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跟我走,我有话要和你说。” “周小姐,你凭什么让凌霄和你走,上一边排着去。” “哼,你们几位可真有意思,我和凌霄可是最早认识的。” “我们俩的关系那可是登过报纸的,在者说了,今天谁能把凌霄带走,也不是我们说的算。” “凌霄,你跟谁走?” “对,凌先生,你选吧。” 四位绝世美女把这个难题抛给了凌霄。 所有的男人都朝凌霄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就这么一个年轻人,到底是有什么超常的本事,能让魔都四大千金争抢。 一位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大哥说:“小孩子才做选择,成年人全都要。” “小伙子,把她们全都带走吧,你就是我们魔都男人的骄傲,太爷们了。” 有的人甚至把SK集团的大老板拿来说事。 “今天两大瓜,第一个是SK集团大老板表白被拒,二是一年轻人被四大富家女争宠。” “小伙子,你比那位神秘大佬牛逼啊。” 被这位大哥一嚷嚷,大伙全都起了哄。 凌霄叹了口气。 “聒噪!” 他随即一闪,人就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 妈呀,人呢? 大伙面面相觑,不可思议的左右察看。 一个大活人,一眨巴眼的功夫人怎么就没影了。 他去哪了? 他,他是人吗? 几个美女气的一跺脚。 “凌霄,你居然当逃兵。” 天呀,面对魔都的天骄之女们,这小子居然跑了。 他傻呀。 嗯,我看他是不精,放着几辈子的荣华富贵不要,缺心眼。 四位美女互相番了一个白眼,转身全走了。 光头老板一屁股坐在地上,吓的尿都出来了。 “这四位姑奶奶可算是走了,真是要我老命啊。” 凌霄闪现离场,拿着个酒瓶子独自买醉。 女人啊,可真是麻烦。 云初夏啊云初夏,你为什么就不能心平气和的听我解释呢。 为什么? 凌霄摇摇晃晃的独自走在街上。 突然,不远处的三个人影钻进小巷子。 他们还抬着一个女人。 “哥几个,今天我们可真是走了狗屎运了,居然捡了这么一个正点的娘们。” “我瞧着她也不像是喝醉的,不会是死了吧。” “说什么胡话呢,我摸了还有呼吸。” “噢,我可告诉你,死人我可不要,那玩意晦气。” “瞧你那死出,难怪四十好几了也没个媳妇,让你花钱找小姐吧,你又舍不得钱。” “你以为捡尸那么好捡呢,我在这附近蹲了半天,一个也没捡着。” “这小娘们肤白貌美的,而且还是个外地人,咱们是碰上大运了。” “行,只要不出人命就行,我瞧着她嘴角都是血,怪吓人的。” “害怕你就滚蛋,少在这吡吡。” “我都想把她带回家,生几个娃娃圈养起来。” “白来的媳妇多好。” 这三个人就是传说中的捡尸人。 这不是火葬场的捡尸人,而是专门在酒吧附近捡那些喝醉酒,没有人陪的女孩子。 俗称捡尸人。 他们把喝醉的女孩子带到家里或者附近。 在女孩没有意识的情况下发生关系,来满足自己的私欲。 像他们这种捡尸人大有人在,所以,女孩子们也都提高了警惕。 很少让人捡漏。 所以,今天这三个人捡了一个晕迷的女孩子,兴奋的手舞足蹈。 凌霄本不想多管闲事。 可那三个男的太猴急。 与他不足二十米的距离,就打算实行不轨。 看到凌霄的时候,那个年纪大点的男子,还一脸不屑道。 “妈的,酒蒙子,赶紧的给老子滚,要是打扰了老子的好事,我特娘的弄死你。” 那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也就能吓唬吓唬老实人。 对于凌霄来说,他们的灾难来临了。 “哎呦,这皮肤也太白了,白的都发光啊。” “撕……” 女孩的衣服被人一把撕开,露出雪白傲人的酥胸。 咕咚! 三个男人像是没见过女人似的,急不可耐的瞪大眼睛。 “真是个绝色美人啊!” “一会我就要扛回家,给我多生几个娃娃。” 凌霄怎么可能让眼皮子底下发生这种事。 “一群畜生,滚!” 凌霄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 “妈的,你特娘的真是欠揍,喝点酒就不知道北了是吧。” “我让你在跟老子装蒜。” 其中一个男子挥舞着拳头,朝着凌霄就打过来。 凌霄一把抓住他的手腕一拽。 嘎巴一声。 胳膊断了。 “啊……” 男子传来一声惨叫。 疼的他直跺脚。 “哥几个,给我弄死这小鳖孙,他居然敢废我胳膊。” 话音刚落,凌霄上去就是一脚。 咣当。 那人就飞了出去,直接被踢进了墙里。 没错,就是被踢进了墙里。 他瞪着眼珠子,连哼哼的力气都没有,脑袋一歪,晕死过去。 剩下两个人吓的毛骨悚然。 诈着胆子从怀里掏出一把冒着寒气的匕首。 “你个过路的,管什么嫌事,看来今天我们只能让你见见血了。” “去死吧。” 二人一同朝凌霄扑过来。 凌霄只是一甩手。 轰隆! 两个人直接飞了出去。 脑袋撞在墙上,重大的冲击力让他们瞬间失去了意识。 凌霄走到女孩面前。 由于小巷里昏暗,凌霄又怕她在被别人捡了去。 好人做到底,就把她抱了起来。 这一抱,凌霄感觉不对。 这姑娘受了重伤,而且危在旦夕。 关键的关键,她中的是剧毒。 凌霄是个医者,治病救人是他的职责。 于是,他给女孩服了一颗解毒丸,将她抱回白金汉宫。 温柔等女仆傻眼了。 主人怎么抱回来一个姑娘,而且并不是那位云小姐。 温柔并没有多说话,她是懂得分寸的。 “主人,需要我做些什么?” 凌霄写下一个药方。 “按照我的方子,去药室拿药,小火熬一个小时。” “好的!” 灯光下。 凌霄终于看清楚女孩的模样。 这姑娘也就二十五六岁。 长的跟白雪公主似的,五官精致,身材玲珑。 特别是刚刚那几个小子撕开了她的衣服。 那春光乍现,一览无余。 妥妥的大波妹,是男人的心头好。 说心理话,这个女孩是真漂亮。 她的美,不吝啬的说和云初夏不相上下。 就连三围都出奇的相似。 难怪那几个小子起了色心。 就连凌霄看了都不惊赞叹,一时间走了神。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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