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小白听着张婷婷的话,有些无奈,他记得分众传媒,即使是比不上白度之类的企业。 但是上市也是有几十亿美金的,这也是几十亿美金市值的公司啊,换成国内,这是几百亿市值的大企业了。 自己集团是不是有些太不尊重人家了。 这投资也不是说光给了钱就行的,当然了,一开始的时候,光给企业钱就行了,创始人穷的叮当响,他妈的什么都不要,给钱就行了。 但是等人家功成名就了,适当的尊重和重视是要给的,得需要提供一些情绪价值的。 毕竟人家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穷小子了,不能够用当年的心态去看待人家了,再甩两个钱给人家不好使了。 这投资一家企业,每个投资的阶段不一样,对于被投资企业的态度也不一样的。 “这么大的企业上市,投资公司那边必须要给予人家必要的尊重,去,告诉胡金山,不要一心钻研证券公司的事情,该参加的日常活动,一定要参加,该去给人家上市敲钟,就去给人家上市敲钟。” “姜董,我估计是不合适,要说让胡、总去的话,投资公司那边还有一家企业也差不多是在哪个时候上市的,上市的地方是纽交所,说不定他就跑纽交所那边了……”张婷婷说道。 “那就让张军去,他一个投资公司的副总过去,也算是勉强能够说的过去了……” “张总那边也确实是没有时间,他负责的一个项目在签约阶段,是和国外的一个铁矿厂,能源公司的宋总一直拉着他,要是非让他去参加上市敲钟,耽误了事的话,我怕宋总找我麻烦……” 张婷婷苦笑着说道,在集团里边,她作为姜小白的秘书,不说一人之下,万人之下,但是基本上底下公司的负责人都是会给她一点面子的。 毕竟她很多时候代表的都是姜小白的,不给她面子就是不给姜小白的面子。 但是在这其中,有这么几个人他是惹不起的,其中一个就是宋馨,宋馨连姜小白的面子都不给,有些时候都当面抱怨姜小白呢,给她这个秘书的面子,她还没有那么大的面子。 这刚才去投资公司的时候,胡金山和张军就是想要让她想个办法,汇报给姜小白,解决这件事的,两人都没有时间。 “那你说让谁去?总不能够随便派一个人去吧。”姜小白也头疼。 朝着张婷婷努努嘴说道:“你去找张总吧,看看张总有没有时间,张总没有时间,就找赵晓锦,再慢慢从集团这边往下找吧。” 姜小白也懒得管了,分众传媒愿意怎么想就怎么想吧,他是没有这个时间往纳斯达克跑两趟。 张婷婷无奈的转身出去了,最后定下来一个副总去纳斯达克,参加分众传媒的上市敲钟。 这也就是姜小白发话了,不然的话,投资公司那边根本就指使不动几个集团副总的。 姜小白接到京城建行的领导回到京城的电话,立马就准备动身前往京城了,给黄先生打了电话,让黄先生也带着人前往京城。 姜小白约的是建行的一个副总,对于建行这边的主要负责人,换的是挺快的,不说一年一个吧,但是几年就变动一下。 尤其是最近几年时间,更是如此。 但是四大行之一的建行体量是很大的,一旦上市成功的话,那建行会成为股市上的一个巨无霸。 而且作为四大行里边第一个上市的,很有借鉴意义的。 副总姓王,算是建行资历比较老的几个之一了,从90年代末期上来以后,就没有动过。 当然了,主要是他也不怎么管事情,不是常务副总。 不过历任了几届领导,他也算是三朝老臣了,还是有一定的话语权的。 姜小白和对方认识,是对方在魔都的时候,当时华青控股集团,刚刚搬迁到魔都来,当时华青控股集团也算是百废待兴了。 又是建办公大楼,又是拿地建厂的,也没有少往银行跑。 当时贷款拿的就是建行的,所以两个人也是打过交道的。 当然了,要说有多深的关系,那也没有的。 只不过商场很多时候是,只要是你地位到了,大家普通关系,有点小忙也可以帮的。 “姜董,好久没见了,姜董依旧是这么丰润俊朗啊,正当年啊,不像是我,已经老了。”王总和姜小白握手,爽朗的笑着说道。 “哪里,哪里,王总是宝刀未老,在商场上还是需要您这样的前辈,给把关,给指路的,光是您的经验,就够我们学的了……” “哈哈,姜董会聊天,走,咱们进去,好久不见了,今天晚上一定要多喝两杯。”王总拉着姜小白说道。 一旁的黄先生,他没有认出来。 还是姜小白给介绍了一下。 “这是花朵银行的黄先生黄总。” “花朵银行的黄总……”王总一下子想起来了,对黄先生也很是热情。 建行在国内是庞然大物,四大行之一,但是人家花朵银行在国外北边之类的发展的都是很好的。 虽然说花朵银行也是姜小白的产业,但是黄先生也是一路走过来,负责人,还有股份。 这身份也不可小觑的。 双方寒暄过后,走进了饭店,这京城算是王总的主场了,王总一直说着当时,在魔都的时候那些事情。 人老了就愿意回忆过去,尤其是在面对当年故人的时候。 虽然说王总知道,姜小白找自己肯定是有事,而且还带着花朵银行的负责人过来。 但是他却没有主动的提起。 直到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以后,姜小白主动提了起来。 “王总,我就不和您客气了,我听说咱们建行准备在香江上市了是吗?” “姜董的消息很灵通啊,确实有这么回事。”王总也没有否认,这消息知道的人多了,姜小白知道也没有什么好意外的。 “怎么姜董有什么想法嘛?” “有点想法。”姜小白毫不避讳的说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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