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帝和阿秋! 这让林逸晨真是瞬间惊诧的吓了一跳,被突然出现的女帝和阿秋彻底震住了,同样也是惊愕了。 毕竟谁能想到,女帝和阿秋竟然会出乎意料的,突然出现在这里啊! 要知道此前女帝向来都是待在紫禁城里,根本就不会出来微服私访! “估计是我三天两头出来微服私访的行为,引起了女帝的兴趣,从而带坏了女帝。”林逸晨心中暗暗嘀咕着:“让她也爱上了微服私访,想要出来玩了。” “这事闹得。” 看着女扮男装的女帝和阿秋,林逸晨十分无奈的摇了摇头,很是闹了个大红脸。因为他刚才撩颖儿姑娘和青衣丫鬟的一幕,显然是被女帝和阿秋一清二楚的看在眼中。 虽然女帝脸上毫无表情的没说什么,但阿秋却是愤怒的瞪着他,显然对他的行为很不满。 “咳咳!” 几声干咳后,林逸晨脑海急速运转,想着该如何安慰女帝和阿秋,让女帝和阿秋能够破涕为笑,不和他生气。 毕竟林逸晨可不想后院失火的,被女帝和阿秋嫌弃。 虽然说他十分喜欢在外面偷吃,喜欢出去招花惹草。但不管怎么说,还是要有个家,而家里的大餐还是要时常吃,不能放弃的! “有了!” 眼珠一转后,林逸晨计上心头的笑道:“诸位,我突然灵感骤发,所以准备再来一首诗!” “你们看好了!” 扫视着众人,林逸晨拿起毛笔:“还请这位公子,给我研墨。” 林逸晨笑着伸手一指女帝。 “嗯。” 女帝一声轻哼,便准备上前给林逸晨研墨。 “陛下!” 阿秋压低声音,用只有女帝一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你不要理他,阉狗这个大尾巴狼刚才又在拨撩野女人,就是一个赤果果的混账王八蛋!” “这种混蛋,就要离他远点。” “呸!” 阿秋愤愤的瞪着林逸晨,对林逸晨翻个白眼:“您就应该把他踹入冷宫,让他永远都碰不到你!” “阉狗,就是不要脸的无耻!” 阿秋紧紧拉着女帝胳膊:“宫里都有陛下您这么漂亮的女人了,他还是忍不住的天天在外面拈花惹草,真是太混账了!” “我见过好色无耻的人,但是他这么极致的,说实话我还真是第一次见。”阿秋目光炯炯的看着女帝:“陛下,您绝对不能再给他机会!” “只是研墨而已。” 虽然阿秋好一番劝阻,但女帝并不着急:“我很想看看,他还能写出什么诗词。” “挺有趣的。” 目光清澈的女帝,看着林逸晨的眼眸中有着丝丝崇拜。 “陛下!” 阿秋一跺脚,彻底无语了。 她知道陷入爱情中的女人就是无脑的,会十分崇拜喜欢的男人,愿意为她们付出一切。 不仅是献身,更是愿打愿挨,温柔无比,百依百顺。 这让阿秋很无语! 虽然她被林逸晨得逞了,但她可不会像女帝这样崇拜林逸晨,对林逸晨这样百依百顺! “我为你研墨。” 虽然阿秋好一番阻拦,但女帝仍旧十分乖巧温顺的走到林逸晨身旁,撸起袖子的露出纤纤玉手,为林逸晨温柔研墨。 “他能够写出什么诗词?” “已经写出一首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了。这个情况下,他竟然还能写出第二首?” “太牛逼了吧,他到底是什么人?师从哪个大儒?为什么拥这么高的文学水平?” “厉害,真是太厉害了!” 看着准备提笔写第二首诗词的林逸晨,一众参加梅花诗会的贵公子和大小姐,都惊诧无比的,崇拜无比的看着林逸晨。 要知道诗词可不是想写就能写的,尤其是这种高水平的诗词,那更是需要灵感!需要天赋! 寻常六十分的诗词,只要文学功底足够,那在磨一磨后,基本上十有八九的读书人都可以写得出。因为只要符合格律,那就是六十分! 即使写的狗屁不通,内容上毫无意义,意境上更是一片空白,但也可以得到六十分的及格! 但是林逸晨刚才写的这首词,不说一百分,但起码达到了九十九分! 这就不是单纯文学功底的事,更是要灵感天赋的事了! 就是一些著名大诗人,那也不会随时都有灵感啊! 就好比写出‘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的张若虚,你再让他写,他就是费尽力气,也写不出这么一首同样的诗了! 因为灵感是一瞬间的,没有了灵感,最多写出六十或者六十五分的诗词,无法再写出九十分以上的诗词! 很多诗人词人一身都只有几首脍炙人口的代表作,便是因此。 因为灵感用完了,以后再写出的诗词,那就是泯然众人矣的,根本无法再让人眼前一亮的流传千古。 像李白和杜甫那样,写出无数首脍炙人口诗词的人,那真是凤毛麟角,太少见了! “我觉得他写不出一首好的诗词了。”看着林逸晨,一个贵公子说道:“毕竟诗词这玩意,需要灵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不可能说一次性,便能提笔写出两首脍炙人口的诗词!” “九十分以上是不可能了。”又一个贵公子赞同的点头应和:“但他要能写出一首八十分以上的诗词,就很牛逼了!” “别说八十分,只要是意境合适的,七十分以上的诗词,那都很厉害了。” “对啊,咱们大部分人也就只能写出六十分的诗词。能够到达六十五分,那已经是凤毛麟角,极为少年了。” “他要能再写出一首八十分的诗词,那绝对是天才!” 一众贵公子神色凝重的,狐疑的看着林逸晨。 “他好帅!” “他要可以向我提亲就好了,我愿意给他生三胎!” “好想让他抱着我!” 在一众贵公子议论林逸晨的诗才时,这些大小姐则都是目光中闪烁小星星的,一眨一眨的,十分崇拜的看着林逸晨。 她们不仅佩服林逸晨的诗才,更是沉浸于林逸晨俊良帅气的相貌中。 毕竟女人最喜欢的还是帅哥。 有才华的帅哥,那更是加分无比! “你倒是写啊。”这时阿秋狠狠的剜了林逸晨一眼:“你要是写不出,我就阉了你,哼!” “看好了!” 在阿秋的催促声中,林逸晨直接提笔沾墨! 在纸上一撮而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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