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霍宛抬眼仔细打量秦宇刚走出来的门脸,说道:“这就是你新开的小店儿?” “是啊。我外公和我哥不是都迷上喝茶了吗?我就干脆弄了一个地方给他们有事没事呆着。走,进去看看,地方还是我哥亲自设计的,挺有意思的。” 霍宛也来了兴趣,他是知道韩俊以前跟他二婶一样是做建筑设计的。 但转行很多年了,也很少有人提及他的作品。 如今有机会看看,他倒是很乐意。 两人走进看似朴实无华的门脸,里面种了不少绿植和花,地面是竖着摆放的青瓦,踩上去的感觉特别舒服。 青瓦铺就的路大概有五六米,尽头状似随意地种了几株竹子,长势很喜人。 进去的左侧是茶庄的正门,里面依旧考究中透着朴实。 一楼大厅一分为二,一边是喝茶的雅厅,一边是个非典型的小酒吧。 此时,两边几乎是坐无虚席,但也并不吵闹,都小声的聊着,不打扰别人。 秦宇带着霍宛坐专用电梯,上到七楼。 这里靠近江边,适合观江景,为了不破坏天然美景,最靠江的楼都不允许盖高,只有六七层。 这一栋楼就是这种情况,临江且楼层不高,能看到完整的江景。 霍宛这几个月在小地方呆久了,乍一看这些色彩斑斓的夜景,还有些恍惚。 他笑道:“你可别迷失在这种纸醉金迷的环境里啊。” “有什么可迷失的,看多了也就那样。”秦宇亲自给他们两人洗茶、斟茶,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将小茶杯放到霍宛面前,“你准备一直在小地方窝着?” “我就算想,家里人也不会同意。我估计我还需要在那边呆小一年或一年半吧,没有那么快回来。不在基层待着,以后根基也容易不稳。”霍宛说着轻抿了一口热烫的茶水。 秦宇的手指轻轻摩挲着杯沿,“你们家人很小心谨慎。” 少年时期,秦宇其实不太理解霍家这样的人家为什么做任何事都没有特权,让他一度怀疑他们这么努力究竟要做什么。 大学毕业后,正式参与工作,他才发现霍家人的聪明之处。 霍家人从未缺物质,也不缺名,他们要护着的是国家与亲人。 其他的,他们真不会太在乎。 霍宛笑道:“他们都是聪明人,比我聪明几十倍,在我没有确定方向时,先按照他们的指点走。他们给我的弹性很大,可选择的范围也很多。” “你觉得没问题就没问题。对了,你研究生考得怎么样?” “已经过了,目前处于边工作边学的阶段,教授大半的时间是网上授课,进度还可以。你呢?其实以你的条件,你完全可以研究生毕业后再做生意啊。” “说得你没有先读研究生再工作的经验似的。我们大学毕业后直接工作都不是因为家庭原因,而是先实践两年才会知道我们缺的是什么,才好在之后调整方向。” 霍宛看着秦宇明朗从容的笑,说道:“嗯,我也是这么想的。” 两人连喝了几杯茶后,便放下了茶杯。 秦宇笑道:“哎,有女朋友了没?” “还没,平时在部队里连个女的都少,从哪里抠来的女朋友。你呢?你的前女友快排成加强连了吧?” “我看起来像是这么随处留情的人吗?” “不是像,你本来就是。” 秦宇抓起桌上的花生壳砸他,随后说道:“我大概是被我哥那傲娇的择偶观给洗脑了,看身边的女人好像都不顺眼,老觉得人家这里不好那里不好的。” 霍宛白了他一眼,“你确定你喜欢的不是男人?” 秦宇随后露出一个猥琐的笑容,“是啊。小宛弟弟,我爱上你了,跟我在一起吧。” 说这话的时候,茶艺师傅和学徒正推门进来,把这话听得清清楚楚,顿时就囧囧有神了。 秦宇脸上一阵尴尬,朝她们摆了摆手,“你们先下去,没有我的传唤,不许进来。” 两个妹纸暗搓搓的互相交换了一下暧昧的眼神,乖巧的带上门出去了。 门一关,霍宛就恶狠狠地踹了秦宇一脚,“让你胡说八道。” 秦宇看着自己的米色裤子上的大脚印,也觉得自己很无辜,“我怎么知道她们会在这个时候进来啊。” 随后,他继续贱贱的笑道:“反正都让人误会了,我们干脆把误会坐实,试试呗。” “滚蛋!” “啧,火气别这么大,伤气伤身。” 霍宛懒得继续跟他瞎扯,转了个话题,“你这是准备全面接手你哥的业务了?” “怎么可能?那是我哥的产业,外公怜爱我和然然,给我们分了一些财产,但绝大部分是我哥的。我哥对我再好,我也不能不知轻重什么都接下来。我目前就是公司里很普通的一个经理,还是根据业务水平慢慢晋升上去的,公司里的人都不知道我和我哥是什么关系。在我毕业后开的各类店倒是有我的股份,原有的产业我就只把我放在帮忙的角色上,不会越界。” “你能这么想我就放心多了,你可别被那些傻逼职场上的倾轧和所谓的乱七八槽、无人性无亲情的宅斗给洗脑了。” “我看起来像是能干出这种事的人吗?”秦宇在霍宛要张嘴的时候,恶狠狠地说道:“别跟我说是,我也是个有底限的人。” 说着,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然后双手枕在脑后,轻轻叹了口气,“以前学生时代还没觉得有什么,工作之后才发现身边有个能说话、肯劝诫的人真的太幸福了。” “没事煽什么情,你自己选的纸醉金迷的路,就自己哭着走完。” “连抱怨一两句都不给啊,太难过了。” 霍宛无力地翻了个白眼,“有力气抱怨,还不如多看书,那里有解你当下困惑的办法。” “那些人家世比咱们差,走的路还没我们多,经历的也少,有时候三观还是扭曲的,我就算是想看,也看不下去啊。”秦宇在大学时期几乎天天扎在图书馆里,把能看到的书都看了一遍。 也不知道是那时候看太多,给看恶心了还是怎么的。 这两年他看书就比较少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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