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 叶枫暂时把在东州市拍地打造高档别墅区的想法压下去了,转而投入到了工作当中,因为为期9天的全球路演明天就正式开始了,纽约是他全球路演的第一站。 地点叶枫也和温月琪在电话里确认过了。 不是别的地方,就在叶枫前两天住过的waldorf-astoria,也就是华道夫-阿斯多里亚酒店的宴会大厅,这里空间非常宽敞,可以很轻松的容纳数百人,加上叶枫前不久代表“枫叶集团”的控制人刚刚收购了希尔顿酒店集团,所以他在纽约希尔顿旗下这家非常具有代表性的酒店作为全球路演的第一站是非常合适的。 第一,华道夫-阿斯多里亚酒店在纽约很出名,历史上在这里举办过很多重要的会议。 第二,现在华道夫-阿斯多里亚酒店是属于私募基金“枫叶集团”的了,叶枫作为枫叶集团的创始人在自家的酒店举行澜山公司上市全球路演,也很有象征性的意义。 到了明天上午九点三十分,到时候会有500名左右来自全球的投资人会来到现场参加路演,这一部分人有的是自主被澜山公司上市吸引过来的。 还有一大部分人是由高盛,瑞信,美林这些承销商邀请过来的。 届时,叶枫会当着这500名左右投资者进行路演演讲,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将澜山公司的优点以及潜力讲述出来,以吸引这些投资者多澜山公司进行投资。 本身路演这一环节就相当于公司上市前的推销环节,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 所以叶枫在晚饭后就不再和陈煌他们瞎扯别墅或者购买飞机的事情了,而是看着王馨一早准本好的材料进行复习,里面有场地,路演行程以及对澜山公司的介绍。 有中文。 也有英文。 伴随着公司现在到了上市这一步,叶枫也挺头疼的,先前公司还没有完全扩张的时候,部门很少,王馨一个人负责是刚刚好,也能掌管的过来。 但是现在到了上市,市值180亿美元的这个阶段,光凭王馨一个人来掌管公司有点捉襟见肘了,这也不能怪王馨,主要还是得怪自己这个负责人实在太不负责任了,基本不参与公司的具体运营,往往做出了一个项目就直接脱手给下面的人了。 叶枫也想管,关键是真不会具体的运营,没学过,学倒是也能学,但要耗费的精力实在是太多了,反而是自己做出一个项目,然后由王馨来帮自己具体的施行下去才是最好的,这就造成了王馨分身乏术的局面,而王馨也想过培养一个帮手来帮她,就是高萱,不过很可惜,由于叶枫的原因,高萱离职了。 其实叶枫也有一个合适的人选请回来跟王馨一起管理公司的,这件事情在一年以前他就想过,那就是请杨青志回去坐镇。 不管是从专业上,还是资历上来说,杨青志管理澜山公司是绰绰有余的。 但是问题在杨青志在纽约这边还要管理着“枫叶集团”,加上收购了希尔顿酒店集团,各方面需要整合,也有点分身乏术,而对于叶枫来说,枫叶集团这个私募基金同样承载着他的一个野心,和澜山公司有点两架马车并排齐驱的意思。 “在想什么呢?” 这个时候,温月琪从外面走了进来。 叶枫手头关于明天要路演的文件差不多已经看了有两个小时了,捏了捏眉心,示意着桌子上厚厚的中英文文件,说道:“在想着公司规模越来越大,事情也越来越多了。” “不是有王馨帮你在处理吗?” 温月琪在叶枫旁边坐下来,看着叶枫说道:“王馨个人能力挺强的,我看很多事情都是她在帮你安排,倒是你清闲的不行,每天和陈煌他们插科打诨,像个混子一样。” 叶枫有些无奈。 自己本来就是一个混子。 没有重生的话,自己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出国,更不用说来米国纽约公司上市了。 但是话说回来了,先知本来就是一件别人羡慕不来的天赋,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先知一定程度上扩展了叶枫的眼界。 叶枫望着温月琪说道:“王馨的个人能力是没问题,关键是现在公司越来越大了,光靠她一个人是忙不过来的,这两天她也在变着方的跟我诉苦。” “哦,她怎么跟你诉苦了?”温月琪笑了起来。 “高萱呗,高萱是她提拔起来的执行副总裁,有高萱帮她处理事物,她工作上会轻松一点,没想到高萱辞职回去了,担子就又都落在了她的头上。” 叶枫笑了起来,王馨的心思他还是多少能看得出来的,高萱这个人抛开别的不说,工作能力,学习能力,执行能力,这三项是要远比一般人强的,因为高萱比较会珍惜工作机会,而这种珍惜往往就体现在主动上面,高萱要远比一般人要主动的,甚至要比那些高薪挖过来的中高层领导主动很多。 原本很多执行项目,不用王馨去制定,高萱就已经制定好了,方案给王馨看一遍,通过后便去执行下去了,王馨多省事? 但是高萱偏偏因为自己的事情走了,也难怪王馨会拐着弯的让自己再把高萱请回来。 “也难怪她会诉苦。” 温月琪笑着点了点头,她跟高萱不熟,但也知道这次叶枫来米国,不管是行程也好,时间也好,又或者是文件也好,都是她跟那个叫陈晓的人一起制订安排的。 接着温月琪说道:“那你打算怎么做?” “再说吧,走一步算一步。” 叶枫随意的说了一句,接着目光重新放在了桌子上的路演文件上:“目前最重要的就是明天的路演,是成是败,就看这一举了。” 温月琪看了眼文件,问道:“对了,除了纽约,接下来的几个城市,你打算包机去?” 叶枫点头:“是的,行程上会方便一点,出行时间和航线上,杨青志已经帮我在安排了,飞机我也看过了,湾流g450,挺不错,侯耀他们还打算让我买一架回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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