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河纠结再三,最终决定硬着头皮去见叶枫,毕竟刚才牛比都在项目经理面前吹出去了,不去见,这不就是说自己在吹牛比吗? 一般像叶枫这种高度,任何人只要认识叶枫,绝对会想着过去搭讪两句的。 按道理来说。 现在叶枫都这么大老板了,当初那件事情也过去了这么久,也赔礼道歉过,他应该不会跟自己太过计较了把?再不济,也不会当着别人面打着自己吧? 李河有些忐忑的带着子公司项目经理向马路对面的叶枫走过去。 李河之所以有这样的思想,这也是双方地位高度转变的缘故,如果说叶枫没混好,李河绝对不会服气叶枫的,如果叶枫只是稍微混好一点,李河也不会服气,甚至会在心里想,狗东西,不过就是运气好才有今天的。 但是现在不一样。 叶枫已经站到了常人难以想象的高度,以前李河以为叶枫就一个澜山公司,年初,家族聚会,《人在囧途》电影上映大热的时候,电视上刚好谈论到叶枫写剧本的新闻。 紧接着自己就被拿出来批斗了。 先是李河大哥李席林在饭桌上平淡的问李河,三年前,和他发生冲突的人是不是这个叶枫。 李河说是。 李席林便说了一句,以后见到叶枫的时候,躲着点,实在躲不开了,低眉顺眼点。 在李家这一点,李河,李轻眉,李席林,看着好像李轻眉在商业上风生水起,建立起了地产帝国,但是实际而言,倾尽家族资源走仕途的大哥李席林才是李家这一代地位最高的人,而他也没让家族失望,35岁之前爬到了正处的位置,可以说是闪耀无比的政治明星。 最难得的是,李席林本身给组织的印象还是一个低调做实事的官员。 李席林既然发话了,那么李河就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不管叶枫混的如何,他都不能再跟叶枫发生冲突,得躲着一点。 而在李席林发完话之后,作为李席林仕途钱袋子的李轻眉也借此说出了一件事情,澜山公司即将赴美上市,上市之后,市值不出意外,会超过120亿美元,甚至更高。 除此之外,叶枫的名下还持有海外fcaebook公司40%的股份,fcaebook在米国同样是一家非常有潜力的公司,估值同样超过100亿美元。 也就是说,叶枫个人名下的资产,实际已经远远超过了千亿人民币。 并且叶枫从0到身家千亿,只不过用了短短五年的时间。 接着李轻眉又说了一件事情,叶枫是一个吃软不吃硬的人,李河的事情,她当初以在东州市打造综合体作为条件,让李世忠市长出面调和,叶枫丝毫没有给面子,最后是看在周一航的面子上,叶枫这才堪堪放了李河一马。 在李家,仕途有老大李席林,钱袋子有李轻眉的东城地产集团,相比而言,李河是最不受待见的,在李席林和李轻眉都说过之后。 李家的长辈都脸色凝重,纷纷敲打了李河,钱不能通神,但是五年内,资产过亿的人是可以通神的。 作为担任过副省级的一家之主,老爷子更是亲自发话,让李河如果有机会的话,当面跟叶枫低头赔礼道歉,伸手不打笑脸人,对于这种人物,你低个头,不算丢脸。 也是因为如此,李河才知道,原来叶枫这厮这么彪悍,资产在几年时间,居然能有一千个亿以上了,简直没办法想象。 …… 叶枫想了一会李河这孙子赚了多少钱之后也就不再想了,也没办法,现在这个时间节点就是房地产大热的时候,哪怕是头猪,他从事房地产都会赚钱。 更何况李河的家里还很有背景。 正当叶枫抬头打算跟孟苇红还有陈秋实说话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突然发现路对面过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人还有点眼熟。 叶枫盯着左边的一个人,眼睛微微眯了一下。 李河。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了。 “怎么了?认识?” 孟苇红是最关注叶枫的,在叶枫扭头看向过来的两人时候,孟苇红不由得也看了过去。 “认识,不是很熟。” 叶枫站在原地,眼神平静的看向了过来的李河,时隔三年,叶枫早已经不是当初的叶枫了,何况三年前,自己就可以将李河按在地板上摩擦? 如果不是为了照顾周一航的面子,李河现在都不可能出来。 孟苇红见叶枫说不熟,看向李河的眼神也冷淡起来。 李河不在乎孟苇红,但是他见叶枫看自己的眼神,心里有点发憷,在年初家族聚会上,叶枫已经成了家里公认的不能得罪的一个人之一。 项目经理并不知道李河和叶枫之间其实是有过节的,见叶枫真的看过来了,心里差点没激动的嚎叫起来,就差搓手了,心里还在想着,如果能够巴结上叶枫这条线,以后说不定自己也能在东州市一露头角。 接着,他发现气氛好像不对劲。 项目经理发现叶枫看向自己两人的表情有点冷淡,并没有见到朋友时候应该有的反应,而李河的表情好像也怪怪的。 李河倒不是怪怪的,而是他不知道怎么去跟叶枫打招呼,犹豫了一会,他还是主动僵笑着跟叶枫打招呼了:“枫,枫哥好久不见……” 李河说的有些别扭和结巴。 枫哥? 叶枫听到李河对自己的称呼,笑容有些玩味,似笑非笑的看着李河:“这不是宁市的三老板嘛,我哪有资格当你枫哥?”biqubao.com 李河最难叫的是第一声,第一声叫出口了,第二声也就不费劲了,只要叶枫没当众抽自己一巴掌,一切都算过得去。 “有资格,有资格。” 李河心里一松,走上来,赔着笑脸说道:“不管在哪里,什么时候,你永远是我枫哥。” 项目经理见李河打招呼了,顾不得多想,也走过来,语气略带讨好的对叶枫说道:“叶总好……” 不过叶枫压根没有跟项目经理说话的意思,他是觉得这社会是真有意思,几年前,李河在自己面前跳的比谁都高,一副天老大,他老二的样子。 没想到现在居然在自己面前,头埋的这么低。 果然,这是一个强者为尊的社会。 当你自身强了,任何人面对你的时候,都得低眉顺眼,语气软三分。 这一刻,叶枫第一次对“强者为尊”这四个字的含义,认知的这么清晰,也认知到了这个社会现实到了什么地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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