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用网套住了不少的“天星虫”,立马脱掉身上的衣服,对着其它天星虫捕捉过去。 其它天星虫被惊动,纷纷飞到半空中。 赵旭纵身一跃,舒展开背后的飞行羽翼,对着这些“天星虫”穷追不舍。 一番追逐之后,终于满载而归。 稳稳落在了地面。 沙天华见紫萱和赵旭分别捕捉到了不少的天星虫,少说也有数千只之多。 真心替赵旭感到高兴。 脸上堆着笑容,对赵旭说:“小哥!恭喜你了,有了这么多的天星虫,你总算可以回去救人了。” “是啊!谢谢你沙老伯。” “不客气!跟着你,让我见识了许多。令我受益菲浅!” 赵旭将衣服系好,又将网口扎上,与紫萱捉到的天星虫一并收在了纳戒当中。 紫萱担心问道:“大哥,这些天星虫在你那里会不会憋死?” “不会!”赵旭笑了笑,说:“这种虫子生命力极强,不会轻易死掉的。” 随后,从纳戒里另取出一件衣服穿在身上。 说:“走吧!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 在赵旭的带领下,紫萱与沙天华紧紧跟在身后,三人沿着做好的标记,终于在天亮之前走出了这片树林。 回头望去,绝望森林仍然是雾蒙蒙一片。 三人倒在草丛里休息。 回想起在绝望森林的种种,一阵不胜唏嘘! 要不是赵旭在这里,紫萱与沙天华在里面都死几个来回了。 紫萱瞧着赵旭说:“大哥,我现在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赵旭笑道:“我同你的心情一样!” 沙天华接口道:“小哥,你的时间应该还能来得及,不如尽早下山,到我家里喝一杯如何?” “酒嘛,我这里有!” 赵旭从纳戒里取出两瓶自酿的酒。 沙天华面露惊喜的神色,说:“跟着你真好,你这里什么东西都有。” 赵旭笑了笑,回道:“出门在外我很少喝酒的。但会随身携带一些酒。” 沙天华从赵旭手中接过一瓶。 打开塞子闻了一下。 说:“这酒好香啊!好酒。” 赵旭回道:“这里千里醉,是我的人自酿的酒。酒厂正在建造当中,今年十月份就可以正式推广上式。沙老伯,你应该是酒道之人,帮我尝尝口感如何?” 沙天华立马抓起酒瓶灌下一大口。 喝过之后,咂了咂嘴巴。赞道:“这酒的口感太好了!是我喝过最好的酒。” “那就好!等你给我个地址,待酒厂建成,我给你邮几箱过来。” “这怎么使得,这酒一定很贵。” “放心,对你免费!” “小哥,你这朋友我是交定了。就是怕高攀了!” “沙老伯,你这话就过谦了。我是商人不假,但我也是个江湖中人。我们江湖中人不拘小节!” “要是这样说得话,下山之后你们必须到我家里坐客才行。否则,我可不要你的酒。古语有言,无功不受禄。” 赵旭对沙天华问道:“沙老伯,你还有体力吗?” “有啊!有了这壶酒,有着用不完的精力。”沙天华回道。 赵旭说:“那我们就尽快赶路吧!若是早些下山,就到你家里坐客去。” 沙天华率先站了起来,对赵旭和紫萱唤道:“我们现在就走!” 赵旭与紫萱都是习武之人,只需歇上少许就可以正常赶路。最让赵旭担心的是沙天华的体力。 这老头都一大把年纪了,没想到精力还如此充沛。 难怪还能一直上山采药。 三人边走边聊,朝着邙山外走去。 经过四天的长途跋涉,终于走出了邙山。 赵旭找到自己的车,见车辆一切正常这才放心下来。 对紫萱和沙天华招呼道:“上车!” 两人上车后,沙天华对赵旭说:“小哥,我们家住在双水镇,距离这里只有二十几公里。” “那么远?”赵旭回头对沙天华问道:“沙老伯,那你是怎么来的?” “走得来的啊!”沙天华笑得脸上褶子都快出花了。说:“我这双老腿不知走了多少路。几天几夜的山路都能走,二十多公里路又算得了什么。” 赵旭“嗯!”了一声,启动了车子。 在沙天华的指路下,一路开车到了双水镇。 双水镇坐落在一处山脚的位置。 这里绿树荫荫,错落有致的房子和潺潺的流水,还有蓝天白云组成了一幅唯美的画卷。 紫萱感慨着说:“这地方环境不错啊!” 沙天华回道:“景色倒是可以,但家家并不是很富裕。好多年轻人都出去了,留下来的都是一些守村人。” “沙老伯,哪个是你家?” “进村之后第五家。” 赵旭一路开车到了沙天华家里的门前。 沙天华率先跳下车来,帮着打开了家里的大门。 赵旭将车开进了院子。 就听沙天华出声唤道:“老伴儿,快出来!家里来客人了。” 赵旭与紫萱先后下了车,见一位穿着朴素六旬左右的老妇,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沙天华对赵旭介绍说:“小哥,这就是我的婆娘!” “婆娘,这是我上山采药遇到了两位朋友。” 沙天华的老婆立刻对赵旭和紫萱招呼起来。 “两位,屋里坐吧!家里简陋,你们别嫌弃。” “这不挺好的嘛!”赵旭回道。“既来之,当然会入乡随俗!” 带着紫萱跟着沙天华夫妻二人进了屋。 屋子里的陈设的确很简陋。 除了有一台有了年月的电视,一台收音机、和一个冰箱之外,再也没有其它电器了。 就连煮饭,还是用原始土灶的煮饭方法。 四人简单聊了几句,沙天华带着老婆去了另一个房间。将赵旭给的十万块钱拿了出来,对老婆说:“婆娘,你去镇上买些鱼和肉回来。一会儿,我和小哥喝上几杯。” “你哪儿来的这么多钱?”沙天华的老婆,直接被惊呆在当场。 沙天华做了个“嘘!”声的手势,小声说:“是那位小哥给的!我帮他们在山上引路,这是他给我的报酬!” “这钱不会来路不明吧?” “怎么会?人家可是大老板!”沙天华回道。 沙天华老婆这才放心下来,抽了几张红票在手中。将剩下的钱,一股脑锁进了箱子里。 对沙天华说:“你快去陪客人,我去去就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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