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逆天狂少_第1985章 来者不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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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第二天就是第七天了。
  冯征也打算听从叶枫和冯三德的意见,将一根钉放掉,所以也睡了下去,只是感觉刚刚躺下没多久,便被一阵轻轻的拉扯给弄醒了。
  睁开眼睛,外面的天已经灰蒙蒙的亮了。
  不过冯征的注意力完全没在外面,而是被一根钉吸引住了,只见它正在吃他手边的老鼠肉,一下一下的,吃的津津有味,可以说是狼吞虎咽,跟饿了八百年一样。
  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
  于是冯征又把老鼠肉拿到手中,然后又丢在了一根钉面前,一根钉短暂的看了他一会,又低着头,一下一下的琢了起来。
  冯征赶紧叫醒冯三德。
  叶枫和潘坤也被吵醒了,然后就见到了原本倔强的一根钉正在吃冯征手边上的老鼠肉,冯三德更是喜出望外,他行走江湖几十年,从来就没有听说过一根钉肯吃东西的。
  “先不要放了。”
  冯三德眼睛冒光:“既然它肯吃你喂的东西,说不定能驯成。”
  “我去,还真可以了。”
  潘坤忍不住的说了一句。
  叶枫觉得很新鲜,训鹰这种事情,他只听说过,没见过,更不要说是驯海东青这种猛禽了,也就是说,冯征训好了之后,他们也可以带着鹰出去,像女真,满足人一样去捕猎,海东青可是现在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的东西,最起码在国内是很难很难的。
  就是可惜国内不允许养,不然的话,他倒是也可以试试,毕竟海东青这玩意就叫矛隼,俯冲时的时速可以达到200多公里,谁不眼馋?
  而冯征见到一根钉肯吃东西,也来了精神。
  连续两天,一根钉都肯吃冯征的东西了,这也代表训鹰最难的一关成功了,叶枫和潘坤这两天的时间里,也一直配合着冯征训一根钉,练习着让一根钉熟悉人。
  而冯征则是支起场子,练习“叫鹰”,用冯三德的说法,就是让鹰熟悉人的叫声,叫之则来,而叫鹰又分三步,分别为过拳,跑绳,唤食……
  连续一个星期。
  叶枫哪里也没有去,一直都和潘坤在黑龙江的抚远县待着,也没有去管外面公司的事情,冯征忙着训鹰的时候,他和潘坤则忙着和冯三德一起做陷阱,抓野兔之类的野味,又或者是晚上带着手电筒去找野鸡,为了抓到野鸡,冯三德还特意去镇上买了一个小机器,机器发动的时候有声音,野鸡听到之后便会待在那里不动,然后再用网罩上去,野鸡就算是捉到了。
  8月15号。
  冯征训鹰驯的差不多了,几个人开车将一根钉带到了松花江边上,冯征离一根钉十几米左右的距离叫它,不过和想象的有所差别。
  冯征一直没能把鹰叫过来。
  冯三德觉得不对劲,一边叼着烟,一边问冯征有没有喂一根钉吃东西。
  冯征说没有。
  “那就奇怪了。”
  冯三德觉得有点奇怪,按道理说,冯征这狗东西训鹰手段可以的,一根钉这段时间里也不怎么怕人了,不应该会叫不来的。
  没想到潘坤这个时候站了出来,底气不足的问:“喂它吃东西有影响吗?”
  “你喂了?”
  冯三德一听,就知道潘坤可能喂了。
  潘坤尴尬的说道:“我早上看冯征喂它挺有意思的,便喂了它一块牛肉。”
  “怪不得。”
  冯三德一拍脑袋,说道:“那等着吧,等它饿了再说。”
  接着冯三德对潘坤解释说:“熬鹰是给鹰吃饱,不过叫鹰就不能给它吃饱了,它吃饱了就不听话了,只有饿着它,拿着东西叫它,它才会听你话。”
  “这样啊?”
  潘坤听明白冯三德的意思了。
  叶枫没说话,一直在观察冯征的动作,冯征手里拿着一块生牛肉,站在河边,对着十几米外的一根钉,口中一直发出口庶,口庶的声音。
  学了一会,叶枫就没耐心了。
  关键是叫不来。
  果然,耍帅这种事情是需要恒心和耐心的,光是四五天不眠不休就能要了他的命。
  一直等到了快到中午的时候,远处的一根钉终于有了反应,伴随着冯征的叫声,突然振翅飞了过来,落在了冯征的手臂上,然后开始啄食冯征手里的生牛肉。
  简直帅到了极点。
  不管是叶枫还是潘坤,两个人都看的眼馋无比,本身冯征的体魄就挺雄壮的,往那里一站非常扎眼,站在河边的他,鹰飞到他肩膀上琢肉。
  简直活脱脱的当初骑马弯弓射雕的满族汉子从画中跳跃出来了一样,帅到了极点。
  不过也就在这个时候,不远处突然有一支车队轰鸣着发动机,带着一股彪悍气焰,带着肆无忌惮的意味,一路向叶枫一行人轰鸣了过来。
  一辆燕京牌照的悍马。
  一辆霸道。
  一辆牧马人。
  还有一辆猛禽。
  总共四辆车,除了开牧马人的是本地牌照,其它三辆车全部都是燕京牌照,俨然一副首都权势子弟吃饱了撑得的,大老远从燕京跑到黑龙江越野玩。
  至于那辆开牧马人的便是招待他们的人。
  而这辆牧马人也不简单,车牌号沈k开头,在他们过来的一瞬间,潘坤便在叶枫耳边告诉叶枫,沈k是沈洋军区的车牌。
  至于燕京车牌的车牌也都不简单,就算没有车牌,在这个年代,光是能够开上悍马,霸道,猛禽这样的车就已经足以证明这帮人非常不简单了。
  要不然挂沈k车牌的牧马人主人,也不可能陪着他们到这里来。
  几辆越野车轰轰烈烈的开了过来。
  然后带着浓烈的柴油味,一个刹车,然后嚣张无比的横停在了叶枫几个人的面前,紧接着从悍马,霸道车上下来了三个人。
  两个青年。
  一个女人。
  两个青年身材都比较匀称,穿着一身标准的越野装束,表面上看上去好像没什么,可是从他们手腕上露出来的手表便能看出来,他们的来头绝不简单。
  女人是从霸道车上下来的,看上去应该是霸道车主的女伴,体型像南方人,有点较小,但是女人的部位一点不小,声音也是娇滴滴的,看上去整个人水灵灵的,让人看上去有一种想要霸王硬上弓的感觉。
  挂军区沈k车牌下来的是一个约莫30岁左右的平头,剃着一个干净利落的平头,阳光而矫健,双目有神,车门打开之后,他便从车上跳了下来,动作非常矫健。
  在他们过来的一瞬间。
  潘坤便站在了叶枫的旁边,乃至于冯征也是侧头看了过去。
  叶枫站在冯征和潘坤的身前,看着他们,心里觉察到这帮公子哥有点来者不善,目的很有可能是冲着冯征手臂上的一根钉来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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