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眼前的这个女人虽然漂亮。 但是叶枫也没有多看,只是欣赏的角度上看了一眼,便转身准备离开,毕竟要论身材好的,孔荆轲的身材其实也不比她的差。 甚至气质上要更加出众。 至于身材。 高萱的身材要比她也好上很多。 所以叶枫作为男人来说,会下意识的多看一眼,但是真的多么心动倒是谈不上。 只不过叶枫想走,他身后的女人却不愿意让他走,看到他又要转身离开的样子,女人银牙不由得咬了一下,刚才就是的,在水里撞了她,绕了一下,他就上岸了。 让他拉自己上来。 他拉上来之后,转身又要离开了,女人不由得对着叶枫的身影,气恼道:“你怎么一点男人风度都没有?” “怎样才叫有风度?” 叶枫不由得转过身来,无奈的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 也就在这个时候,泳池外面公共区域进来一个身材同样很好看的长发女人,穿着碎花的泳衣裙摆,身材很高挑,差不多有一米七左右。 “allison,出什么事情了?” 长发女人来到叫allison的女人旁边,扶着她问道。 “在泳池被撞了一下,刚才有点疼,现在好多了。” allison对着长发女人说了一句。 长发女人见好闺蜜没什么事情,心里松了一口气,然后目光落在了叶枫的身上,这里就只有叶枫和她闺蜜,很显然,撞她闺蜜的人只有他。 差不多一米八的身高。 身材略微消瘦。 但也能看到明显的肌肉线条,站在那里,气质平静,眼神平静,有着不同寻常的气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应该有的气质。 最关键的是,长发女人觉得这个男人有点眼熟。 但是印象中,那个男人在香港没有产业,所以长发女人也不确定他就是印象中的那个男人。 就在这个时候,allison缓过来,牵着有些迟疑的长发女人手,说道:“行了,我没什么事情了,走吧。” 一直到更衣间的时候。 长发女人这才缓过神来,问allison,眼神也敏锐:“刚才那个男人是不是澜山集团的叶枫?” “你猜。” allison眨了眨眼睛,然后打开衣柜,开始换衣服。 “果然是叶枫!” 长发女人叫郁曼霖,是马来西亚一家华人老板的掌上明珠,而自小在马来西亚长大的allison自然是她的好闺蜜了。 反应过来的郁曼霖这才咬牙切齿的看着allison,说道:“我就说呢,你好端端拉着我跟你来香港,原来你打的是这个主意,难道你不知道他是我男神吗?” allison闻言,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说道:“男神站在你面前你都不认识,还怪我?” “那我也没想到他会来香港啊。” 郁曼霖解释说:“他在香港又没产业,我哪知道他会突然出现在香港?” “以后他就有了。” allison嘴角微翘。 …… …… 泳池。 陈煌一脸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从泳池的另一头走过来,笑的肚子疼,一边笑,一边故意冲着叶枫叹气说道:“哎,真是一个没有风度的男人啊。” “你就在那看热闹?” 叶枫没好气的看了一眼陈煌。 不过遇到这样的事情,叶枫也没心情再游泳了,准备回更衣室换衣服,而且刚才怎么撞到那个女人,叶枫也心里隐隐有数。 虽说自己潜水走神了。 但是那个叫allison的女人在岸边是被他撞到的,泳池的水又这么清澈,也就是说,不管自己往哪里游,他都会撞到这女人的。 叶枫也不傻。 以自己现在的财富,是足以吸引很多女人这么做的。 陈煌跟在叶枫的后面,笑着说:“我不看热闹我能怎么办,再说了,这不好事嘛,你敢说刚才那女的身材不好?” 陈煌一说,刚才那女人穿黑色泳衣出水的画面便立刻在叶枫的脑海里形象具体了,甚至叶枫能够根据泳衣包裹的体型想象出泳衣下面是怎样的。 而男女之间最妙的也就在这里。 看见的不一定有吸引力,这种朦朦胧胧,留有遐想空间的,对男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她应该是故意的。” 叶枫一边走,一边说道,说是这么说,但那黑色泳衣的画面却一直不曾离开脑海,而其实如果那女人一直纠缠叶枫的话。 叶枫也不会忘不掉。 甚至可能厌烦。 毕竟叶枫很讨厌有心机,故意贴上来的女人。 偏偏那个女人点到为止,在叶枫心里起厌烦之心之前,便离开了,这也让原本很确信的叶枫有一点迟疑,难道自己误会她了? “没什么故意不故意的,男女之间,没有点巧合,怎么发生故事呀?” 说到这里,陈煌突然对叶枫神秘的说道:“你猜那个女人是谁?” “谁?” 叶枫回头看着陈煌,意识到陈煌应该知道点什么。 陈煌透露道:“她姓郭。” “郭孔年的女儿?”叶枫一下子联想到了郭孔年,因为万丽酒店就是他安排的。 “不。” 陈煌摇头:“准确的来说,她是郭孔年的妹妹,糖王的女儿。” 叶枫有些不信,怀疑道:“扯呢吧,郭孔年都快60了,他叔叔得有多大?刚才那女的最多也就20多岁吧?” “我骗你干嘛,她真是糖王的女儿,准确的来说是小女儿,叫郭丽君,而且她也没你想象的那么小,78年出生,算上来,只比你还大两岁。” 说着,陈煌碰了一下叶枫胳膊,坏笑着说道:“怎么样,要不要再收一房?人家可是自带嫁妆的,说不定你收购北华早报那一亿美元,不仅没出去,还能连本带利的回来。” “一边去。” 叶枫知道陈煌说的什么意思,于是没有给陈煌好脸色。 陈煌也是连声叹气,在一旁说道,不识好人心啊,我是没这待遇,有这待遇,怎么着我也得表示下男士风度,请人家吃吃饭,赔礼道歉什么的。 叶枫还是没理陈煌。 他现在已经有孔荆轲和张澜了,并且在纽约还有一个温月琪,他怎么可能再去招惹红颜知己?所以陈煌说的话,他都自动过滤。 不过半个小时之后。 叶枫还是在酒店餐厅和郭丽君还有她闺蜜相遇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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