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需要恶人磨。 叶枫也乐于把事情交给宁伟去处理,见宁伟来了,便和陈煌在一旁聊起天来了,本来叶枫是打算带着李兵一起,明天和陈煌去香港和亚洲糖王侄子见一面的。 不过现在出了这事,就只能暂时把时间往后推了。 宁伟在四九城里年轻一辈颇有名气,哪怕不借着陈煌的旗号,他也在黑白两道混的风生水起,一身的江湖气。 尤其是他身后体格魁梧的大跟班,粗略看上去,甚至要比武力值加满的冯征看上去还要有威慑力一点。 “我叫宁伟。” 宁伟笑容戏谑,大拇指倒指了一下正在聊事情的陈煌和叶枫,朝着妖艳女和几个社会人不紧不慢的说道:“这两位都是我的哥哥,他们的事,就是我的事,你们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跟我谈。”biqubao.com 妖艳女还好。 她平时不在社会上走动,一般都是出入美容院和麻将桌,要么就是商场,所以她压根不知道宁伟是谁。 只是觉得宁伟这个名字好像有点耳熟。 但是她身后的几个社会人听到宁伟这个名字之后,立马全部都脸色变了起来,可以说,在燕京混的。 几乎就没有没听过宁伟的。 近五年来,往山上冲的最快的一个大哥级别人物,早在很久之前就已经有资格和小西天阎京这些老一辈大哥坐在桌子上吃饭的资格。 甚至风头还要更盛一点。 因为他年轻。 也敢冲。 用他的话来说,谁跟他过不去,就是不给他面子,而那些老一辈大哥早已经洗白,做正当生意了,也不会去跟宁伟起冲突。 不得不说,鼠有鼠道蛇有蛇路,在这种场合下,宁伟的名字就是比叶枫和陈煌好使一点,在宁伟自报来路之后,几个社会人全部都变了脸色,然后低声下气的跟宁伟叫起了伟哥。 妖艳女是嚣张不假。 但她不傻,见状她就明白了这个叫宁伟的人很不好惹,气焰顿时消下去了很多,也不敢再纠缠着叶枫不放了。 宁伟也没把这些放在心上,和他以前的场面相比,这件事情连鸡毛蒜皮都算不上,随口问了一下几个社会人跟谁混的之后。 接着就没搭理他们了。 出来之后。 叶枫反递给了宁伟一根烟,笑着开玩笑说道:“看来在这四九城里,还是你伟哥的名字好使啊,下次我遇到事情,就直接报你伟哥的名号了。” “别别别,三哥,你这不是调侃我呢嘛,我哪敢啊,别的不说了,就光我哥都能打死我。” 宁伟闻言吓了一跳,先是观察了一下陈煌的反应,见陈煌没有生气之后,这才松了一口气,紧接着是怡然自得。 陈煌对这次宁伟的事情处理的也挺满意的,笑着对叶枫故意调侃宁伟:“你还别说,你去参加什么会议,提他名字可能不好使,但你要去酒吧啊,会所啊,这些乱七八糟的地方,提他的名字还真的好使,有时候我在夜场玩碰到小混混找麻烦,我都要提我伟哥名字。” “我的天。” 宁伟被调侃的浑身不自在,连忙苦着脸说道:“我说两位哥哥啊,你们要再这么调侃我,我真的要找一个地洞钻进去了。” 潘坤就站在叶枫的身后,闻言也是忍俊不禁的笑了笑,对于宁伟这种性格还是挺喜欢的,有能力,也会做人。 至于冯征,从他刚才惊为天人的出手之后,就再也没有说话过了,默默的站在叶枫的身后,如同一个影子一样。 不过宁伟可真不会瞧不起潘坤和冯征,尤其是冯征,他和冯征也打过几次交道了,知道这个平时沉默寡言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狠角色。 比如他身后带着的这个身形魁梧的大汉,身手也很厉害,平时的时候,打个六七个都没什么问题。 但是宁伟知道,他连在冯征手下一个回合都走不过。 所以宁伟对叶枫其实也挺敬畏的,一来是佩服叶枫的能力,几年内就从白手起家成了现在的首富,他哥陈煌也私底下跟他说过好多次,让他能和叶枫结交好关系,尽量结交,以后没有坏处。 宁伟心气虽然好,但是对于叶枫这种真正有本事的人,还是敬佩的。 二来就是因为冯征了。 不管是在天上人间差点弄死陈一鸣那次,又或者在纽约第五大道三秒钟内弄死一个黑人的那次,宁伟也都有所耳闻。 都颇具传奇色彩。 甚至宁伟对冯征的敬佩还要在叶枫之上,原因很简单,他是混社会的,也最喜欢这种冯征这种狠角色。 几个人聊了一会。 然后开车去林锐和余奎被带去的分局里面,甚至都不需要陈煌打电话,宁伟就在路上跟公安口方面打过了招呼。 也知道了林锐和余奎的情况。 两个人都在局里在做笔录。 到了局里,宁伟熟门熟路的和局里面的民警打招呼,接手余奎捅人案件的是刑警队的,一个东北人。 一个内蒙人。 全部都人高马大的。 两人见到宁伟也是有点意外,还拿出烟来散给宁伟,烟是好烟,黄鹤楼1916,笑问着宁伟又惹什么事情过来了,审讯室里面两个人是你小弟? 宁伟接过烟,笑着说,哪能呢,我是陪着我两个哥哥过来的,他们都是我三哥的人。 紧接着两个刑警队的便注意到了宁伟身后的陈煌还有叶枫,由于到这边是来问问情况的,所以冯征和潘坤,叶枫留在外面车里了。 陈煌不接触社会上的人,也不跟普通刑警队的打照面,所以他们都不认识陈煌,但是看到叶枫的时候,他们瞬间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首富叶枫。 同时心里暗道,宁伟算是彻底冲上去了,首富居然都成了他老板了。 紧接着刑警队的又连忙跟叶枫和陈煌问候,给他们散烟,虽然他们只认识叶枫,但是宁伟既然能说叶枫旁边的这个带着京腔的男人也是他哥哥。 那就代表这个人也是背景很厉害的人物。 现实生活中,社会上就是这样。 刑警队的和混社会的大哥熟识,社会上的大哥也和刑警队的熟识,毕竟总要打交道,刑警队的也对社会上有哪些大哥很清楚。 案件的来龙去脉也很清楚。 就是说怒路,飙车,然后貂皮男截车,拿刀下车,然后装逼不成,反被人拿小刀给捅了三刀。 宁伟也说明了来意,意思要今天晚上把林锐和余奎两个人都先带回去,至于后面的事情,后面再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43_143866/76172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