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小白看了一下行程表,按照八佰伴公司这边安排的行程,基本上是在花园国那边待三天,然后再去三韩那边三天。 然后是旁边的大和国,再加上殴州的几个地方,行程大概在半个月到二十天左右的样子,当然了主要看姜小白。 姜小白看着行程表略微沉思了一下道:“出发的时间要改一下,明天肯定不能出发的,明天我要去一趟花朵银行那边。” 花朵银行现在总部还在莫斯可那边,但是香江这边也承接着很重的任务,香江这边虽然说是分行,但是不如说是承接压州部分的总行。 所以这不来就算了,来了肯定要去花朵银行转一圈的,虽然说黄生还是很尽心尽责的,虽然说自己对于花朵银行掌握着大部分的股权,但是还需要时不时的露个面的,不然的话,时间长了,别说架空不架空,关键是底下的人不认识你了。 要是黄生不听话当然可以通过换人来解决问题,但是更换一次掌舵人,对于整个企业来说,都是伤筋动骨的大动作啊。 “好的姜董,我知道了,那咱们定什么时候出发?”刘小妹问道。 “什么时候出发,最起码后天吧,甚至是三天后。”姜小白想了想说道,这一次出差不光是要看八佰伴超市的事情,还有华联电脑的事情。 同样在香江这边,也不光是有八佰伴超市,还有华联电脑的晶圆厂呢,这两家企业就是一天一家也是需要两天时间的,甚至可能要是有什么事情,就是三四天的时间。 “好的姜董,我明白了。”刘小妹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姜小白到底有多忙,她心里也是有数的。 八佰伴公司,或者说八佰伴集团,要是放在别的地方,这绝对是单独的企业,可以进入世界五百强的企业,现在也就是利润低一点,但是从营业额上来说,进入世界五百强也可以了。 营业额本身也是一种影响力的。 这也是一个庞然大物了,谁也不敢小觑了。 要是放在其他集团里边,不说早就独立出来了,最起码也是集团里边的大哥大,说话很有分量,享受着高人一等的待遇的。 但是放在姜小白这里,就真没有办法享受这个待遇,远的不说,光是在香江的花朵银行,这才是真正的庞大大物。 还有新联电脑,全球十大个人电脑生产商,还拥有自己的芯片和技术,这在行业内同样是龙头企业。 本来很牛的八佰伴超市,在姜小白这里,也就显得普普通通,平平无奇。 “姜董,还有什么要嘱咐的吗?”刘小妹看着行程表问道。 “其他的没什么了,到时候出去了时间尽量的节省一点,不要这么长时间,最多半个月吧。”姜小白说了一声。 晚饭都没有和刘小妹还有刘爱军吃,因为黄先生过来了,明天是要去花朵银行看看的,黄先生要提前把姜小白给接走。 “妈的,我怎么感觉我和个青楼小姐似的,这边刚完连口气都不让喘,就接到你们这里来。”姜小白自嘲道。 “姜董,要这样说,您怎么也是在宠幸我们啊。”刘爱军笑呵呵的说道。 “宠幸,宠幸是老子在集团,你们挨个过来让我宠幸,这是我到处跑……”姜小白黑着脸说道。 众人哈哈笑着,最后姜小白还是被黄先生给接走了,晚上的时候,黄先生和姜小白两个人单独吃饭。 “姜董啊,我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以为你是社团的大佬呢,说实话,很害怕啊。” 黄先生笑着说道,他也没有想到那一次的相遇竟然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哈哈,社团大佬,社团大佬有我牛吗?”姜小白哈哈大笑着,那种自信和霸气扑面而来,香江的社团大佬,说白了就是一帮小混混而已。 “是啊,当初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会遇上我这一生的贵人,今年能够在您的带领下,做出这么大的事业来,让我站在了山巅,看见了不一样的风光。”黄生也满是感慨。 两个人坐在一起闲聊,回忆往昔,增加感情,自然是有什么说什么。 “这有你一半的功劳,花朵银行这边一直是你在负责,要是没有你的付出,也没有花朵银行的今天。”姜小白笑着说道。 “姜董,您可别这样说,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都要看天气的,勤奋和努力真的不值一提的,这个世界上真的不缺勤奋和努力的人,而是缺少贵人。”黄先生笑着说道。 姜小白听着黄先生的话也很满意的,其实很多人有些时候就拎不清的,觉得是自己厉害,自己付出了。 殊不知就是多少英雄的人物,都要靠着时代的浪潮,时势造英雄呢。 隔天,姜小白正式视察花朵银行压州分部,一早上压州分部的高层齐刷刷的站在门口迎接着,等着姜小白到来。 花朵银行也是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只不过日常的工作都是黄先生负责的。 姜小白很少过来,哪怕就是这群高层对于姜小白都不是太熟悉的。 不熟悉就带来神秘感,姜小白在香江也一直是一个传说的,而姜小白又能够主宰他们的命运,这就让他们又带上了一丝的忐忑。 “黄总,姜董这一次过来是?”身边有高管不安的问道,姜小白一般不怎么过来,这突然过来视察,让他们有些担心,是不是工作上出了什么纰漏。 “就是正常视察,前两天的时候就到了,在八佰伴那边看了看,接下来还要去其他的地方。”黄先生安抚着人心。 高管们心里也放松了一些。 两辆黑色的华海汽车缓缓的行驶过来,黄先生带着人迎了过来。 李龙泉下车,众人顿时知道姜小白在哪辆车上了,然后纷纷过来,张婷婷也从另外一侧下车,李龙泉绕到后边帮着姜小白打开车门,姜小白缓缓的从车上下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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