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 早已经在四合院门口等着的叶枫看到了孔荆轲带着女儿孔翩鸿出来了,刚看到第一眼,便被母女俩的颜值给惊艳到了。 孔荆轲的身材很好。 拥有着比例惊人的大长腿,颈肩线也非常的优越,再加上她那清冷的气质和空灵的嗓音,所一直是很多人心目中的天后女神。 不过现在的孔荆轲气质有所区别了,或许是和叶枫和好的原因。 现在的天后气质上少了点清冷。 多了点人间烟火气。 穿着一身卡其色风衣的她,不仅显得高挑,知性,还多了一丝温和的成熟女人气质,可以说,现在的她把女人三十多岁这个年龄段所有的魅力都呈现出来了。 手里牵着小翩鸿。 一段时间没见,小翩鸿的个头也长高了很多,从原本迈一个门槛都踉踉跄跄,现在很轻松的便迈了过去。 粉雕玉琢。 尽管只有三岁,但已经能够看出来以后一定是一个美人胚了,头发烫了一下,有些微卷,穿着黑色小皮鞋,黑色打底裤,一身加绒连衣裙,斜挎着一个黑色小包包的她,看起来说不出的可爱和漂亮。 简直如同电视剧里面的小公主一般。 原本嘛,叶枫是有点私心的,因为他和孔荆轲单独相处,可以说很多自己想说的话,甚至两人也可以单独在一起。 可以有一些专属于情侣间的一些亲密小动作。 但是看到小翩鸿之后,叶枫心里的这些想法全部都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对小翩鸿的喜爱。 本能的觉得小翩鸿很亲近。 甚至叶枫都在下意识的想,如果自己以后有孩子的话,第一个是女儿就好了。 “没等着急吧?” 孔荆轲看到叶枫过来,牵着小翩鸿,看着叶枫,嘴角微翘的说道。m.biqubao.com “没有,哪能呢,能够等你,那是我的荣幸。” 叶枫笑着说了一句,接着注意力转移到了小翩鸿身上,蹲下来张开手,笑着说道:“翩鸿,让叔叔抱抱你好不好?” 小翩鸿先是转头看了一眼天后孔荆轲,在孔荆轲点头之后,小翩鸿才点了点头,对叶枫说了一声好。 “嗯,乖。” 叶枫抱起了小翩鸿,不重,越看越好看,尤其是一双眼睛,特别的干净,清澈,加上叶枫现在也和孔荆轲和好了,于是叶枫看着小翩鸿精致的小脸,心里一动,情不自禁的问道:“翩鸿,叔叔认你干女儿好不好?” 话音刚落。 叶枫的腰上便疼了一下,不转头,叶枫都知道是荆轲姐姐下的黑手,不过叶枫也不生气,痛并快乐着。 男女之间的情调,不就在于此么? 其实以前他也动过心思,认小翩鸿做干女儿的,只不过那时候更多的是想近水楼台先得月,有充分的理由去接近荆轲姐姐。 现在则是发自内心的想要认小翩鸿做女儿了,叶枫觉得这是爱屋及乌,另外,小翩鸿太可爱了,也是一点。 小翩鸿其实也挺喜欢叶枫的。 因为她不是一般的小女孩,爷爷是一个冷酷,在外人面前永远高高在上的枭雄,母亲又是大明星。 天后。 这就导致了小翩鸿的童年大多都是在四合院里面度过的,没接触过什么外人,而叶枫是唯一带她去游乐场玩过的人。 小孩子,哪有不喜欢游乐场的? 所以小翩鸿有些心动的,但是她还是没有轻易答应叶枫,而是转头继续询问孔荆轲的意见,因为她知道,爸爸这两个字,是不能随便叫别人的。 叶枫也算看出来了。 小翩鸿虽然年纪小,但已经会察言观色了,孔荆轲不点头,她是不会轻易答应的,不过叶枫也不是简单的角色。 当场没说什么,而是到了车里,叶枫开始作怪了,他抱着小翩鸿,和孔荆轲都坐在了后排,而他这辆迈巴赫前座后座是有隐私帘的。 只要不发出声音,没人知道后排在做些什么。 叶枫先是给了潘坤一个饭店地址,让他往这里开,然后坐在车上稳定了一会,一边跟小翩鸿聊天,转移小家伙的注意力,一边另一只靠近孔荆轲的手开始不老实了。 先是装作很随意的样子。 接着,叶枫的手便靠在了孔荆轲的臀部,然后稳住不动。 其实这个时候,叶枫心跳一下子快到了极点,不仅紧张,还觉得特别的莿激,甚至比前天夜里还要莿激。 这是完全不同的感觉。 孔荆轲也是在叶枫的手触碰到自己的时候,身体蓦然僵硬了一下,不过在察觉到叶枫的手没有下一步动作之后,便没有多想了。 心想着,叶枫只是偶然间碰到的。 但是很快,孔荆轲平静下去的心又再次加快起来,因为叶枫的那只手居然往她臀下去了一点,想要去哪里,不用猜,孔荆轲都能察觉的到。 脸上一下子就爬上了红晕。 如同精致的苹果,突然间成熟了一般,不仅鲜艳,而且动人,腿一下子就往下压实了,不让叶枫乱动。 但是呢,现在不是没有人的地方,是在车里,前面有叶枫的司机潘坤和冯征,边上还有自己的女儿。 本就保守内敛的孔荆轲哪里好意思声张? 她只好转头,眸子又羞又怒的看向叶枫,只是让她恼怒的是,叶枫这个坏蛋,他根本头都不回一下。 叶枫当然不会回头,他也不敢回头,依旧装作若无其事的跟小翩鸿聊着天,至于手嘛,拼了命的想要突破封锁。 然后进一步的突破。 没错,叶枫就是故意的,他赌孔荆轲不好意思声张,然后让他占便宜。 同时叶枫也在心里颇有成就感的想着,如果让孔荆轲那些万万千千的粉丝知道,自己正在车里欺负他们的女神,不知道会做什么感想。 估计杀了自己的心都有了。 孔荆轲的脸愈加的红了,一边紧张的观察着前面,一边阻止着叶枫,她已经抓住叶枫的手了,只是可恶的是,叶枫虽然手被控制住了,但是手指头就跟毛毛虫一样,一直不老实的在她腿上挠。 这就算了。 最关键的是,孔荆轲这个时候,居然发现自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异样感,这种异样感让孔荆轲脸如火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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