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锦是第一次当一把手,负责一个企业,但是赵晓锦跟在姜小白身边那么多年,真的就是没有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的,也见过姜小白是怎么处理公司的事情的。 这些年下来,就是学也学会了。 这要是小公司的话,可能赵晓锦还处理不了,但是大公司就不一样了,说白了,小公司要是创业的话,可能需要老板也有一些专业的技能之类的。 比如说一开始的时候,知青罐头能够打开知名度呢,那是因为姜小白自己有一些销售上的套路可以用的,所以相对比别人来说,创业会更加的有优势。 又或者是后来开始扩大的时候,建设品牌的时候,姜小白关于一些营销方案之类的,都给提出过意见的,这也是华青控股集团相对比其他的企业来说,发展的很快的原因之一。 但是到了现在,在华青控股集团姜小白的那些东西根本就用不上了,涉及到技术呢,有各个研究室,有各个实验室。 这都是专业的人才,人家学的就是这个,人家干的就是这个,你那三脚猫的功夫,要是指挥人家,那就是外行指挥内行了。 涉及到营销或者说品牌建立之类的,人家更加的有一套,宣传方面有也是一样的,专业的销售人员,都是身经百战的。 所以姜小白现在只需要负责在大方向的事情就行了,更多的算是做务虚性的管理工作了,甚至有些时候代表华青控股集团的形象就可以了。 其他的都不用管的。 这东方银行也是一样的,要是说需要做什么具体的工作,那赵晓锦肯定不行的,毕竟她不是专业的银行方面出身,而是秘书出身。m.biqubao.com 但是只需要做务虚工作,做好管理工作,底下的其他事情,自然有人会帮着她处理好,那她就没有问题了,整个东方银行的上市工作呢,在花朵银行和恒生银行的帮助下,进行的非常的顺利的。 两家银行都是经验丰富无比的,引入这两个国际战略合作伙伴呢,就相当于有了人和,再加上现在金融行业火热的大势。 不断的银行上市造出来的浪潮呢,东方银行上市就相当于有了天时。 至于说地利的话,那更是现成的,东方银行总部就位于魔都,上市的是魔都股市,这不是地利是什么。 天时地利人和,都有了,赵晓锦就没有干不好的。 姜小白坐在主位上,听着赵晓锦带领着东方银行的一众股东和上市筹备小组的一件一件的汇报,很快就对于近期东方银行的非工作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了。 怎么说呢,整体上来看的话,这个上市的准备工作呢,没有什么突出的亮点,但是仔细来看的话,也没有什么缺陷,放在当下呢,那就是没有什么缺点就可以了。 亮点不需要的。 等到众人汇报完以后,姜小白对于东方银行这段时间的工作呢,给予了高度的赞扬,并且希望大家能够再接再励,在接下来最后上市的冲刺阶段能够带着东方银行继续再创造一个辉煌的成绩。 为这一次的上市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等到会议结束以后,姜小白和赵晓锦单独的来到了赵晓锦的办公室,赵晓锦给到上茶以后,姜小白看着赵晓锦问道:“怎么样?对于接下来的路演工作有信心吗?” 这事情呢,姜小白没有在刚才会议室里边,当着众人的面问这个问题,因为不能当着众人的面问,要问的话,那赵晓锦就是没有信心也要说有信心的。 开玩笑,一个企业的负责人,整个企业谁都可以没有信心,但是企业的负责人要是没有信心了,那底下的人心都会乱的。 一个企业的负责人不是那么好当,身上承受的压力还是很大的,要时刻保持着高昂的状态,哪怕是没有办法,都要装出一副有办法的样子,不能让底下的人心散掉了。 这一点,其实不光是公司和企业,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是的,小到一家之主,一家之主要是没有办法了,扛不住压力了,那这个家也垮了。 这就是很多中年男人,不管在外边受什么样的委屈,都要扛着,因为你是一家之主,你不扛着,就没有人扛着了,你必须要扛着的。 不管是中年失业,还是其他的。 大一点的,到一个团体,甚至是香江那边的社团,老大遇上什么事情都不能惊慌失措,因为老大要是怕了,那底下的人,不用说更怕。 再到一支队伍,只有领头人能够保持住自己的信心,那底下的人不管经历什么样的失败,都不害怕。 火烧赤壁以后,曹操丢下几十万的大军,带着残兵败将返回北方,但是在路上的时候,曹操哪怕内心再痛快,在下属面前,都会要坚持住。 下着大雨,面对着丢盔弃甲的残部,能够哈哈一笑,说出。 “胜败乃兵家常事,此战我军虽失利,然北方仍有我所据,几十万兵马尚存,待重整旗鼓,来日再战必胜……” 所以姜小白没有在会议室问,只要是在会议室里边问,赵晓锦只能说有信心的。 但是这私底下问就不一样了,赵晓锦要是有什么困难就可以说了。 只不过姜小白没想到的是,赵晓锦的信心却很足:“姜董,您就放心吧,我很有信心的,这一次路演过后,咱们的发行价,只有上调的可能,没有下调的可能。 我对于市场很有信心,我对于咱们东方银行更有信心。” 听着赵晓锦霸气侧漏的话,姜小白一愣,然后就哈哈大笑起来,他是没有想到,赵晓锦竟然还有这一面呢,看看这两句话说的,这哪里还是跟在自己身边的那个小秘书啊,这就是一家大型企业负责人。 一家大型企业负责人该有的霸气啊。 “好,好,需要我做什么,你来安排。”姜小白笑着说道,欣慰不已,这果然还是环境最能改变人啊,这当初的小秘书,现在也是霸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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