问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43_143964/738317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