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馨知道,自己是管不了姜小白了,也就不吭声了,就是说这个事情,最难的就在姜小白这里的,只要是姜小白点头同意的话,那这件事立马就成了,以后在公司公共场所都不能抽烟了。 设立吸烟区了。 但是姜小白要是不同意的话,那就是扯淡了,源头在姜小白这里的,但是姜小白的想法,在华青控股集团谁又能够改变呢。 别的创始人都是,想要在集团办一件事,可能不能成功,但是要是不想干什么事情,那在集团就没有人能干成。 放在姜小白这里,想要办一件事,那集团上下都要一致行动的,要是不想干什么事情,那在集团就没有人能干成。 更加的强势,威信也很高的。 一群人到了建华饭店以后,坐下来很久没见面了,姜小白端着酒杯,先敬了众人一杯。 “大家都辛苦了啊,我先敬大家一个。” “姜董辛苦。”众人纷纷起身说道。 喝了一杯以后,大家就都随意的聊了起来,聊的大多的还是工作上的事情的,偶尔有涉及到家庭的,基本上也只是提两句,然后就一笔带过了。 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这在座的众人都是各个子公司的负责人,一心扑在了工作上,对于家里那边的事情,自然就照顾的少了。 所以也不会多提家里的事情,反而是张嘴闭嘴的就是工作的。 宋馨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了姜小白的身旁,端着酒杯和姜小白喝了一杯。 一般来说,宋馨是不怎么喝酒的,除非是有姜小白在场的话,有时候会和姜小白喝点,至于说其他的时候,那基本上是能不喝就不喝的。 “听说,赵叔年底就要退下来了?”宋馨开口问道。 姜小白点点头:“嗯,这两天应该在交接工作呢。” “那民重公司那边赵叔退下来以后,谁负责啊?” “交给刘家兄弟了,他们家老二负责民重公司的工作。”姜小白随意的说道。 宋馨微微一怔,看了姜小白一眼笑着说道:“你倒是也放心。” “哈哈,有什么不放心的,这谁负责不一样啊,民重公司这事情当初本来就是刘家兄弟率先提议的,交给他们也正常的。 再说了,让我推选人选的问题,我也没有合适的人选啊,要说就应该让你去了,你懂这方面的,但是你这手里也一摊子事情,即使没有这一摊子事情,这些年也东奔西跑的,不忍心让你再去受累了。” “哎呦,想不到姜董还知道心疼人呢。”宋馨笑呵呵的看着姜小白说道。 “这什么话,我什么时候不心疼你……你们了……” “咯咯……”宋馨直勾勾的盯着姜小白,很明显注意到了姜小白的后半句改口了。 姜小白被宋馨看的有些不好意思,赶紧转移了话题说道:“其实我那天和宋叔说过的,人生呢,就是短短的两万多天的。 到现在呢,已经快要掰着手指头算日子的时候了,有些时候,有些东西该放就要放的,没有必要什么东西都抓在手里, 没那个必要的,人生在世,最后才能够知道,什么东西是重要的什么东西是不重要的。 剩下的一万天左右这才是最重要的,怎么把这个时间过好,是重要的,而把银行卡里边的存款,再多增加一个零,或者两个零的,其实没有太大的意义的。” 姜小白的一番话,让宋馨有些意外的,在她的印象里边,姜小白一直就是事业型的男人的,从建华村一路走来,姜小白就没有歇息和停留的时候,总是急急忙忙的在赶路。 没想到,在姜小白心里,竟然有比事业更加重要的东西。 “姜董,我是没有想到,这你看的这么通透了。” “怎么没想到,不像吗?”姜小白反问道。 宋馨摇摇头:“不像,真的不像。” “哈哈,你这个是偏见的,我过两年就退休了,好好的让你开开眼。” “切。”宋馨根本就不相信的。 而这个时候,伊力的番刚端着酒杯走了过来,这番刚去年算是正式的加入进来的,到今年的时候,在华青控股集团内部,已经算是游刃有余了。 指望他和其他人一样,有多深厚的感情是不可能了,但是这货的交际能力还是很强的,最起码长面霜,大家相处的还是非常愉快的。 “姜董,我敬您一杯。”番刚双手端着酒杯:“真的,您太厉害了,我说实话,真的想要跟着您学习学习,建行、共商、兴邺,这两年银行股的热潮,您在其中得占据一半的功劳的。” 番刚这话是真的太夸张了,摆明了是拍马屁了,但是姜小白爱听不爱听呢,也爱听的。 姜小白本身就是一个俗人的,只不过这两年被人吹捧的多了,很多时候对于这方面免疫力增强了很多而已,一般的马屁,不能入姜小白的眼。 但是这番刚还是有水平的,这确实,这两年的银行股上市,算是姜小白最大的成绩的。 “不能这样说,不能这样说,这是人家银行的事情,我就是敲敲边鼓,你这话要是传出去的话,那大家还不笑掉大牙了。”姜小白摆摆手谦虚的说道。 “姜董,这大家是有目共睹的,三个企业的国际战略投资者都是您的,您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 番刚吹捧了一会,直到有其他人过来敬酒,番刚才离开,这一幕在一旁的宋馨看的是直摇头,多少年了,说姜小白变了吧,确实也变了,变老了,但是要说姜小白没变呢,也真的没啥变化的。 姜小白还是当初那个姜小白的,李老三当年就是因为会这方面吹吹捧捧的,入了姜小白的眼。 想起了李老三,宋馨的情绪倒是有些低落的,人已经不在了,又想起了姜小白说的,就剩下一万天左右的说法。 心情顿时有些低落的,而这时刘慧过来坐到了宋馨身边,和宋馨聊了起来,这才让宋馨把脑子里边的一些想法,暂时的摒弃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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