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姜小白第一次听到唐尼这个名字的时候,恨不得弄死对方的,这王八蛋。 姜小白和宋馨两人从大学的时候就认识了,那会就有些暧昧的,后来虽然说阴差阳错的没有在一起,但是说一句,宋馨是姜小白的红颜知己,肯定没有问题的。 这也就是现代社会不允许的,不然的话,哪里还有其他人的事情啊。 结果宋馨和唐尼在一起了,这男人都是有占有欲的,而越是在事业上成功的男人,这占有欲越强。 所以光是宋馨和唐尼在一起了,就够让姜小白气愤的,更何况,这王八蛋在宋馨给他生了一个闺女以后竟然和宋馨离婚了。 这不是渣男是什么啊? 当时姜小白就怒火中烧的,非要找到这个王八蛋,狠狠的收拾对方一顿,光是为了找这个人,在花旗国花了好几百万美金的。 这件事李龙泉和赵晓锦两人当时都是知道的,而且这几百万美金呢,不是姜小白愿意花的上限,而是因为侦探之类的不敢拿了。 花旗国那个地方,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侦探干的活虽然说介于黑白之间,对于普通人来说也算是荤素不忌了,但是对于姜小白这样体量的身价来说。 他们真的不敢的,要是能够给姜小白找到人,那多要点,多拿点就算了,但是都找不到人,要是还拿姜小白那么多钱,他们不敢的。 还怕姜小白弄死他们呢,一个个的小心的很,拿了几百万美金,找不到人就不敢再拿钱了。 结果这姜小白没想到,这最后竟然要找的这个子虚乌有的人,竟然是自己。 听着姜小白的话,李龙泉和赵晓锦两人也是一脸的古怪,张张嘴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劝姜小白了。 “行了,回去吧。”姜小白跳下车说道。 李龙泉和赵晓锦两人紧跟着上了车,一路无话,回到华青控股集团的时候已经下班了,姜小白直接把赵晓锦给打发走了,自己往办公室走去。 回到办公室以后,让李龙泉也下班吧,不用管自己的。 李龙泉见姜小白的状态不错,也就不说什么了,点点头下班了,就剩下了姜小白以后,姜小白拿出了手机,找到了宋馨的电话号码。 手指头已经放在上边了,几次想要拨打出去,把宋馨叫过来聊聊,但是一时之间却没有勇气的,主要是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和宋馨聊。 质问宋馨吗?质问有什么用呢,已经是这样的。 宋馨一个人带着孩子,这么多年已经过来了,人家很明显的就是不准备给自己说的,自己能质问什么呢? 姜小白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没有打通电话,这件事他也需要时间缓一缓的。 昨天晚上就没有睡好,姜小白干脆就也下班回家了。 回到家里的时候,赵心怡已经在回家了,正在沙发上看电视呢,看见姜小白回来了,从沙发上起身,一边问姜小白昨天忙什么工作呢,怎么没有回家来,一边给姜小白倒茶。 姜小白看着这一幕,心里满是愧疚,他需要面对的不光是宋馨和宋棠啊,还有赵心怡呢,虽然说这件事和自己没有关系的,也不是自己的错误,但是这不管是不是错误的,这个烂摊子到底应该怎么收拾呢。 自从知道宋棠是自己的女儿以后,姜小白就没有想过说不管的,但是这怎么和赵心怡解释呢。 “不用,我自己来就行。”姜小白下意识的快走两步,接过了赵心怡手里的茶杯。 赵心怡有些意外的看了姜小白一眼问道:“你这今天是怎么了?还和我客气上了。” “哈哈,没事。”姜小白讪讪的笑着,掩饰着自己的尴尬,这确实是有些心虚的。 吃过饭以后,姜小白就到了书房,琢磨着应该怎么办。 不经意间抬头朝着外边看去,却看见宋馨的车子接着两个孩子下晚自习回来了,很快就听见了楼下的动静,是女儿姜歆回来了。 这两个孩子每天下晚自习,不是姜小白家这边去人接就是宋馨那边去接。 宋馨带着女儿回到家里以后,家里的阿姨已经热好了饭菜等着了,宋棠上晚自习回来的晚,下午吃过饭,这个时候肚子早就饿了。 每天回来都要吃点东西的。 “妈,下午的时候,姜叔去学校了。”宋棠一边吃着东西,一边随意的和母亲宋馨聊着天。 宋馨本来正在给闺女剥橘子呢,一听这话顿时一愣,问道:“他去干什么?找姜歆吗?” “不是,找我的。”宋棠说道,上午赵晓锦去她和姜歆,接她们俩出去玩逛街,她没有一点怀疑的,但是姜小白下午跑过去,特意的把她叫出来,但是只是见一面,什么都没有说,却让她感觉到疑惑的很,这晚上回来了,自然是要和母亲说一下的。 宋馨皱了皱眉头问道:“他找你干什么?” “没什么事情啊,就是问了问我的情况,还要给我塞点零花钱,我也搞不懂的,姜叔的工作不是挺忙的吗?”宋棠满脸疑惑的说道。 宋馨却心里警铃大作的,从李龙泉去国外出差的时候,她就感觉不对劲的,甚至还跑过去偷听了一下,结果什么消息都没有打听到,到最后也就作罢了。 没想到,这今天姜小白竟然跑到学校去了,姜小白去学校想要干什么呢,为什么去学校呢,姜小白这个人,宋馨觉得接触了这么多年下来呢,对于姜小白还是比较了解的,姜小白不是那种无聊的人,会无缘无故的跑到学校去。 而且即使姜小白去了学校,为什么不去找姜歆去,为什么找自己闺女? 很大的可能性就是姜小白已经知道什么了,宋馨从来没有怀疑过姜小白的能量的,到了姜小白这个位置,可以动用的资源太多太多了。 自己守着的秘密,其实要说是秘密也是秘密的,但要说不是秘密呢,也不算什么的秘密的,只要是姜小白想要查了,认真的对待了,那就是分分钟的事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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