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林逸晨和红娘子进入了县城,找了一家客栈的住下。 虽然说红娘子强烈要求要住两个房间,但林逸晨还是以这次出门带着的银子不够为理由,无视红娘子抗议的开了一间房。 大床房! “你睡地板!” 坐在床上的红娘子,没好气的用白袜包裹的小脚丫踢了林逸晨一下。 “哦。” 放下包袱的林逸晨,直接在床上打了个滚。 “你!”看着没洗澡就上床的林逸晨,红娘子气的狠狠一瞪:“懒得理你!” “嘿嘿。” 不以为意的林逸晨在憨笑一声后,便直接蹲下身子的打来洗脚水,然后更是趁着红娘子不注意,直接上手的握住了红娘子盈盈一握的雪白小脚丫。 “你干嘛?” 红娘子娇躯一颤,很有些奇怪的看向林逸晨。 “洗脚啊!” “烫不烫?别乱动。” 林逸晨用手掌拖着红娘子的可爱小脚丫,把它轻轻的放在了水盆里。然后更是十分用心的,毫无死角的为红娘子清理着。 “你,你怎么能这样?”小手紧握着衣服的红娘子,美目中满是诧异的看着林逸晨。她是真没想到,林逸晨竟然能够做出这样的事! 毕竟在大奉这种封建社会,男女之间的地位很悬殊。别说林逸晨这个主掌天下的大奉之主了,就是寻常人家,那也是男人地位高而女人地位低! 一般情况下,都是女人洗衣做饭的服侍男人,给男人洗脚。 男人给女人洗脚,这不说绝对没有,但一定是十分稀少的! 万中无一吧! 所以红娘子虽然性格泼辣,但毕竟是在大奉这种封建社会长大的。为此她是真没想到,林逸晨竟然会主动给她洗脚! 这真是刷新了红娘子的三观。 “别动,给你擦干净。” 虽然红娘子十分惊诧,但林逸晨却是一脸笑意的,直接用白毛巾给红娘子擦干净了雪白粉嫩的可爱小脚丫。 继而林逸晨更是紧握着红娘子小脚丫的,把它温暖的贴在了脸上。 “唔。” 一口含住红娘子玉趾的林逸晨,更是舒服的浑身毛孔都张开了。 这种感觉,他真是好久没有体会到了! 毕竟自己吃的食物,当然还是要自己洗干净才能吃的放心了! “你,你。” “无耻阉狗!” 看着紧握自己小脚丫的林逸晨,红娘子真是羞得俏脸通红,羞涩万分。 她是真没想到,林逸晨会这样突然袭击她。 这真是把她打了个措不及防,有些无法反抗了。 “嘿嘿。” 林逸晨仍旧是十分舒服的享受着,满足着自己期待了许久的内心。 “公子,热水已经放好了。” 这时客栈的丫鬟在门外说了一声后,便轻手轻脚的走出了房间,为林逸晨和红娘子关上了浴室的房门。 “你放开我,我要去洗澡!” 羞涩万分的红娘子,用小脚丫轻轻一踹林逸晨,真是越加的羞涩万分。 “一起啊!” 林逸晨还在贪婪的,享受无比的握着红娘子芬香的玉足,久久不愿意松开。 “不行!” 红娘子更是俏脸通红:“我不愿意,你不要这样,这不合适!” “这有啥不合适?咱俩之间还有什么见外的?”林逸晨笑着对红娘子说道:“你和我还避讳什么,我什么没见过?” “那也不行!” 红娘子小脑袋瓜摇的宛如拨浪鼓:“反正现在不行,我不想!” “这可由不得你!” 看着羞涩万分的红娘子,林逸晨直接主动无比的,当场把红娘子拦腰抱起。这红娘子越羞涩,那林逸晨就越有兴趣,就越是心跳加速的十分想。 毕竟男人都是这样,一开始都是激情满满的迷恋无比。 尤其是女人的羞涩,那更能引起男人的侵略性! 要不然为什么是说小别胜新婚呢! “无耻阉狗,你放开我!” “你不要这样!” 被林逸晨公主抱着的红娘子,是剧烈挣扎着娇躯,很是没好气的瞪着林逸晨:“你无耻啊!” “啊哈哈,谢谢夸奖。” 林逸晨丝毫不在意红娘子的反抗,他抱着软玉温香的红娘子,径直的走向浴室:“毕竟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啊。” “无耻!” 红娘子绝望的闭上双眼,已然猜到等会要发生些什么了—— 一个时辰后。 俏脸被滋润的白里透红的红娘子慵懒的靠在床上,虽然衣衫凌乱的只有一成薄纱被盖在身上,但她也不觉得尴尬。 而林逸晨则是很有些劳累的,瘫在太师椅上的喘着粗气。 “爽!” 虽然说自己累成狗,但看着娇羞诱人的红娘子,林逸晨还是觉得很爽。 而且林逸晨觉得女人也很有趣,一个时辰前还说什么都不愿意和他进浴室的,羞涩万分的各种挣扎的红娘子。 此刻纵然雪白的大长腿笔直外露,但那也毫不羞涩,毫不在意了。 “接下来去哪里?”伸了个懒腰的,雪白纤细的腰肢十分诱人眼球的红娘子征询的看向林逸晨。 “去燕京嘛?”红娘子轻哼:“一个居庸关都这么多事,估计燕京的事情就更多了吧?” “你这大奉,还真是贪官污吏遍地。” “不去燕京。”林逸晨摇了摇头:“燕京认识我的人太多了,去燕京容易暴露身份。而且于谦是有足够本事的,我相信他可以管好燕京。” 在灯下写了一封信,让于谦注意突骑军中强行征丁的情况,叮嘱他尽量不要太过影响民生的林逸晨说道:“往北去宣府,然后从宣府去朔州,同州,然后到晋阳!” “我不去晋阳!”听到‘晋阳’这两个字时,红娘子突然变脸。 “你怎么了?”林逸晨很是狐疑的看向红娘子:“为什么不去晋阳。” “就不去!” 红着眼睛的红娘子扭过头:“你爱和谁去和谁去,反正我绝对不去!” “嗯!?” 看着突然异常的表现出小女儿态的红娘子,林逸晨更是奇怪:“到底是为什么,你不去可以,但总有理由吧?” “你把理由告诉我,要是合情合理。”林逸晨严肃的看着红娘子:“那你就可以不去,我绝不会强迫你!” “成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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