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的脸上露出狠厉之色。 一个龙虎帮的小帮主也敢跟他放肆。 那就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吧。 片刻功夫。 以数辆豪车组成的车队疾驰而过。 宾利,劳斯莱斯,布加迪,迈巴赫这些一等一的豪车全都簇拥着一辆奔驰大G。 不为别的,就因为凌霄说他喜欢奔驰大G。 京都从来不缺豪车,更不缺有钱人。 但是这些豪车只为迎接一人,又只听命于一人,还是史无前例。 街道两旁的人瞬间就围了起来。 “这么多豪车,这是要炸街呀。” “有钱人就是威武大气,这是要去接什么大人物吗?” “谁知道呢,这么招摇的人物一看就不简单。” 沈家庄园外的安保们也愣住了。 这么多豪车,看来咱们沈家又要来大人物了。 可下一秒所有人都傻眼了。 迈巴赫的车门打开。 从里面小跑着下来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 穿着一身金丝绸缎的唐装,一脸堆笑。 这个男人一出现所有人都僵住了。 “地,地,地下王。” “地下王洪荒,他,他怎么来了?” 地下王洪荒,那在京都可是赫赫有名的黑老大。 地下世界的王,也是道上最有权威的人物。 不管是哪一路的人,都要给地下王三分薄面。 这么说吧,就没有他地下王洪荒办不成的事。 只要报酬相当,洪荒能尽天下所有不能事。 传闻有个破产的老哥,走头无路之下,他求到地下王。 只要让他解了燃眉之急,救他一命。 什么条件他都答应。 后来地下王给了他十块钱,让他去买张彩票,说如果中奖了。 从今以后就要洗心革面,做一个大善人。 结果,那人还真就中了两千万大奖。 从此以后,他就成了闻名遐迩的大善人。 还有一个更邪乎的事,有个妇人不孕不育几十年,给了洪荒报酬后,没到两个月就怀孕了。 年近五旬还生了一个大胖小子。 从那以后,地下王洪爷就成了世人心目中的神。 有的人甚至不拜神佛拜洪爷。 一时间传的沸沸扬扬,世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而他更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有人还愿自然就有人买命。 所以,世人对地下王又爱又恨,远而避之。 门卫们吓的瑟瑟发抖,难道地下王也是来找他们沈家主的? 万万没想到地下王洪荒来到凌霄面前一拱手。 “小的洪荒叩见二爷。” “你就是夏蔷薇说的地下王。” “洪荒惶恐,在二爷面前小的怎敢称王!” “叫我小洪就是。” “你这未免太招摇了,我是去救人不是炸街。” “二爷,您放心,在京都无人敢动二爷的人,小的一定要他们付出代价。” 凌霄看了一眼洪荒,此人面相阴狠冷漠,到是个狠角色。 看来,夏蔷薇有两下子,到是很会选人。 “带路废弃厂。” …… 这时,远处沈家庄园三楼的沈若冰房间里。 她正站在窗边做着美梦。 今日可真是扬眉吐气了。 看来不是自己不够优秀,而是时运不济。 现如今有夏蔷薇的认可,她可真的要在商界大显身手了。 明天去SK集团一定要好好表现。 若是夏蔷薇一高兴,在破格录取她,那可真是美梦成真了。 正想着,突然看到远处停了好多豪车。 天呀,附近又搬来超级土豪了吗。 这么多豪车,居然就为了迎接一个人。 那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姜兰端着一盘水果,笑盈盈的走进来。 “我的好女儿啊,看什么呢?” “妈,你快看啊,咱们这片来了大富豪了。” “豪车开队,居然比我们家开的车都好,真不知道是哪路神仙。” 沈若冰满脸的羡慕之色。 “哎呀,有什么好看的,用不了多久,我女儿也能拥有。” “以我们家若冰这身材,这姿色,将来找的男人必需是这标配。” “妈相信你,这辈子一定会嫁个权势财富顶尖上的真龙。” 沈若冰自信的一仰头,“妈,你放心好了,我定会嫁入豪门,成为人上人。” “好,你说沈若楠那么不愿意嫁去漠北,她是不是傻。” “都说老男人知道疼人,呼伦萨特有过几个老婆算什么。” “人家那可是皇亲国戚,要是放在过去保守点来说,后宫佳丽三千都不为过,多正常点事啊。” “这年头,女人嫁的好比投胎都重要,对吧闺女。” “妈,我知道的。” “我已经想好办法了,沈若楠嫁不了漠北的,能嫁的只有我沈若冰。” “呵呵,妈早就知道,从小我们家若冰就有大志向,妈不操心哈。” 就在这时。 沈若冰突然愣住了。 “妈,你快看,那个人怎么看着有点像那个外地佬凌霄啊。” 说着,她指像了迈巴赫旁边的年轻人。 那个身姿挺拔的背影实在是太像了。 姜兰咧着嘴摇摇头。 “女儿,那个装逼犯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能耐?”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姜兰嘲讽的笑道:“瞧他那一脸得瑟的样,若真的这么有实力,还能让方文珠嚣张到今天。” “沈若楠那个冰疙瘩什么脾气,她可是一言不和就动手的主。” “这次回到京都,居然转了性,我看啊就是受这小子的影响。” “一看就是个地痞流氓,不入流的东西。” 沈若冰犹豫的功夫,那些豪车已经开走了。 “也是,他就是一个渣男,听说做苏梦的男朋友也就是为了报酬,这么一个缺钱缺到做临时男友的家伙,他怎么可能是超级富豪呢。” “我一定要努力,将来这些豪车就都是我的。” …… 二十分钟之后。 凌霄赶到废弃厂外。 “二爷,我们跟您一同进去。” “不用,你们就在这里等候,我一个人先去会会他。” “可是,杨树林并非一般的小混混,他养着几十个杀手,个个有枪。” “我怕……” 凌霄不屑道:“我若是连他们几个都对付不了,何以做你地下王的主子。” 地下王洪荒一低头。 “二爷,您小心,我们随时待命。” 凌霄一脚踢开了废弃场的大门。 此时的柳心怡药力已经发挥。 她脸颊泛红,神志也变得不太清晰。 看到凌霄过来的时候,用力的摇着头。 因为嘴上被贴着胶带,她发不出任何声音。 “心怡别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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