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少见赵旭三人逃跑了,气得一拍护栏。怒声说:“妈的!竟然被他们逃了。” 傅茵见那个飘浮的女人如此厉害,对魏少问道:“魏少,那个女人是谁?怎么会如何厉害?” “她是一尊尸灵!” “啊!”傅茵惊叫出声。 显然,她听说过“尸灵!”的名头。 炼尸术从低到高,分别为尸傀、尸煞、尸灵、尸将! 之前,只听说过有人炼制出“尸煞!”,没想到连尸灵都炼制出来了。 尸灵是指那种拥有极阴之体,并在生前拥有绝顶功夫的人。 大多数女子居多,只有少数是男性。 拥有极阴之体的人,大多数人是天赋异禀。所以,在短时间之内,就会学有所成。但也因此寿命很短。 像这样的人葬在一些极阴之地,被炼尸术控制,从而形成“尸灵!” 赵旭带着李晴晴和印昆出冲包围圈,甩掉后面的追兵后,最后来到了一家名为“悦来客栈!”的民宿住了下来。 李晴晴关心询问道:“赵旭,你的伤势怎么样?” 赵旭瞧了瞧伤口被咬的位置,虽然有些疼痛,但并没有伤口溃烂的现象。 回道:“应该问题不大!” “晴晴,你快给马玲和封道子打电话,让他们赶到这里来与我们汇合。另外,再给他们开两间房。” “好的!” 李晴晴立刻给马玲拨打了电话。 大约一个多小时之后,马玲带着师兄封道子姗姗来迟。 得知赵旭受伤了,封道子亲自给赵旭检查了被咬的伤口。 皱着眉头说:“奇怪,伤口的确是被鬼畜咬伤的。为何你的伤口没有溃烂的迹象?就好像是普通的伤口。” 赵旭笑了笑,回道:“我拥有百毒不侵之体,有可能身体的免疫力,免疫了尸毒。” “百毒不侵之体?”封道子顿时被惊得目瞪口呆。 就连一旁的马玲也被震惊到了。 可以说,拥有百毒不侵之体的人是凤毛麟角的存在。没想到赵旭竟然是个拥有百毒不侵之体的人。 “对了!我们今天遭遇一个女人,她可以双脚可以离地,功夫高得出奇。是尸煞吗?” “你确定是双脚离地?” “确定!”赵旭点了点头。 封道子惊叫道:“糟了!是尸灵。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么庄家后园形成大凶之地的位置,就是尸灵埋藏的位置。” “尸灵?那与尸煞相比如何?” “尸灵可比尸煞厉害多了。一只尸灵最少能打得过十个尸煞。更可怕是是尸将。” “尸将是什么?”李晴晴不解问道。 封道子解释说:“尸将是控尸术里最厉害的,就是一些各门派的顶尖高手。这些人死去之后,被一些异教徒找到了尸身,从而炼成了尸将。” 赵旭和李晴晴对望了一眼。 不得不说,轮回阁的邪术真是令人头疼。 赵旭对封道子问道:“道长,那要如何消灭尸灵或是尸将?” 封道子说:“赵先生,我听说你有一把旷世神剑。” 赵旭从背上取下“太真剑”,将太真剑拔了出来。 刹那间,一股寒芒令屋子里的温度下降了几分。 “好剑!”封道子赞了一声,说:“有旷世神剑就好办了。你手上的这柄神剑,足以杀了那个尸灵。你与那个尸灵对打得时候,感觉她的实力如何?” “我的实力应该在那只尸灵之上,但当时有那多鬼畜。所以,有些分神,才会被其中一只鬼畜给咬了。” 封道子说:“只有这些神兵利器才能斩杀尸灵或是尸将。既然,你的实力在那只尸灵之上,斩杀它只是时间问题。所以,根本不用担心。” “眼下,还是寻到雪上飞这种蛇比较重要。我们被迫逃出金冠酒店他们迟早会搜到这里来。” 李晴晴说:“这点不必担心,以赵旭的易容术,他们应该认不出我们。” 封道子摇了摇头,说:“赵夫人,普通人或许找不到我们。但那些尸畜会分辩人的气味儿。以我的推断,他们会利用鬼畜来寻找我们。快则一天,慢则三日,就会寻到这里。” 赵旭皱着眉头说:“若是我们改变身体的味道儿呢?” 封道子听了眼前一亮,对赵旭竖起大拇指,说:“赵先生,还是你厉害。如果我们改变了身体的味道,那么就算是鬼畜也寻不到我们了。”biqubao.com 赵旭对马玲吩咐道:“小玲,你没有参与这次的打斗。明天去帮我们买些香嚢之类的东西,帮我们掩盖身体的气味儿。” “好的,赵先生!”马玲点头答应下来。 当天晚上,轮回阁的人搜寻了一整晚,也没有找到赵旭一行人。 于是,魏少动用了傅家的力量,还有卓老大的力量,全力搜寻赵旭等人的踪迹。 上午十点多钟,马玲就将一些香嚢给买回来了。 赵旭、李晴晴和印昆分别在身上戴上了香嚢。如此一来,就不用惧怕被那些鬼畜找到。 闲来无事,赵旭给血饮打了电话。对血饮询问道:“血饮,你和农泉那边收购雪上飞的情况怎么样了?” “赵先生,目前收购到了三十多条,还有很多村民没下山,最迟明天日落的光景,我们就回去。” “不要回金冠酒店了,我们受到了轮回阁的攻击。目前住在一家叫做悦来客栈的民宿。” “那我们还用去金城找你们吗?” “不用,你们直接去陇城。” “收到!”血饮恭声应道。 随后,赵旭找到马玲和封道子,让马玲带着封道子先一步回陇去,去救那些被鬼畜咬得武林人士。 马玲和封道子离开后,李晴晴对赵旭说:“赵旭,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赵旭沉吟了一番。 对李晴晴说:“既然傅家和卓老大参与进来,那我们就先对傅家和卓老大下手。” “你不怕暴露行踪?” 赵旭笑道:“以我们三人的身手,你认为会暴露行踪吗?” “那倒也是!”李晴晴嫣然一笑。 赵旭摸出烟,点燃一支抽了起来。 眯着眼睛,说:“既然他们在缉捕我们,我们就将金城闹得天翻地覆才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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