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逆天狂少_第2270章 信仰即信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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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
  几个人来到了圣家族大教堂。
  只不过这座大教堂虽说从1882年就开始建造,但其实到现在都没有建成,但尽管如此,作为西班牙顶级建筑师安东尼奥高迪的遗作。
  这座大教堂还是成为了巴塞罗那的地标建筑,并且连同高迪在巴塞罗那的其它六个建筑作品一起,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选为世界遗产。
  教堂的表面,雕刻满人物浮雕。
  从下自上看过去,巍峨耸立,充满异国建筑风格的色彩,非常的壮观。
  郭丽君在一旁略微可惜的说道:“这是高迪大师的最后一个作品,可惜的是他在这座教堂只完成了四分之一工程的时候,便去世了,如果他在世的话,说不定教堂的建筑进度能够加快一点。”
  叶枫对建筑行业不懂。
  也不知道谁是高迪,不过也不妨碍他对眼前这座教堂的喜欢,这和爱不爱国没什么关系,纯粹是对历史和风格的喜欢。
  比如说国内的四合院,历史建筑,叶枫也一样喜欢。
  “那颗是圣诞树。”
  高萱在巴塞已经有一点时间了,对于圣家族大教堂这种地标性建筑历史更是很早就了解了,她指着圣诞立面中间的一颗圣诞树雕塑,介绍道:“这面圣诞面,主要讲解的是耶稣诞生相关的故事,所以圣诞面就显得华丽和欢乐了很多,不像受难立面的雕塑线条简洁有力,两面立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说着,高萱看向叶枫和郭丽君,问道:“你们信耶稣吗?”
  郭丽君说道:“我不信,我家里信佛,我是无神论。”
  高萱又看向叶枫。
  叶枫想了一下,说道:“其实信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心里面有一个信仰,这个信仰可以是佛,可以是耶稣,也可以是三清祖师,又或者是其祂什么。”
  “没想到你还信奉这些。”
  郭丽君闻言,意外的看了一眼叶枫,现在年轻一辈很少会有信奉这些的。
  “我这不是信奉。”
  叶枫解释说道:“我说的信仰,其实是一种信念,一种给予自己希望,支撑自己走下去的信念,人总要设立一个目标的,没有目标就成了漫无目的,这样便很难走下去,至于信奉什么,倒在其次。”
  “原来如此。”
  郭丽君似有所悟,不过她还是说道:“不过这种信奉不一定是好事,我去过印度,印度有很多宗教,在我看来,有时候宗教信仰是可怕的。”
  “也许吧。”
  叶枫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也没有去解释郭丽君误会了他的意思。
  高萱站在叶枫的旁边,轻风吹过,长发拂面,精致入妖,她看着叶枫平静冷峻的侧脸,没说话,心里无声的说道,你就是我的信念。
  人说。
  人要经历大是大非,才会大悟。
  高萱有没有悟不知道。
  不过高萱自从遇见了叶枫,平静小资的生活被打破,从此她经历过犹豫,自责,后悔,自卑,以及对叶枫刻入骨子里的害怕。
  再到爱慕和求而不得。
  各种情绪像打翻了的五味瓶,各种滋味交杂在一起。
  所以其中滋味,外人很难想象。
  但毫无疑问,高萱对叶枫的情感是深刻的,是复杂的,所以她现在也不敢奢求,只要叶枫的身边能够有她一个位置就好。
  哪怕这个位置注定了只能藏在叶枫的影子里面。
  也是因为如此,高萱面对郭丽君的时候,她虽然骄傲,但还是收敛了所有的锋芒,甚至没有刻意的说出自己原本是在叶枫公司上班的,是叶枫公司的高管。
  并且持有着澜山相当一部分的股份,来无形中刺激郭丽君。
  郭丽君没有经历过高萱的一切,所以她也不知道高萱心中所想,只是因为高萱的身材和气质,对高萱有所危机感。
  不过由于高萱的刻意收敛,所以郭丽君和高萱之间虽然隐隐有些气场相斥,倒也算相处的融洽。
  临近傍晚。
  夕阳西下。
  红彤彤的太阳向西面的海平面落去,照红了海面,也照红了整个巴塞罗那,仿佛给整座城市披上了一层金灿灿的金沙。
  一时间,美不胜收。
  几个人在金灿灿的斜辉下,回酒店,等叶枫几人回到酒店的时候,叶爸叶妈也已经到了酒店,毕竟他们的儿子从大老远的国内来到了这边。
  多日不见。
  老两口的精神也好了很多,叶爸还好,父亲的爱比较深沉,叶妈刚看到叶枫,便把叶枫拉过来上下观看,最终得出来一个结论。
  儿子瘦了。
  殊不知叶枫还比之前还重了几斤。
  叶爸叶妈是地地道道的小县城人,小地方的人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朴实,以及刻在骨子里的老实本分,他们在知道郭丽君身份的时候。
  第一想法是了不得。
  千亿富翁的闺女。
  顶了天的大人物了。
  尽管他们的儿子叶枫现在远比亚洲糖王要有钱很多,但是在老两口的眼里,郭丽君也是了不得的人物,再接着是欢喜。
  毕竟这么有钱人家的闺女跟着自己儿子大老远从香港跑到这边来。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人家闺女喜欢自己家儿子啊。
  作为父母的叶爸叶妈,很难不感觉到骄傲,于是对郭丽君很热情,闺女长,闺女短的,几乎什么问题都问了,从家庭问到学历,再问到工作。
  学历也不得了。
  米国哈佛大学。
  这闺女多出色啊?
  不过很快,老两口高兴完后,又开始忧愁起来了,没错,郭丽君这闺女是又漂亮,家室又好,但是叶枫是有女朋友的啊。
  老两口对于张澜的观感还是特别的好的。
  不仅带他们在燕京游玩。
  最关键的是对他们的小女儿也特别的好。
  这就是老两口朴实的地方了,尽管郭丽君家庭背景比张澜好很多,但是他们依旧没有忘记张澜的好,但是作为父母的,又不好当面说出来。
  只能在背地里的时候,对叶枫各种叹气,气不打一处来,这臭小子,这不是祸害人家吗?
  叶枫也瞧出了爸妈的心思。
  吃饭的时候,叶枫放下筷子,脸色如常的说道:“我和郭小姐只是普通朋友,她跟我来巴塞主要是为了过来游玩,玩两天后她便回去了。”
  此话刚出。
  饭桌皆变了脸色。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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