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跟你说什么,说我坏话了?” 电话里传来叶枫的声音。 潘坤知道叶枫和高萱之间的关系奇怪,怕说了,叶枫会生气,犹豫了一下说道:“也没说什么,就是说叶总你把她放家里一天,都不管她有没有吃饭。” 叶枫猜到了潘坤心里的想法,问道:“你在记她在沪市救我的人情?” 潘坤闻言,说道:“不瞒叶总,确实挺感激她的,要是叶总你当时真出点什么意外,我这辈子都没办法原谅自己了。” “别记她人情。” 叶枫说道:“她一早就知道那个人要来找我了。” 潘坤惊讶道:“不会吧?” “我有必要骗你吗?” 叶枫说道:“你少跟她交流就对了,她最擅长的就是碰瓷,说不定她去找你抱怨我,就是为了让我听见,然后好找她质问,这样就如她愿了。” “……”潘坤无语,有这么复杂的吗? “所以别管她,她是个成年人了,饿不死的。” 叶枫在电话里,随意的说着,接着让潘坤早点睡,然后便挂断了电话,他直接怀疑高萱就是故意在那边说坏话给自己听的。 然后想惹恼自己,让自己去她房间找她质问。 叶枫扭头看了一眼高萱房间的方向,不能去质问,自己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去质问说不定就羊入虎口了,她想说自己,就让她说吧,反正不痛不痒的。 翌日。 高萱依旧被叶枫丢在了家里。 只不过这一次叶枫没有再去检察院门口了,去检察院采访的记者都由陈煌去安排,而他则带着潘坤去商场买礼品准备去看孔仲。 买的东西很俗。 两盒烟。 叶枫想的就是,他也不知道买什么礼品送给孔仲比较好,而且以孔仲的身份地位,什么好东西没见过?陈煌不是说了吗,他地下藏馆里,随便拿出一件东西都是馆藏级别的古董。 所以他干脆买了两盒黄金搭档了,也就是意思意思,礼轻情意重嘛。 要啥华子,茅台的啊。 你要独具一格,那我就给你独具一格。 不过在到了孔仲四合院家门口的时候,叶枫看着四合院的灰色墙体,还是坐在车上难为情的下不去了,然后问潘坤:“潘坤,我买这两玩意送人,看上去是不是有点太敷衍了?” “不敷衍,就是有点寒颤了。”潘坤也看了一眼孔仲的四合院,光从外墙就看得出来,比叶总的四合院还要大上很多,保不齐就是以前达官贵人留下来的。 而潘坤也确实猜对了。 孔仲的这套四合院确实属于他祖上的,文ge时期被充公了,后来他花了一些手段,这才重新弄了回来,然后6年前,这才重新装修了一下,住了进来。 叶枫有点无语。 寒颤不跟敷衍特么一个意思么? 不过叶枫脸皮也厚,他让潘坤在车里等他,接着他就下车了,敲了敲门,没多久钟民开门了。biqubao.com “哟,挺早啊。” 钟民看到叶枫有些意外,然后便让了开来。 “钟叔好。” 叶枫对钟民笑着问候起来,孔荆轲家里的几个人,叶枫可以说对钟民的印象最好的,能聊上几句,至于孔仲,高处不胜寒,让人不好接近。 而那个朝鲜人柳正平,叶枫可以说是跟他两两相厌。 “嗯,早上好,进来吧。” 钟民点了点头,接着就看到了叶枫手里提着的礼品,好家伙,真好意思送的出手,不过也不要紧。 毕竟是家里的姑爷,能有这份心就够了。 估计里面那位爷看在姑爷这份心的份上,估计也不会太刁难他,毕竟眼前这位姑爷也算挺了不起的了,哪怕在长安俱乐部,他也是经常从一些人嘴里听说叶枫的名字。 这就很了不起了。 要知道,能够跟仲爷坐一张桌子上的那些人,哪位不是身家数十亿,甚至数百亿以上的大人物?能够让他们嘴里议论起叶枫,这就说明,在某些层面上,叶枫做出来的成绩已经足以让他们侧目的。 一路,过两个院子。 叶枫在内院书房看到了正在一张桌子上写字帖的孔仲,而柳正平则半靠在水池的栏杆处,把玩着手里的匕首,叶枫懒得去跟柳正平接触,而是提着礼品迈进了门槛。 到了这个时候,叶枫对四合院已经了解了很多,这时他才发现,原来孔仲这家里可能到处都是古董,比如他练字的那张桌子,是海南黄花梨木的,看着成色,估计有些年头了。 门口的几根红色木柱,好像也是金丝楠木的。 这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叶枫的四合院算是品相很极品了,在燕京可以交易产权的四合院中,可以说少有,但是跟孔仲的这套院子就没办法比了。 底蕴差了太多太多。 比如说,谁能想到,他门口的红色柱子是金丝楠木的,天价呢? 接着叶枫回过神来,看着写字的孔仲,堆着笑脸说道:“孔叔,早上好。” 孔仲没有回话。 他在一只手提着袖口,一只手练字,叶枫见他没理自己,倒也不急,看孔仲写字。 还是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叶枫也练过几天毛笔字,但是跟孔仲比起来,简直是不能拿出来看,还有,叶枫看孔仲写字的姿态,也莫名的觉得有气势。 也不知道是他真的有气势,还是自己觉得他手眼通天,继而觉得他有气势。 不过叶枫还是提起了以后什么时候再把练毛笔字捡起来的心思,练个几年,家里再来人,装装逼也是好的,好歹看起来不像暴发户,有点文人底蕴的感觉。 只是此时胡思乱想的叶枫并不知道,孔仲并不是因为在写字不理他,而是懒得搭理他,甚至连不揍他,都是花了莫大的毅力才忍住的。 每当他看到叶枫,他都会想到此时在苏黎世带着孩子的孔荆轲。 真的蠢笨如猪。 孔仲就没见过像叶枫这么榆木脑袋的人,一点都不带开窍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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