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锦看得出来,懋妃是真的羡慕兆佳氏母女。公主郡主不打紧,要紧的是女儿不必抚蒙远嫁。 兆佳氏陪着笑脸道:“懋妃娘娘的三公主养得愈发不俗了,通身都是贵气。” 懋妃却唏嘘不已,女儿越大,她是越愁。偏生这孩子整天只知玩乐。 三公主的模样更似她生母一些,只有唇角和下巴有些像雍正,因此自然愈发俏丽动人。这些年,宫里就只有这么一位公主,她额娘又位份颇高,还有皇帝、贵妃宠爱,自是活得天真烂漫,如何晓得愁滋味? 懋妃不敢非议抚蒙,只唏嘘道:“我只盼着丰克里能在我膝下多留几年。” 屈指一算,三公主已经过了十四岁生日,搁在寻常人家即使不嫁人,也该议亲了。 舒锦笑着宽慰:“皇家的女儿,都是晚嫁些。和惠郡主都十七了,怡亲王和福晋还要再多留一年呢。” 若丰克里也十八岁嫁人,唔……那就能熬死雍正了呢。 懋妃勉强笑了笑,“和惠是个有福气的孩子。” 兆佳氏忙道:“三公主有皇上福泽庇佑,必定长命百岁。” 懋妃心道,若远嫁抚蒙,可就难长命喽!但面上还是挤出个笑容:“承福晋吉言了。” 懋妃还是维持了应有的姿态,让这场春宴完美落幕。 散席之后,吴扎库氏陪舒锦回到澹宁殿,方才小声道:“懋妃娘娘似乎是担心三妹妹远嫁?” 舒锦叹了口气:“她担心了半辈子了。” 偏生这种事情,谁也没辙。 吴扎库氏唏嘘不已。 正在此时,弘昼的心腹太监窦怀忠匆匆跑来,“禀贵妃娘娘、禀福晋,富察格格有喜了!” 吴扎库氏当场怔住。 舒锦扶额,又闹出人命了啊…… 吴扎库氏很快就挤出一个端庄得体的笑容:“这等喜事,可禀报五爷了?” 窦怀忠道:“五爷还在御前,尚不晓得何时能回来,所以富察格格遣奴才想来禀报娘娘和福晋知晓。” 吴扎库氏心道,富察氏倒是很懂规矩,她点了点头,“叫太医好生安胎,我稍后便回去。” “嗻!”窦怀忠磕了头,便麻溜退下了。 吴扎库氏面带微笑看着舒锦:“额娘若没有别的吩咐,儿臣便先回去照顾富察妹妹了。” 舒锦张了张嘴,终究什么都没说,只点头应允。biqubao.com 自吴扎库氏怀孕,便停了后院格格们的药,迄今为止也一年多了,富察格格的身孕并不算什么意外。吴扎库氏也很快就接受了,她以嫡福晋应有的姿态给富察格格添了月例用度,还请了妇产千金一科的大夫每五日诊一次脉。 如此贤惠的姿态,叫弘昼颇为欣慰,一面向皇帝报了喜,一面在舒锦面前嘚嘚瑟瑟。 “哎呀,我福晋真是贤德大度,还说要选个宫女给我做通房呢!”弘昼嘿嘿笑道。 舒锦黑线不已,“你不会答应了吧?” 弘昼叹了口气,“儿子现在忙得狠,纳了新人,也没那闲心思。”想想还是算了。虽然福晋产后还未恢复月信、不宜再生养,富察氏又怀了身孕,但他后院还有章佳氏、崔佳氏两个侍妾呢,也都年轻漂亮。 舒锦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时候,侍立在侧的首领太监张守法挤出个谄媚的笑容:“说到宫女,正黄旗包衣高家的女儿刚刚小选入宫,正盼着到咱们宫里伺候洒扫呢。” 上三旗包衣,也就是内务府包衣三旗,这些人家的女儿到了岁数,也要参加选秀,不过是“小选”,过了“小选”,便可入宫做宫女。 舒锦挑了挑眉,这种小事,张守法还特特禀报,呵,这个死太监,绝对是收了银子了! 弘昼摸了摸下巴,“高家?该不会是那个高家吧。” 张守法立刻点头道:“正是呢!那位高姑娘,模样才学都十分出挑呢!” 弘昼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舒锦黑线:“到底是哪个高家?!”——乃们俩跟我打什么哑谜! 弘昼愣了一下:“您不知道?” 舒锦脸更黑了:我知道个鬼啊! 弘昼恍然,是了,额娘的母家早就抬了旗了! 张守法忙躬身禀报道:“就是河道总督高斌的女儿。” “河道总督?!”舒锦吃了一惊,这可是正二品的高官啊! 倒也是,包衣又不是奴籍,可以照常科考,甚至入仕为官反而更便宜些呢! 诶,等等! “高斌?高氏……”舒锦忽然想到了什么,该不会是乾隆朝第一位皇贵妃的那个高氏吧?! 虽说包衣皇贵妃有点出格,可人家高氏的爹是真的争气,现在都已经是正二品了呢!能混到这个位子,不仅要得皇帝信重,还得有几分真本事! 按理说,这小选不似正式选秀那么严格,只要有心,只要使点银子,就能免于入宫。当然了,更多的包衣人家若是有出挑的姑娘,反而会额外花钱打点送入宫,以期飞上枝头。 这位高姑娘,显然就是后者了。 舒锦挑了挑眉,“本宫可使唤不起河道总督家的千金。” 张守法讪笑,情知这笔谢银是黄了。 弘昼嘿嘿笑道:“额娘可晓得,这高家为何突然要送女儿入宫?” 舒锦用脚指头想想都知道,现在高家图的绝对不是弘历了,而是弘昼这臭小子!要不怎么想尽法子想来她宫里?不就是想走她的门路,然后让她赐给弘小昼做格格吗? 长辈所赐的妾,在妾侍中无疑是地位最高的一种了。 弘昼笑道:“这高家的女儿约莫真是绝色,我那好四哥偶然见了一回,便五迷三道,还说要娶她做侧福晋呢!” 舒锦露出吃瓜的表情,“那这高家送女入宫,就是为了躲四贝勒喽?” 舒锦摸了摸下巴,“那我不拦着她,只要别来我这儿就成了。” 说罢,舒锦又正色警告弘小昼:“哪怕是宫女,也不是你能随便染指的!更何况高斌不是一般包衣。”——这样人的八成是皇帝心腹,所以高斌才不敢把女儿嫁给四贝勒,宁可得罪皇子,也要送女入宫。 弘昼亦颔首:“没有汗阿玛点头,儿子可不敢惦记高斌的女儿!” 舒锦安心了,毕竟他儿子又不是弘历那个色令智昏的主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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