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好了。” 在颖儿姑娘担忧无比的注视下,林逸晨仍旧是一脸的不以为意,根本没有被李玉明这首律诗吓到。 虽然说李玉明这首律师写的的确不错,一句瘦影横江水,寒声满石肠,这的确颇有意境,也算是令人颇为感慨遐思的叹息。 但奈何这首律诗总体上来看,也只是刚刚到达及格线。 想要名传千古,那显然是毫无可能! 如果林逸晨不是穿越众,那今天面对李玉明这及格线上的律诗挑衅,还真是尴尬无比,奈何不了这虎视眈眈又自以为是的欠揍李玉明。 毕竟写诗写词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虽然说古代读书人大部分都会写诗写词,但是写出来的,基本都是刚刚符合格律,甚至有的连格律都不符合的打油诗。 在科举考试中,基本上诗词能够达到符合格律,也就算六十分的及格了。而略微有些意境,便可以达到六十五分甚至是七十分的优秀了。 至于说八九十分,甚至是一百分的诗词,这不是一般读书人能够写出来的! 甚至就连著名的大诗人和大词人,想要在科举考试中拿到八九十分,写出令考官和众人都满意的诗词,也希望渺茫。 因为科举考试中的诗词,都是命题诗词,而且还有时间限制! 再者人的巅峰状态是有限的,就算是让李白杜甫孟浩然与元稹这些大诗人写命题诗词,他们也不敢说一定可以拿到八九十分。 基本上也就是刚刚合格的六十分,或者是再符合格律的基础上,略微有些意境的六十五,七十分。 这就已经很不错了! 毕竟‘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以及‘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这虽然都是李白的诗,但是第二首显然不如第一首嘛! 毕竟人身处的环境,当时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不同,写出来的诗词也就不同。很多诗人词人一旦过了巅峰期,那再想写出好的诗词,可就很难了。 毕竟写诗词不仅需要懂格律,更需要有灵感! 这格律是死的,但灵感却是活的! 很多读书人一辈子都没有什么好的灵感,所以只能写出刚刚符合格律,拿到六十分的诗词。 毕竟格律这东西,只要用心去学,那总可以学会的!biqubao.com 但灵感这玩意,就不是你想有,那就可以有的了! 这属于天赋! 老天爷可不会谁都给饭吃,只会随即选择一些幸运儿给天赋,赏饭吃! “你这个人,算是略微有些才华。”在众人注视下,林逸晨仍旧毫不紧张的,是翘着二郎腿的扫视着李玉明。 这李玉明能够把命题诗词写到六十五分,也算是不容易了。 毕竟这梅花诗会中,在场的上百位读书人,能够写出及格诗词的只有三分之一。而能够写出带有意境的,达到六十五分左右的,便只有李玉明等四个人了! “小子,你别废话了!” 李玉明哪知道林逸晨是在夸他啊,自以为是的他,此刻是高傲无比的瞪着林逸晨:“有种就赶紧写诗,让大家看看你的本事。” “让颖儿姑娘瞧瞧,你肚子里到底有多少墨水。” 李玉明狞笑着瞪向林逸晨:“要是写不出,就给我乖乖跪下磕头喊爸爸!” “咱们愿赌服输!” 李玉明背着手,咄咄逼人的瞪着林逸晨:“小子,难不成你想耍赖?不想愿赌服输?呵呵!” “颖儿姑娘你可看好了。” 伸手一指林逸晨的李玉明,更是邀功的看向颖儿姑娘:“这种只会嘴上大放厥词,实际上根本没有半点本事的人,完全不值得你信任。” “现在他这种江湖骗子太多了,就喜欢骗你这种单纯的,未经事实的漂亮姑娘。”李玉明说道;“你可要擦亮眼睛,不要被他忽悠了!” “小姐,我觉得李公子说的没错。” 一旁的青衣丫鬟轻轻拉扯颖儿姑娘的衣袖,压低声音的低语:“这个林德胜,一看就不是好人,肯定是附庸风雅的骗子!” “尤其是他看你的眼神,真是恨不得把你立刻剥光生吞了。” “这种狗男人,就要远离。”青衣丫鬟看着颖儿姑娘:“绝不能让他得逞。” “你不许胡说。”颖儿姑娘俏脸一红,没好气的剜了青衣丫鬟一眼。虽然作为女人,她并不介意男人色眯眯的看着她,因为这是她魅力的体现。 但当众说出来,还是有些尴尬的! 她虽然心中窃喜林逸晨盯着她看,甚至别的男人盯着她看,她也会高兴,觉得自己有魅力。 毕竟女人最为杰出的长处,就是自己的雌性魅力! 但她心里虽然高兴,但明面上有人盯着她看,那她还是会表现出厌恶的。这样可以显得她矜持,而不是风骚! “林公子?” 颖儿姑娘有些担忧的,征询的看着林逸晨。 “一群蠢货!” 这时林逸晨身后的小金子,不屑的扫了青衣丫鬟和李玉明一眼,很是无语的摇了摇头。 跟随林逸晨已久的小金子,很清楚的知道林逸晨是有多强。因为林逸晨虽然没有写过几首诗词,但是林逸晨写出的每一首诗词,那都是脍炙人口,流芳千古! 这个李玉明想要和林逸晨比诗词,仗着一首六十五分的律诗,便自以为是的挑衅林逸晨。 那只能说愚不可及,纯属蠢货! “你闭嘴呀!”青衣丫鬟愤愤的瞪了小金子一眼。 “等会你就知道了。” 小金子不屑的瞥了她一眼,虽然她活泼可爱的很不错,但对太监的小金子而言,既然对她身体不感兴趣,自然不会鸟他! 毕竟男人容忍漂亮女人,是对这个女人身体感兴趣,这才会各种迁就。 当一个男人对女人不感兴趣,或者知道自己即使再努力,那也得不到这个女人时。 还迁就个屁! 只会懒得理会,毫不客气! “有了!” 这时在众人的注视下,林逸晨终于动手。只见到他提起毛笔,看向颖儿姑娘:“还请颖儿姑娘,为我研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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