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梦听了父亲刘贤的问话,有种作贼心虚的感觉。 对刘贤回道:“父亲,他叫五绝书生,是我们刘府的宾客。” 刘贤盯着五绝书生问道:“你是跟谁一起来的?” “回刘老,我是唐荣老爷的手下。跟着唐荣老爷一起来参加刘府的订婚宴。” “谁允许你进内宅的?”刘贤厉声问道。 刘云梦急忙解释说:“父亲,是我让五绝先生到内宅的。他的琴艺高超。指点我的琴艺,让我受益不少。” 刘贤听了女儿的解释,神色缓和下来。 对五绝书生说:“既然你号称五绝书生。那么都有哪五绝?” “诗绝、棋绝、琴绝、武绝、情绝!” “情绝是什么意思?” “那是因为我曾经深爱一位女子,后来她离世了。我便发誓十年内不碰别的女人。” 五绝书生对刘贤讲了谎话。 反正刘贤不是武林中人,不知道他的过往。 他之所以这样讲,是为了凸显自己的痴情。 果然,刘云梦听了五绝书生的解释,一双美目似有意或无意朝五绝书生望了过去。 恰巧五绝书生的目光望了过来。 刘云梦见五绝书生目光灼灼,心里一阵慌乱,立刻别过脸去。 刘贤出声对五绝书生警告说:“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不准私自进入内宅。念你是初犯,这次就不责罚你了。” “谢谢刘老!那我就不打扰二位,先走了。” 待五绝书生离开后,刘云梦对父亲刘贤说:“父亲,你对人家也太严厉了吧?人家又没把我怎样。” “哼!内宅住的人都是我们刘家的家眷,岂可容许外人进入。以后不许带陌生人进内宅。” 刘云梦“嗯”了一声,岔开话题,说:“父亲,那个五绝书生的琴技真的挺好的。像这么有才的人,可不可以请来做我的老师?” “不可以!”刘贤断然拒绝道:“你马上就要与孔俊才订婚了。再有三个月就要嫁到孔家。在这三个月里,你给我安份些,不准出任何岔头儿。” “可那个孔俊才是什么货色,您又不是不清楚。我嫁给他,能有幸福吗?” “女儿,这是一场家族强强联姻。只要我们刘家与孔家联手,那么实力会远超京城六大豪门家族的任何一支家族。为了刘家,也为了你自己的幸福,嫁给孔俊才有什么不好。” “再说,男人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和金钱,在外面有几个女人又算得了什么。要知道,你才是孔俊才的原配妻子。那些狐狸精,根本不能上位。” 听了父亲刘贤的话,刘云梦怒声道:“我就是刘家的牺牲品!” 说完,转身负气离开了当场。 望着女儿离开的背影,刘贤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真是女大不中留!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你们子孙后代有个美好的未来。” 赵旭等了半天,也不见五绝书生回来。 心里愈发担心,他会不会在刘府闯祸。 刚打算出去瞧瞧,就见五绝书生步履潇洒走了回来。 赵旭小声对五绝书生问道:“你怎么去了这么久?” 五绝书生面露得意的笑容,回了句:“不花些时间磨合磨合,鱼能上钩吗?想要钓到鱼,就不能怕浪费时间。” “你与刘云梦接触上了?” “那还不是信手拈来的事情。” 赵旭见五绝书生一副得意欠揍的样子,恨不得上去给他两脚。 五绝书生要才有才、要貌有貌,深谙泡妞儿之道。 只要被五绝书生相中的女人,以他的魅力,很少有他搞不定的女人。 赵旭好奇问道:“进行到哪一步了?” “刚刚对我有好感,再有两三次接触的机会,我一定可以拿下刘云梦。” 赵旭伸手拍了拍五绝书生,笑道:“你不去当淫贼,真是浪费了!” “此言差矣!我五绝书生讲究的是色而不淫。男人要风流不下流!才是极品男人。” 唐荣身为“沐城”的第二号大佬人脉极广。 将赵旭唤了过来,不住给赵旭介绍沐城这些有头有脸的人物。 唐荣与赵旭两人以“叔侄!”相称。 所以,赵旭沾了唐荣的光,认识了不少沐城各个领域的大佬。 快到中午十一点的时候,一辆接一辆的豪车接连驶入。 唐荣小声对赵旭说:“孔恒到了!” 赵旭目光朝车队望了过去。 待车队停下后,随行保镖立刻上前打开了车门。 一个满头银发,戴着金丝边眼镜的男人,从车里走了出来。 赵旭一眼就辩出,这个男人正是资料上的另一位大佬级人物。 荆城、孔恒! 好家伙! 这次,集齐了沐城的刘贤与荆城的孔恒。 这两人可以说是柴项明最为倚重的左膀右臂。 要是将刘贤与孔恒都收拾了,那么柴项明的势力基本坍塌。 刘贤带人迎上前去,伸手与孔恒相握。 大笑着寒暄说:“哈哈!孔老弟,过了今天,我们就要变成亲家了。” “能与刘贤大哥结为亲家,可是我也孔家之幸。” “也是我刘家之幸!” 两人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请!” “请!......” 刘贤与孔恒联袂走在最前面,后面一众人等跟在两人的身后。 步入刘家后花园搭建的婚礼殿堂,众人按座位逐一坐了下来。 因为唐荣身份超人一等,就坐在刘贤的身后。所以,赵旭可以近距离观摹刘贤与孔恒两人。 更能偷听到两人的悄悄话。 孔恒小声对刘贤说:“刘公,听说边域天出事了。倒底是怎么一回事?” 刘贤叹了口气,回道:“他为了一只大鸟,召集了不少武林中人。后来又为了争夺什么叫做水晶昙花的天材地宝,与那些武林中人打得不可开交,白白葬送了大好前途。” “那他临出国前,将兵将交给谁了?” “不清楚!”刘贤摇了摇头。 孔恒双眉紧锁说:“可我听说,边域天的手下都被单明达给收编了。那单明达可是龙先生的人!没有兵符,单明达是如何做到将边域天手下收编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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