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桌上。 孟苇红和叶枫喝着粥,孟苇红倒还好,加了一点糖,小口小口的喝着,喝到胃里暖洋洋的,叶枫可就惨了,喝了几次喝不下去。 他也不喜欢加糖。 孟苇红见叶枫不喜欢加糖,说道:“冰箱里面有咸鸭蛋,你可以配着吃。” “早说啊。” 叶枫闻言一喜,连忙跑到厨房,打开冰箱,然后就在门边上看到了三个咸鸭蛋,叶枫全给拿出来了,坐回来意外的看了一眼孟苇红:“没想到你还吃咸鸭蛋啊。” 孟苇红小口的喝着粥:“那你觉得我应该吃什么。” 叶枫想了一下:“怎么也应该牛排配红酒啊。” 孟苇红笑出声来:“我有那么小资么?” “在我的心里,你的人设应该是这样的。” 叶枫一边敲着咸鸭蛋,一边问道:“对了,你这鸭蛋买多久了?” “大概有半年了吧?” 孟苇红想了一下:“我记不太清了,好久没在家里吃过饭了,没事,你吃好了,咸鸭蛋放半年有什么的,人家还有些人专门吃皮蛋呢。” “那是两个品种好吗?我跟你说,我现在好歹也是正儿八经的百亿富豪,要是毒死在你这里,你可是要负责任的。” 叶枫没好气的说了一句,接着敲开鸭蛋,没想到这咸鸭蛋品相还挺好的,拨开一层蛋白,里面的黄油直接流了出来,鸭蛋黄也是沙沙的那种。 孟苇红看着吃的真香的叶枫,偷笑着说道:“你这个最多属于意外事故,又不是我强迫你吃的,所以我不用负刑事责任的,再说了你可以不吃的。” “那不行,浪费是可耻的!” 叶枫喝白粥实在是喝不下去,用筷子挖了一点鸭蛋黄,嘴里顿时有味道了,喝粥都感觉香了很多,没多久,三个咸鸭蛋就配着两碗粥喝了下去。 喝完粥之后,叶枫突然想起来了,跑到卧室,拿起床头柜上的银行卡出来放在孟苇红的面前:“这张卡是他给你的。” 孟苇红看着银行卡沉默了一会,问道:“李荣坤?” 叶枫说道:“应该是的吧,他没说名字,不过他开的奥迪a8挂的是沪市的牌照,除了他应该也没别人了,昨天晚上,我把你带出来,就看见他的车在路边停着了。” 孟苇红拿着卡不说话。 叶枫见气氛有些不对,看了眼沉默的孟苇红,说道:“拿着吧,这张卡里有5000万呢,虽说你手里的网易股票值很多钱,但毕竟得套现不是?也没谁嫌钱多的,其实李荣坤这个人还算不错的,你把钱给他,他还知道退5000万给你。” 孟苇红终于说话,她抬头似笑非笑的看着叶枫:“如果说,我给他的3个亿,基本上都是我赚的呢?” 叶枫有点愣神:“都是你赚的?” 孟苇红拿起银行卡在桌面上上下转动着:“是我赚的,这些年,我从事了不少行业,化妆品,渠道,房地产,我都从事过,除了刚开始借用了他一点关系,后面的人脉都是我自己攒的,你该不会以为,他在沪市混的风声水起,在别的地级市也管用吧?他留给我5000万,也许就有这方面原因。” 叶枫说道:“那你还把3个亿都给他?” 孟苇红莞尔的一笑:“也许人家觉得我能有今天,都是因为他才有的平台呢?” “……” 叶枫没说话,这他不好说,有点类似于先有鸡,后有蛋的问题了,不过话说回来,孟苇红和李荣坤之间还是有说不清理还乱的地方。 按照道理来说,孟苇红可以不在李荣坤落难的时候给他凑3个亿去消灾解难,李荣坤也可以不退给孟苇红5000万。 但是两人都给了。 叶枫不再说这个话题,而是看着孟苇红说道:“算了,不管他了,反正有没有这五千万对你也没什么影响。” “是啊。” 孟苇红放下银行卡,抬头笑着说道:“反正我还有跟你之间的秘密呢。” 叶枫吃不消孟苇红的眼神,心跳有些快的说道:“我跟你有什么秘密啊。” “网易的股份啊。” 孟苇红嘴角微翘的说道:“现在我手里差不多持有网易300万股。” 叶枫纳闷的问道:“你当初不是买了75万股吗?” 孟苇红解释说:“在网易股价快到100美元的时候,网易宣布拆股了,每股adr将代表普通股25股,而之前每股adr代表100普通股,这相当于将每股adr拆分成了4股,数量变多,股价变低,不过现在股价又重新到了每股60美元的价格。” 叶枫算了一下。 75万股,翻4倍,等于300万股,300万再乘每股60美元,等于1.8亿美元,再按照美元和人民币1:8的汇率,等于14.4亿。 叶枫算到这里,忍不住的对孟苇红说道:“恭喜你,你成富婆了,早知道这样的话,昨天那五千万我就帮你砸李荣坤脸上了,瞧不起谁呢,5000万拿来打发叫花子?” 孟苇红好笑的说道:“同喜,同喜,你也赚了。” 叶枫说道:“我没赚,我的股票卖出了。”biqubao.com “卖给谁了?” 孟苇红有些意外,网易的股票在纳斯达克市场一直是一个明星股票,而且叶枫也不差钱,完全没有比较卖出网易股票的。 叶枫说道:“一个朋友。” 孟苇红猜测:“女的。” “不,男的。” 叶枫夸张的描述了一下:“身高八尺,虎背熊腰,长胸毛的那种。” “切,听你胡扯。” 孟苇红白了叶枫一眼,接着问道:“你昨天晚上也没睡觉,要不要在我这里睡完觉再回去?” 叶枫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孟苇红的领口,如羊脂玉一样白腻,隐隐可见沟壑,然后坚定的摇了摇头:“不,我还是回去睡好了,以免被人骂我禽兽,要么骂我禽兽不如。” 孟苇红怔了一下,紧接着心情愉快不已的笑了起来,好一会才缓过来,双手放在桌子上,身体前倾,这种姿势导致她的领口开的特别大。 领口里面若隐若现的。 好像什么都看见了。 又好像差了一点意思,让人想要彻底一看究竟。 孟苇红脸色泛红,吐气如兰的说道:“御弟哥哥,留下来嘛。” 叶枫大怒,怒站,拍了一下桌子:“也就是孙大圣不再现世,不然,就你这种妖精,肯定一棍给你敲死,对头敲的那种。” 不过气势足归足,但叶枫还是忍不住的吞了一口口水,趁机大饱眼福,乖乖,是真的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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