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你们老大找我做什么吗?” “不知道。” “你猜猜。” “我猜不出来,也不想猜,你要这么闲,你就来开车。” 刘汉青恼火的扭头瞪了一眼叶枫,他断了两根肋骨,先是从抚远开到佳木斯,现在又往沈洋开,哪怕他是一个铁人也多少有点吃不消。 至于叶枫和这个叫冯征的两个狗东西,让他们开个车跟要他们死似的,坚决不开。 “我不开。” 叶枫见刘汉青不肯多说,把椅子一放躺下来睡觉,既来之则安之,半软禁的带他走,想让他开车是不可能的。 冯征坐在车的后座,这一次刘汉青总共只带了两个人,一个是叶枫,一个是冯征,至于冯三德和潘坤两人还被留在所里了。 只是和先前的待遇不同,除了手机没有还给两人,吃喝和烟至少是不缺了。 倒不是说冯三德和潘坤不想跟着一起去沈洋,而是一方面刘汉青不愿意带,另一方面冯三德惦记着那辆扣押的捷达车。 在恢复自由之后,他必须得立刻把车沉到江里去,所以他得留下来善后。 …… 佳木斯到沈洋挺远的。 有900公里。 刘汉青带着叶枫和冯征到沈洋已经是第二天早上8点了,叶枫对沈洋不是很熟,刘汉青将车开到一个有警卫的家属院里停了下来。 打了一个电话之后,刘汉青把叶枫和冯征带到了一个三居室。 “你们先在这里面睡一觉,休息休息吧。” 刘汉青说了一句,然后在临走的时候又回头对叶枫叮嘱道:“你最好在这里哪里也不要去,也不要跟别人说话,这个大院里住的都是领导,得罪了谁别怪我没提醒你。” “不送了。” 叶枫懒得恭维的说了一句。 在刘汉青走后,打量起了三居室,家里装修典型的60年代古板生硬的装修,木制的沙发,两间卧室,一间书房,不过胜在非常简洁,一眼看上去倒也算舒服。 书柜里面的书大多和历史和军史有关。 换做平时的时候,叶枫对这些书籍可能会感兴趣,但是此刻却一点看不下去,转身问跟在身后的冯征:“你觉得这趟来是好事还是坏事?” “不是好事。” 冯征说道。 “我也觉得不是好事,但是不得不来啊。” 叶枫无奈的叹了口气,既然到了官方单位就不是他想出来就出来的,哪怕在来的路上他也有无数次离开的机会,比如说让冯征制住刘汉青便可以离开了。 但是后果估计有些严重。 尤其是昨天夜里在国道被设关卡被拦下来的事情让叶枫很忌讳,虽然刘汉青没有多说,但是叶枫也能看得出来要见他的人应该是部队一个非常大的人物。 也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个霸道车主连面都没露一下的就离开了,要不然以这些红三代跋扈的性格是不可能跟他善罢甘休的,这一点从陈一鸣的身上就能感受出点端迹出来。 最让叶枫心神不宁的是,这位军区的大人物找他干嘛,明明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一个从商,一个从军,按理说是扯不上关系的。 如果是有事相求。 那么这个事情一定是非常大。 这是让叶枫最心神不宁的,但是具体是什么事情叶枫也不太好说,因为他从来没有跟部队的人打过交道,更没有跟这么高层次的领导人接触过,所以也就无从猜起。 现在做的就只有等。 …… 刘汉青出了大院,上车之后,一边开车去医院,一边拨打了一个号码: “现在手头有没有任务?” “刚参加爱尔纳突击国际侦察兵竞赛回来,什么情况?”电话里传来一个平稳有力的声音。 “刚好,我现在在沈洋,你在队里挑几只东北虎过来帮我找个场子。” 开了一夜车的刘汉青肋下越来越痛,龇牙咧嘴的说道:“昨天我吃了点亏,肋骨被人打断了两根,最好你亲自带队过来一趟。” “行。” 电话里的男人听到刘汉青被人打断了两根肋骨,没有说别的,也没有问对方什么人,只是说了一个行字。 …… 某特种特战团。 一皮肤黝黑,体格强健到爆炸,穿着黑色短袖的男人挂断电话,雷厉风行的来到了有着东北猛虎的特种大队里面点兵,操场上,十几个刚刚参加完国际侦察兵竞赛分别得到团队第一名,第二名的兵王正在打篮球,每个人都身体素质爆炸。 “王猛,毕鸿博,陈海龙。” 短袖男人很快的点了三个兵,目光如电,看了一眼手表,雷厉风行的说道:“给你们5分钟时间,你们三个人换上便衣跟我去沈洋一趟。” 话音刚落,篮球场上便有三个人撒腿奔向了宿舍。 五分钟后。 一辆越野车驶出了军营。 两个小时后。 这辆车里面载着四只东北猛虎的越野车到了沈洋,见到了刚从医院里出来不久的刘汉青,刘汉青刚刚拍完片没多久。 索性的是肋骨没有移位。 所以刘汉青也没有带绷带做固定。 “对方什么来头,这么扎手,要你特意找到我?” 短袖寸发男人带着三只精心挑的东北虎下了车,每个人身高都在一米八以上,不仅身体素质爆炸,眼神也都有着令普通人畏惧的锐利。 这是千锤百炼出来的精神。 “唉,别提了,我一点还手机会都没有。” 刘汉青想想就觉得郁闷,只和冯征交手了两个回合便败得一败涂地,回想起冯征的生猛,忍不住说道:“没跟你开玩笑,这个b是真的生猛到一塌糊涂,要不然也不会想到你。” “谁啊?” 寸发男人更纳闷了,在东北这么长时间,他还真的没听过有这么厉害的一号人物,但凡有,基本上都在他手下。 “冯征。” 刘汉青把冯征的名字记的很深。 寸发男人一听冯征的名字,瞪大了眼睛,有点不敢相信的又问了一遍:“你说他是谁?你再说一遍呢。” “冯征啊。” 刘汉青又说了一遍,紧接着古怪的看着寸发男人:“你该不会说你认识他吧?” 寸发男人也面色古怪的说道:“他是不是跟一个叫叶枫的在一起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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