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回到家人出事之前_第 621 章 “酒桌文化”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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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菜上桌后他三人边吃饭边天南海北的聊着。
  能看得出来周震这顿饭也是吃得很尽兴,和罗宏明还有赵兴凯说了很多香江的事情。
  虽说张家对他们父子都很好,但是从小的耳濡目染,让周震在老板那面前是谦卑和拘谨的。
  哪怕是在和自己的老板吃饭时也不例外。
  赵兴凯是听得全神贯注,毕竟周震说得那些事情,很多都是他闻所未闻过得。
  就是有些为难了罗宏明,明明那些事情对他来说一点都不算新鲜,但是他还是要装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
  重生之后,他常常觉得他的演技要是放在娱乐圈混个影帝也是没问题的。
  就这样三个人一直边吃边聊到望安居午市收市。
  “罗老板,找老板,今天谢谢你们的款待,我也好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今天咱们就到这吧,你们看哪天你们方便,我做东到时候大家在一起出来喝酒!”周震站身来说道。
  今天这顿饭下来,他没想到自己能和这罗老板,还有赵老板这么谈得来。
  还有关键的一点,和他们两个喝酒也不扫兴,他自认为这些年在饭局上给自己老板挡了不少酒,酒量已经练出来了。
  可是今天这顿饭也让他才知道什么是“强中更有强中手,一山还比一山高”,看这两人酒量和自己有的一拼,而且这两人的酒品有很好。biqubao.com
  “周同志,你真是太客气了,我们就是做这行的,哪里能让你请客了,这样等我从桐城回来,只要你一句话,我一定奉陪。”赵兴凯今天虽说没有喝高,但是相较于平时来说喝得还是不少,这会子饭桌上那股子兴致还没消散,听到周震这么说,一下子站了起来。
  “是啊,周同志,这有句话叫做“酒逢知己千杯少”,说得不就是我们今天这样吗?所以啊,你也别太客气了,今天咱们就是朋友之间的正常的交际。”罗宏明这时也接着赵兴凯的话说道。
  他用“知己”“朋友”这两个词去拉近和周震的关系。
  毕竟不管张秋萍后面有没有什么背景,是不是普通的商人,就凭她能在市里和县里说话能这么的举足轻重就够了。
  至于这周震他也看出来了,绝对是张秋萍的左右手。
  对于这样的人以后总归是能用上的。
  不是还有句话叫做“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嘛。
  “好,那以后有机会咱们再聚,我这会真得走了。”周震笑着对罗宏明和赵兴凯说道。
  他不是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人,本来留下吃这顿饭也是因为对方太客气了,加上他知道这些人里肯定有自家老板的重视的人。
  可是令他自己都没想到的是,感觉一顿饭吃下来,他莫名的能和他们谈到一起。
  要说刚交谈的时候,可能他的见识让他们感觉大开眼界,自己的虚荣心一下子得到了满足,可是越往后,他和他们聊得越起劲,他发现赵兴凯的想法也是很特别的。
  至于那罗宏明简直是让他惊为天人,他自认为在香江那样特殊的城市很多人的想法已经是够超前了,没想到罗宏明那种见解和想法他之前都闻所未闻过,可是细细听来却又让人觉得可行性很高。
  罗宏明和赵兴凯自然是很客气地一直把人送到店外,看着周震走远了才回到了望安居里。
  ”明子兄弟,你真是个做买卖的料!”两人刚回来坐下,赵兴就拍着罗宏明的肩膀说道。
  他明子兄弟这样的人,要是做不好买卖简直是天理不容了。
  这么说吧,在他看来明子兄弟已经把身边的人脉用到了极致。
  “兴凯哥,你这样说我可是会骄傲的。”此时只有他和赵兴凯,罗宏明也开起了玩笑。
  只有他知道不过是老天爷眷念他罢了。
  要不他心里猜想着明天要不要去望江宾馆再碰碰运气,今天这张秋萍就派人来了。
  这样的运气过个几十年买彩票那才得劲了。
  “这有啥,就你这样的人,我能和你做兄弟,我都要骄傲了。”赵兴凯立马朝罗宏明回道。
  他知道罗宏明是在开玩笑,不过他说这话可是认真的。
  这都说“物以类聚,人与群分”,那他和明子兄弟能处得这么好,又一起合伙开饭店,那不是代表他也很厉害嘛!
  “兴凯哥,你千万别妄自菲薄,你也是很优秀的。”罗宏明听到赵兴凯这么说,也是客气的回道。
  他毕竟是重生,就算没有他,赵兴凯后半辈子也是个成功人士,知名上市餐饮连锁的创始人。
  “优秀?!”赵兴凯一愣。
  虽然他也知道自己不差,但是还是有人第一次说他“优秀”的。
  他不是文盲,自然知道是什么意思,觉得很是新奇。
  “兴凯,明子兄弟,你们一直没吃饭,现在要不要给你们端些过来?”就在赵兴凯还在回味这个对他来说新鲜的词时,孙素英的声音传了过来,人也朝着他们这桌来了。
  午市都结束一会了,看到自己男人和明子兄弟送人出去了,他们也没来收拾。
  一是刚才店里的员工正在吃饭,二是也不知道自家男人他们回来后还吃不吃了。
  孙素英刚才就留意了他们这桌,他们三个一直在喝酒,菜吃了也不少,可是这一直没让上饭。
  这都是大老爷们不吃饭哪里成了。
  刚才那人走就走了,可是现在坐在这里的两人都不是外人,其中一个还是自己男人,她肯定是要问的。
  “嫂子,多谢关心,我这不吃饭了,你给兴凯哥端些饭过来就行了。”罗宏明看到孙素英已经到跟前,赶紧回了话。
  然后他这才往孙素英身后的方向看去,自己媳妇正坐在另一桌和饭店里的员工说笑了。
  他们那桌看样子应该也是刚吃完。
  “我也不吃了,今天这酒喝得有点多,这菜都被我们吃的差不多了。”赵兴凯一听连忙摇手,自己的酒量他是清楚的,今天也算是棋逢对手了。
  这明子兄弟的酒量他是知道的,没想那周震也那么能喝,让他都觉要是再多喝一会,可能他就要醉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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