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锦年从傅仲庭家里回到自己家没多久,就收到了顾天擎发来的信息,对她说在开会,没注意到她的电话,又说等下有应酬,他会尽快回去,让她不要记挂。 戚锦年的心,总算稍安,给他也回了短信,让他注意身体,不要太忙碌工作。 今天是周末,瑾汐也在家,现在的她,俨然能在保姆的帮衬下抱着自己的小弟弟,她来到戚锦年身边,对她说:“妈妈,你快看,弟弟在对我笑呢,他在对我笑呢。” 果然,他们的小怀瑜正咧着嘴,对着自己的小姐姐微笑,手上还抓着一个摇铃不停摇晃着,一双儿女让戚锦年那颗不安定的心,也渐渐安定下来,蹲下身,帮瑾汐调整了一下抱孩子的姿态,并且对她说:“瑾汐,这样一手拖着弟弟的小屁股,一手拖着她的小脑袋,才安全,知道吗。” “恩,知道了,谢谢妈妈,弟弟好可爱。” 戚锦年忍不住亲吻自己的女儿,瑾汐的眉眼真是像极了顾天擎,活脱脱一个小小的翻版,又不乏女孩子的天真烂漫,果然是越大越漂亮了。 怀瑜也是,姐弟两其实长得好像,只不过瑾汐瘦长,怀瑜还白白胖胖的,不得不说顾天擎的基因实在是太强大了。 阿姨在一旁道:“小少爷现在和小小姐是越发相似了,将来长大了肯定和先生太太一样好看,小小姐漂亮,小少爷帅气。”biqubao.com “女大十八变啊,也不知道瑾汐长大了究竟是什么模样。” “肯定是极好看的啊,您和先生都这么漂亮,孩子哪能差啊。” 结果戚锦年却微微蹙眉:“可是女孩子太漂亮容易招惹是非啊,”现在瑾汐的书包里她不但能翻出情书来,还能翻出一些小礼物来,有吃的有玩的,还有一些,不乏国外带回来的名贵物品。 问瑾汐,瑾汐也是一脸茫然说:“妈妈,我不知道啊,我没有收过他们任何东西,他们送给我我都是拒绝的,这些肯定是他们偷偷塞到我书包里的。” 看吧,她的女儿这么小就如此受欢迎,这以后长大了还得了。 哎。 同样的烦恼,不但她有,傅仲谦和沈欢亦然逃不过。 尤其是冉冉,长得真的比一般的女孩子要高挑,五官又极其精致,这才几年级啊,竟然有男孩子偷偷跟着她回家来了,甚至早上还有男孩子偷偷在楼下等。 这个情况傅仲谦第一次遇到的时候还是比较客气的,可是接二连三的遇到的时候,他就有些烦恼了。 冉冉已经十岁了,马上就要成一个大姑娘了,身段只怕是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吸引人,晚上,傅仲谦就被男孩子偷偷跟踪回家这个事情和沈欢商量了一下,沈欢也觉得现在事情有些超乎他们的预想,很是头疼:“没想到现在的男孩子胆子这么大,心性也这么早熟。” “男孩子心性早熟,女孩子也是,现在能接触的东西太多了,这对孩子来说未必是好事,以后也不好管教,咱们冉冉,还是要注意。” “是啊,现在的孩子要变坏实在太容易了,虽然冉冉很乖,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那你说,该怎么办呢。” 孩子处于青春期的父母大概都有这样患得患失的焦虑吧,无论是多么位高权重还是多么有钱富有的父母,对孩子关系的,都会有这样的经历,那究竟该怎么办才好呢。 沈欢凝望着傅仲谦,等着他拿决定,傅仲谦想了想,便对沈欢说:“这样吧,以后每天傍晚你亲自负责接送吧。” “这个没有问题,我自己开车接送吧,也省的那些孩子老是惦记跟着。”之前为了锻炼冉冉的独立性,因为学校和家里不远,沈欢让她自己上下学,就给了这些男孩子有机可趁。 看傅仲谦始终眉头深锁,还不太放心的样子,沈欢又补充道:“其实你也不用太紧张,孩子嘛,总有几个好朋友,再说了,那些孩子也未必有恶意,咱们先尝试一段时间再说。” “没有恶意也别想惦记着我宝贝闺女。” 看傅仲谦的样子,沈欢还是摇了摇头,孩子与父母,就是一个渐行渐远的陪伴过程啊,总有一天,她会迎来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结婚,生子,而后离开这个家里,想到未来,沈欢也染上了几分轻愁,真不知道他们的冉冉以后会嫁给什么样的男孩子。 就因为不知道,所以沈欢只能交给冉冉一些正面的积极的人生道理,培养她乐观向上和坚韧不拔的性子,不过好在,冉冉争气,经历了傅仲谦之前的死亡事件后,冉冉真的比一般的女孩子要坚强,所以沈欢和傅仲谦都对她的未来期许了无比的美好向往,如果他们知道若干年之后,冉冉会经历什么,恐怕现在也不会想那么多了,事实上,一点也不美好,傅仲谦还差点被气了个半死!当然,这也是后话了。 …… 叶薇薇一直睡到第二天下午三点多才醒。 房间内拉着窗纱,光线十分柔和,但脑袋有些疼,又口干舌燥的,她用力敲了敲脑袋,这才下床打着哈欠到客厅。 苏娅正坐在客厅飘窗前的吧台上码字呢,看到叶薇薇出来,便站起来说:“薇薇,你醒了,我给你倒杯蜂蜜水。” “好,谢谢。”叶薇薇索性在沙发上窝下来,问道,“静幽呢,怎么没和你一起写。” 苏娅端着水杯过来回答:“今天中午傅领导和他的妻子一起来了,把静幽接走了。” “接走?去哪里啊。”叶薇薇一边喝一边问。 “去队里了。” “咳咳,咳咳。”叶薇薇直接呛着了,“去队里干什么呀,真的随他去了。” 苏娅摇头:“锦年的大舅妈说,唐继尧现在队里呢,既然静幽不愿意,那总要坐下来谈谈,看这婚怎么离才行。我觉得挺有道理的啊,这事情毕竟牵扯唐继尧的未来,我想静幽也是不想毁了他的,所以静幽就同意和他们一起去了。” “那她一个人去会不会有问题啊,我们要不要去帮忙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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