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仲谦在家呆了两天,毕竟公务繁忙,只得回B市了,这些年沈欢也是夫唱妇随的跟随着照顾,自然也是要回去的。 临行前他们问了傅冉要不要一起过去,傅冉直接摇头拒绝了:“你们去吧,再过一个多月也要去报道了,到时候我们都在B市,肯定有的是时间见面,我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这段时间我就住在这里多陪陪这里的人吧。” 这里的人,包括傅清流,也包括戚锦年。 沈欢明白她的意思:“也好,你说得对,咱们以后有的是时间,那你就多抽空陪陪锦年吧。” 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她这个女儿心里肯定比她更清楚,沈欢还是很放心的,所以拍了拍她的肩头,就出去了。 “爸妈,你们慢走啊,路上当心。” 傅仲谦不忘交代了一句:“就算还有一个多月时间,你也别忘了自己的专业,好好复习,不能给傅家丢脸知道吗?” “知道了,爸,你放心吧,我有数的。” 傅仲谦点头,冉冉从小让人省心,他一句话,她便明白他的意思。 今天傅冉的身份还没有曝光,可是这样的事情是瞒不了一辈子的,终有曝光的一天。 就算今天傅冉凭着自己的能耐考入了那个地方,若是日后她不能胜任那份工作,迟早会有人拿着她和傅仲谦的父女关系大做文章的,所以想要堵住所有人的嘴,只有靠傅冉自己努力,而且就算她真的有真材实料,说不定还会让人诟病呢。 这当然也是因为傅仲谦的身份太敏感了。 傅冉从小在这样的家庭长大,就算傅仲谦和沈欢没有刻意交过她什么,可是耳濡目染,她又岂会不懂傅仲谦的意思。 这身份很多时候都是一把双刃剑啊,一不小心,伤人伤己。 傅冉清楚,那样的大环境,她一旦踏进去,就要做好准备,傅仲谦是无论如何不会帮自己的,她必须靠自己努力,站稳脚跟,拿出抢眼漂亮的成绩单,才可以堵住悠悠众口。 沈欢没有对傅仲谦的话表达什么反对意见,不过这会儿出了门,倒是有些不乐意了:“冉冉已经够努力了,她什么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何必再给她增加负担呢。” “冉冉什么心理素质我还不清楚,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我这也是为了她好,底下的人不知道冉冉的身份,不代表上面的人不知道,你知道我最近接到多少电话想请冉冉去家里玩的吗?” 傅仲谦一想到那些电话,就头疼的厉害。 吾家有女初成长啊,这话他在冉冉年就想过了,不过这会儿,冉冉已经二十多了,研究生都毕业了,很多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早就结婚甚至生子了,都说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啊,这么现实的问题摆在傅仲谦的问题,他不能不多替冉冉多考虑一些。 今天多虑一些,明天就可以少虑一些,他这叫未雨绸缪。 “什么意思。”沈欢好歹做了傅仲谦这么多年的枕边人,怎么会听不出傅仲谦的线外之意,“你的意思是说有人已经看上我们冉冉了?和你说了?” 傅仲谦闻言,淡淡笑了一下:“那也只是他们想想,我傅仲谦的女儿,岂是什么人都可以高攀的,但这也给我提了个醒,冉冉大了,等工作稳定了,也确实该考虑下个人问题了。” 沈欢顿时心里一沉,顿时有些难受,想同意吧,可是她感觉女儿一眨眼就长大了,都没有和她好好在一起了,好不容易毕业回来了,当然要留在他们身边了,想不同意吧,冉冉的年纪也摆在这里了,个人问题确实也需要考虑一下了,不能因为是他们傅家女儿就觉得不愁嫁啊,毕竟好的好男子又不是大马路上随便有的,早点筹谋自己是好的。 见沈欢不说话了,脸色也有些难看,傅仲谦就知道自己这话扎她心窝子了,赶紧搂着她的肩膀说:“行了,你也别想太多了,儿孙自有儿孙福,所以你要明白,我提点下冉冉,不会害她的。” “是,你是她爸,能害她?我又不瞎,走了,不过哎,要不我还是留在这里陪冉冉吧,你一个回去吧。” 女儿早晚是要嫁人的,这么说来沈欢都感到了强烈的迫切感,这么好的机会能和女儿多呆一天是一天啊,干嘛和傅仲谦回去呢。 但是这话一说出来,傅仲谦就直接黑了脸:“女儿大了,要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你跟着瞎凑什么热闹,走走走,赶紧跟我走。” 他的老婆啊,不在他身边怎么行。 “……” —— 傅仲谦话里的意思,傅冉当然听得明白。 这个社会,多少现实,多少人想着能走捷径,平步青云。 而她这里,就是一条通往成功的捷径。 但人心叵测啊,这其中会包含多少的善意恶意,她岂会不懂。 傅仲谦这样的身份,她要是弄不好,会给她爸带去很多的麻烦,好在她一直争气,没有靠傅仲谦的关系,也走到了今天。 这时候,她的手机响了。 一看号码,她还是很高兴的:“林老,我正想去拜会你呢,你倒是先打电话来了。” “我怕我不打这个电话你都要想不起我来了。” “怎么会呢,林老,我正打算出门呢,等下见。” 林老,多少人可望不可即的重量级人物啊,可以说是外交部泰山北斗,今天的外交部能有这样的成就,和林老是分不开的,他可是当时在国家最危难的放弃了国外的高薪毅然决然回到祖国的重要人才啊。biqubao.com 即便他早就从那个位置上退下来了,但是身份摆在那里,说话的分量摆在那里,没有任何人敢轻视,多少眼巴巴的人想要获得林老一眼垂青。 说来,傅冉今天能这么顺利考进去,还真是靠了林老的悉心栽培。 虽然傅冉没有正式拜师,但是在傅冉心中,林老真的是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存在。 昨天是家宴,和家人见了面,今天,她原本也是打定主意要去拜访林老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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