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时今日已经不同以往。 现在的叶枫可以说去任何场所,任何单位,光凭他这一长脸,就可以得到非常多的便利,在冯征过来和酒店大堂经理说过之后,经理便立马让人准备桌子和笔了,并且让安保都下来维持排队的秩序。 叶枫的猜想没错。 当他真的来签名之后,人果然变多起来了,他往桌子后面一坐,便发现外面人陆陆续续的变多起来,甚至会所里面很多唱歌的顾客听说首富在外面,也纷纷歌都不唱了,跑出来排队,叶枫也不止一次的听人在喊,说首富叶枫在大堂给人签名,你们快出来排队啊。 这时候,叶枫唯一庆幸的只有两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自己的名字只有两个字,笔画足够少,要是叫叶琵琶,那可就完了。 第二件事,自己在东州的时候,练过一段时间毛笔和硬笔字,所以签出来的名字虽然不是艺术签名的那种鬼画符,但也算端正。 唯一比较郁闷的是,签名的人当中,有些人还是把他刚才在外面的话当真了,拿出专辑要他帮孔荆轲代签名字,哪怕没有专辑,他们也会要叶枫代签孔荆轲的名字。 荆轲啊。 这笔画是真的多。 叶枫见到这么多人真的喜欢孔荆轲,心里又是骄傲,又是骂娘,骂孔曹操那个奸贼起名字不会起,起这么多笔画,他自己起名叫孔仲,给孔荆轲却起了一个这么复杂的名字。(孔仲的名字是自己起的,早年的时候改过两次姓,一次姓金,一次姓孔。) …… 大堂角落上的沙发处。 陈惶,侯耀,周一航,李兵,林锐等人都坐在这里一边翘着二郎腿在这抽烟,一边看着叶枫在那给长长的队伍签名,时不时的还让人合影一张照片。 侯耀看着叶枫签名时候,时不时的揉一下手腕,有些幸灾乐祸的说道:“你们看三哥,他手签名都签酸了,在那揉手呢。” “正常的,人太多了。” 周一航看了一眼手表,已经是将近凌晨十二点,笑笑说道:“现在都快十二点了,写那么多名字,手腕能不酸才怪。” 林锐倒是挺羡慕一群人排队等着叶枫签名的,望着叶枫那里有些憧憬的说道:“我倒是觉得挺有面的,那么多人等着三哥签名。” 侯耀笑着看了一眼林锐:“你现在是羡慕你三哥,等你真到了他那个位置,你就不是羡慕,而是有点烦了。” 林锐不信的说道:“怎么会烦呢?那么多人崇拜自己。” 侯耀点了根烟,玩世不恭的拉长声音道:“是啊,崇拜你,到时候你唱个歌,有人拍你,摸个小妹,有人拍你,一言一行都在大众的监督下,出门尿急了,你还得憋着,不能找个墙角嘘嘘,一旦你尿了,人们就会诧异,哎呀,你一个首富,你怎么能跟没素质的人一样,随地掏出老二嘘嘘呢,到时候第二天就出来了一个新闻头条,标题就叫“首富叶枫在墙角随地大小便”,你怕不怕?” 说到这里,侯耀突然放下腿,满脸恶趣味的又对林锐说道:“你要是老二长粗宽的话,被媒体拍进去也没什么,还能引起广大已婚少妇的湿身,心想,哇,首富真够有本钱的,那玩意跟扁担似的,你要是短小的话,那完了,又得被拿去当标题了,标题叫短细小,啧啧,那标题叫一个刺激……” 林锐试想了一下侯耀描述的画面,顿时有点不寒而栗。 周一航笑的不行,伸脚踹了一脚还在胡说八道的侯耀,笑骂道:“猴哥,你要死了,要是让三哥听到你在这里这么编排他,他非得让冯征把你猴脑割下来当豆腐花吃。” 侯耀闻言,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站在叶枫旁边,如同雕塑的雄伟身躯,顿时干笑一声,重新坐回了回去,连连摆手:“那不能够,不能够,咱枫哥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没办法,这就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啊。” 陈惶没有理会侯耀他们在这里胡闹,感叹了一声,然后扭头看向同样等在这里的李兵和王浩,他知道两人都是公务员,暂时也都还没辞职呢,于是问道:“对了,你们明天要不要上班的,要不你们先回去休息,我们在这里陪着叶枫?” 李兵看向签名的叶枫,没当回事的说道:“没事,等他签完名一起回去吧。” 王浩也说道:“我也不回去,一起来,一起走,刚好我明天过去辞职。” “嗯,那一起等等他吧。” 陈惶见李兵和王浩都要留在这里,也不再说什么了,毕竟他们都在这里等着叶枫,李兵和王浩两人都提前回去的话,确实不太好。 从这一点来看,也足以证明叶枫在众人心目中的重要程度了。 如果换做是侯耀和林锐,前者林锐和周一航可能会在这里等着他,陈惶最起码是早早的回去休息了,换做后者就更不用说了。 这是现实问题。 人永远只会迁就比自己强,比自己地位高的人。 而现在所谓地位高的人,正在给人签名签的飞起,手臂早已经僵硬,酸掉了,最关键的是,他想写潦草,又不太好意思。 于是从开始到结束,叶枫一直到凌晨4点,才给在场的所有人,包括等他到现在的会所服务员签名结束。 而原本三点左右就应该关门的会所也延迟到了现在才关门,会所的大老板和几个股东听说了这件事情,也纷纷赶了过来,毕竟能跟首富有上交集,那是极其难得的机会。 一阵寒暄之后。 叶枫这才跟陈惶几人汇合,之前签名的时候,他一直忙着签名或者合影,根本发现李兵和王浩也在这里等着,见状,赶紧让他们先回去休息。 至于工作的事情,等他们办好辞职之后,过来再说。 至于酒驾。 现在这个时间点,酒驾的规定也没出来,而且以李兵的酒量,想让他喝醉,实在是太为艰难了,哪怕是存在感比较弱的王浩,一斤半的白酒也不话下,毕竟都是在体制里面磨练出来的,参加的饭局实在太多了,所以酒量都不差。 再加上从昨天到现在也已经了六七个小时过去了,所以他们开车回去,叶枫也算放心,和陈惶几人纷纷打了个招呼,准备回家。 还是和昨天的决定一样。 叶枫和冯征坐迈巴赫,潘坤则负责把孔荆轲开来的复古款劳斯莱斯开回去。 可是就在叶枫坐上车,准备闭目养神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起来,原本他还没当回事的,心想着可能是陈惶或者侯耀他们来电话了。 但是当他看到来电显示的时候,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孔曹操! 这是叶枫偷偷给孔仲的备注,叶枫瞬间有些坐立难安起来了,甚至都不困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43_143866/76172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