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全球首富(重生之财源滚滚)_第2918章:特色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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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宾馆以后,姜小白也见到了另外三家投资公司在内地这边的负责人。
  摩根士丹利这边不用说,姜小白和他们打过很多次的交道,甚至在香江那边还有很多的项目在合作的。
  但是另外两家投资公司,姜小白就不是太了解了,都是第一次打交道。
  英联投资是纯粹的外资投资公司的子公司,在内地的负责人也是一个老外。
  而鼎辉投资公司这边,姜小白和他们算是颇有渊源了,鼎辉投资公司的前身是中金公司,中金公司姜小白是熟悉的,这是中外合资的一家证券公司,之前主要的业务是证券,然后也顺便做投资。
  而中金公司这边算是战绩显赫,国内一些大型国营企业在国外的资本市场上增发股票和募集资金,基本上都是中金公司做的。
  比如说电信,比如说石油,比如说连通等等之类的。
  实力很强,只不过在去年4月的时候,上边下达通知: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参股风险投资公司间接进行风险投资……已参与风险投资的证券公司进行清理和整改,并于六个月内完成清理整改工作。
  但是中金公司舍不得放弃投资这一块的事情,于是拆分出来两个投资公司,一个鼎辉资本负责外资的投资,然后拉了几家外资成立了鼎辉投资,这也算是国内第一家有限合伙运营的投资公司。
  “姜董好,久仰大名,今日终于见到了,之前的时候听皮特说您要过来,我很是兴奋,就想要跟着您好好学习一下。”鼎辉投资的吴总在摩根士利丹的内地负责人和姜小白打过招呼以后,也上来打招呼。
  “吴总,初次见面,不过吴总放弃国外的高薪工作,毅然决然回国投身建设小康的事情,我也有所耳闻,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人向吴总学习,回到咱们国内来建设。”姜小白笑着和吴总握手说道。
  这是在飞机上的时候,胡金山给姜小白介绍的资料。
  吴总,吴治和姜小白一样当年也是知青,后来考到了京城的钢铁学院也就是现在科技大学,获得了公派留学的机会,和宋馨的路子基本上是一模一样的。
  只不过宋馨毕业以后就回国了,这是一个特殊的例子,但是当时很多留学生见识了外边二代花花世界,愿意回来的没几个。
  吴治也留在了华尔街,等到八十年代的时候,那会正是私募股权蓬勃发展的年代,于是他也动了心思,卖掉了大房子,带着家人回国了,加入了中金公司。
  “哪里,哪里,姜董过奖了。”吴治谦虚的说道,前几年中金公司面对姜小白的时候还有着绝对的优势。
  当年家和饮料上市的时候,还是中金公司参与进来帮着募集股权资金的,但是现在经过这几年的发展,手里拥有两家五百强企业的姜小白,不用说面对中金公司底下的鼎晖投资,就是面对中金公司也有绝对的优势。
  英联投资的负责人也上来和姜小白打招呼,墙头不压地头蛇,更何况姜小白是地头龙。
  不用管这一次的投资,之前是哪家公司主导的,但是在姜小白亲自到了以后,基本上不说姜小白就说了算了,但是最起码也姜小白也拥有了很大的话语权。
  一行人寒暄过后,牛生带着众人出发去吃饭。
  去的地方也算是当地的特色了,一个巨大的蒙古包里边,一进们就有人给献上了白色的哈达,也算是当地的特色了。
  然后是烤全羊,还有跳当地特色舞蹈的妹子,反正场面不说多高档,但是当地的特色是整的挺到位的。
  牛生也算是把握住众人的心思了,就姜小白这伙人,满世界的高档饭店,高档餐厅之类的,什么高端的食材,什么大师级的烹饪没有吃过啊。
  这呼市这边虽然说是当地的首府,但是要从经济方面来说,还真的没有多发达,市里边最高档的饭店和其他地方相比也差了一大截的。
  还不如说来这蒙古包里边,让姜小白等人体会一下当地的特色,反而别有一番风味,也算是给姜小白等人一个别样的体验。
  果不其然,姜小白喝的很是开心,连马奶酒都多喝了几杯。
  牛生可是知道的,这姜小白一般在外边都不怎么喝酒的,但是今天,一口半杯一口半杯的没少喝,说明这对于自己的安排还是很满意的。
  胡金山这个时候也在和吴治聊着天,两个人在花旗国的时候就认识的。
  “你们这一次到底是什么情况?这一个项目,集团的老大,老二一起出动,虽然说这个项目确实不错,但是也用不着这么大的阵仗吧?”吴治压低了声音问道,想要和胡金山打听一些情况。
  这本来姜小白要亲自过来,已经让他们其他三家投资公司意外了,结果这张卫义也跟着来了。
  华青控股集团世界五百强啊,这么一点投资老大、老二都过来,实在是让人有些意外。
  “哈哈,姜董和张总两个人是喜欢草原上的风光,想要顺便过来放松一下嘛,每天集团里边的工作太忙了,太累了,也要放松一下的。”胡金山随便找了一个理由说道。
  他当然不会把真实情况告诉吴治了,虽然说两个人之前的时候在花旗国的华尔街就认识,但是认识归认识,生意归生意,不用说两个人只是熟悉认识,还不是朋友,就是朋友也不可能说就直接把商业机密给透露出去的。
  其他的不说,这点职业道德要是没有的话,两个人早就被带走了,哪里还能够滋润的活到现在啊。
  吴治眼睛一眯,胡金山这种鬼话他当然不会相信了,喜欢草原上的风光,呵呵,先不说草原上的风光最好的时候,应该是秋天,那会草叶金黄涵碧水,天鹅如雪画中飞。烟波浩渺鳞光闪,大漠苍茫斜日晖。
  眸落云空观鹤舞,缰驰塞外牧羊归。浓茶美酒香飘远,长调悠歌入梦帏。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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