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位貌美常在的联手勾搭之下,雍正陛下好似焕发了第二春似的,召幸嫔妃的次数竟增加了不少。 舒锦这个吃瓜群众都忍不住啧啧称奇,糟老头子八成磕了某种药了! 可惜再嗑药,后宫也没有喜讯降临——啊不,喜讯还是有的,弘昼的长春仙馆添了一位小格格,生母是富察格格。 啧啧,这清朝的称呼也是够怪的,皇子、亲王的女儿叫格格、小妾还叫格格! 也不怕叫混了。 不管怎么说,弘小昼才刚二十,就混了个儿女双全。弘昼虽略有些遗憾,这个女儿不是他嫡福晋长离生的,但瞧着那孩子粉嫩可爱的样子、以及完全属于自己的命名权,弘昼还是灰常开森滴! 于是便把早已准备好的名字显摆了出来。 “啥?福山?”舒锦这位奶奶一脸懵逼,砸跟小年糕的崽儿一个字辈儿了? 弘昼颇为得意地点了点头,“宜高殿以广意兮,翼故纵而绰宽。动雾縠以徐步兮,拂墀声之珊珊。出自宋玉的《神女赋》。” 幸好穿越过来这些年,舒锦也抽空读了点书,要不然还真不晓得弘小昼在逼逼叨啥。 总之就是形容美人的词儿,拂墀声之珊珊——意思是美人的纱裙拂台阶,腰间的玉佩发出珊珊声响。 再加上前头有个“瑚”,这孩子唤做“珊”,似乎也应景。不过不晓得还以为是姐弟呢。 舒锦表示很满意,想想之前这小子跟高氏改的那叫什么破名字,没想到给自己女儿取的名儿还不错嘛! 原本她还担心弘小昼会随便整个娴啊、淑啊、惠啊之类的词儿。 舒锦哪里不明白,这小子不是不会取名,只是懒得在高氏身上费心罢了。 “对了,高氏还在伺候长离?”舒锦随口问了一句。 弘昼忙道:“这事儿长离也提了好几次了,虽然儿子觉得,汗阿玛未必会在乎这点小事。不过——高斌治河有功,汗阿玛刚刚命他兼任两淮盐政。儿子想着,择个吉日,便纳她为庶福晋。”——连那个品月一块纳了,省得长离一直碎碎念。 庶福晋,其实就是格格的好听叫法罢了,本质上还是个没有入宗室玉牒的庶妾。 舒锦颔首:“你和长离看着办就好。” 弘昼旋即又道:“还有立侧的事儿,儿子觉得也该定下了。”——省得后院几个妾都不能安心侍奉了。还有富察氏和拂珊,晋了位份,也好给她们娘俩一个宽敞的侧院单独居住。 舒锦也觉得早该定下了,在永瑚降生后,就该立侧了。定了名分,有些人才能安心,有些人才能不多惦记。 趁着得了个小格格之喜,弘昼先办了小宴席,纳了两个大格格进门,正是高格格和姜格格。 然后,弘昼就正式上折子请封他长女拂珊的生母富察氏以及护军参领之女章佳氏俱为侧福晋。 雍正自是毫不犹豫允了,不久便降下加封旨意,封富察氏与章佳氏为和亲王侧福晋,赐下朝服吉服,虽无册礼,但自此之后,二人那也是领着朝廷俸禄、载入宗室玉牒的皇家命妇了。 “娘娘,福晋带两位侧福晋,还有小阿哥、小格格来给您请安喽~”太监张守法笑得眼角都生了褶子。 舒锦嘴角抽抽,这回请安,竟是拖家带口来了! 不消说,弘昼的这一嫡二侧三位福晋都是着朝服冠冕,庄重而来,朝舒锦行三跪三拜之大礼。尚在吃奶的小阿哥、小格格便由保姆嬷嬷抱着行三跪三叩大礼。 穿着厚厚的朝服、戴着沉重冠冕,行此大礼,舒锦瞧着便觉得累得慌。 “都免礼吧。”见磕完了头,舒锦忙道。 众人谢恩起身,舒锦这才第一次见到弘昼两个格格……啊不,如今是侧福晋了。富察氏脸蛋似满月,身材略显丰盈——毕竟产后未久,但肤白如玉、柳眉杏眼,很是温婉宜人。而章佳氏身量纤细娇小,但眉宇清雅,因此并不是雍正喜欢的楚楚可怜的那款。 总之两个都是美人。 在看嫡福晋吴扎库氏,端方秀雅、仪态万千,这个弘小昼,很有艳福嘛。 舒锦微微颔首,便将目光放在弘昼的一双儿女上,永瑚快满周岁了,一双眼睛神采奕奕的,舒锦忍不住露出笑容,“永瑚又胖了些。” 然后才看向银红撒花襁褓中那个小女婴,“哟,拂珊才出月子,头发便这么多了。”就是有点炸毛,像个海胆似的。 想到此,舒锦“噗嗤”笑了。 吴扎库氏也笑了:“珊珊生下的时候就一头乌发,小脸也像极了富察妹妹,日后定是个美人儿。” 富察氏腼腆一笑,柔声道:“福晋过奖了。”说着,她又连忙道:“还是大阿哥有福气,长得愈发像五爷了。” 听她这么说,舒锦也忙又看了永瑚胖仔一眼,这胖乎乎的样子,的确像像弘昼小时候,只不过眉眼更精致些,舒锦便笑道:“比弘昼小时候要俊俏些。” 吴扎库氏笑容灿烂:“额娘这话可别叫爷听见,否则爷怕是吃味呢!” 舒锦也笑得灿烂,别看弘昼现在都儿女双全了,可有时候,还跟个孩子似的小性子。 这种话,两位侧福晋便万万不敢插嘴了,富察氏也识趣地退到一侧,与章佳氏侧福晋并列侍立。 与吴扎库氏说笑了一会儿,舒锦才想起正事,便叫履雪取了金簪、锦缎赐予富察氏和章佳氏。 略训诫了几句,无非就是要贤良淑德、开枝散叶之类的废话,二人再度叩首谢恩,舒锦便挥手叫退下了。然后便笑眯眯领着她的二十四孝好员工吴扎库长离去书房,教导她处理宫务了。 兰若嬷嬷端了茶水点心进来,瞧见五福晋专心致志地处理着宫务,而贵妃娘娘则歪在一旁的贵妃榻上,端的是慵懒闲适。 兰若嬷嬷叹了口气,娘娘是愈发会偷懒了。 “额娘,您瞧瞧,这事儿这么处理行吗?”吴扎库书捧着折子走到舒锦跟前,双手呈上。 舒锦扫了一眼,便颔首道:“这样就很好。” 兰若嬷嬷嘴角抽搐:老奴我敢拿一年的俸禄做赌注,娘娘绝对没有仔细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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