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山对于张卫义的话倒没有任何的怀疑,姜小白要是不愿意找自己的话,根本就没有必要骗自己,甚至都不用给自己一个解释,因为姜小白的地位放在那里呢。 晚饭张俊山请张卫义和胡金山吃的,其实张俊山对于姜小白原来的故事特别的好奇。 毕竟这是两家世界五百强企业的创始人,而且还这么年轻,不用说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样的成就是一个传奇,就是对于他们这些高管来说同样是一个传奇。 像是张俊山也好,胡金山也好,都是读了很多年的书,有非常漂亮的履历,读的都是世界级的名校,但是这并不能够教会他们如何创立一家五百强的企业,而是教会他们怎么在世界五百强当一个高管。 这就是差别,书本上的知识永远是死的,能够学到很多东西,但是唯独不能够学会创新和创造,创立两家世界五百强的企业,这需要能力,需要魄力,需要机遇,需要勇气。 不是简单的在什么学校毕业就行的。 “张总,你是什么时候来的华青控股集团?和姜董第一次见面的经过能给我们聊聊吗?非常的好奇。”张俊山端着酒杯问道。 胡金山也来了兴趣,看着张卫义。 张卫义见两个人感兴趣,把酒杯中的酒水喝完,回忆着说道:“为什么到华青控股集团,那会其实不叫华青控股集团的,叫知青罐头厂。 那会还是一个真正的乡镇企业,我们知青罐头厂在一个村子里,当时姜董还是大学生, 是通过一个朋友介绍找到我的,我那个朋友叫刘建,现在在莫斯可那边负责汽车厂, 我现在都想不起来,姜董当时是怎么邀请我的,可能说了一些话,可能是一些举动,让我辞职以后跑到一个小山村里边跟着姜董开始一起创业。 其实我那会根本不敢把这个消息给家里人说的,也不敢见一些同学啊,朋友,怕人家笑话我,放着一份前途光明的工作不做,跑去当什么副厂长……” 张卫义眼中满是追忆之色,回想起那个时候真的是一腔热血,要是当时不答应姜小白的话,或许自己现在在体制里边要是运气好的话,能够当一个不大不小的领导。 或者是去一些企业里边,当一个负责人之类的吧,和现在肯定是没有办法比的。 拿着企业的分红,管理着这么大的企业。 最开始不敢联系原来的朋友,亲戚之类的,后来随着华青控股集团慢慢的做大了,也联系上了,不过人家已经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但是这几年过年的时候自己回去京城,很多朋友啊,亲戚啊之类的都非常的热情,邀请自己吃饭啊,想要和自己坐一坐啊。 他们即使是自己不做生意,但是保不住自己孩子毕业以后不去国企的话,找民营企业的,那肯定第一首选就是华青控股集团啊。 就是不来华青控股集团,去其他的民营企业,张卫义作为华青控股集团的负责人,总经理,那也是能够说上话的啊,关照一下还是没有问题的。 再说万一要是家里孩子也做生意的话,那能够借力的地方就更多了。 更何况,就张卫义现在的地位,在外界也是很有分量的。 “其实我的经历没有什么,我那个朋友刘建他去知青罐头厂的原因才有意思呢,当时是被姜董活生生的被骗过去的,然后看他是个人才,姜董就扣下不让走了。 那会知青罐头缺乏人才……” 张卫义当成一个笑话来说,但是张俊山和胡金山两个人却听的津津有味的,直接扣下来了,这是当成土匪山大王了吗? 还扣下人不让走了。 姜小白创业过程中的很多事情,华青控股集团很多人都是知道的,也很多人在讲,也没有什么保密的。 张卫义就给两人说了一下当初姜小白用ufo骗刘建的事情。 张俊山和胡金山两个人听的是目瞪口呆的,还能够这样? 他们俩是理解不了,不过那个时代确实这样的事情也不是不可能发生。 不过就是姜董这个想象力也太丰富了,用一个ufo,骗一个大学生过去给他养猪,这姜小白也能够干的出来。 饭桌上的气氛倒是很高涨,听这些事情,也能够满足张俊山和胡金山两个人对于姜小白这样两家五百强企业创始人的好奇心。 张卫义来的也早,对于姜小白身上发生的一些事情也非常了解,所以讲起来也是生动有趣的,当然了,主要是姜小白本人根本不忌讳这些东西,甚至有时候自己也拿出来讲一下。 一个敢直面自己过往的人。 姜小白也不否认自己骗过人,也不否认自己过年的时候被债主追的出去躲债不敢回来。 这都没有什么好丢人的,可能当时做这些事情的很难堪,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不要脸。biqubao.com 自尊心强一点的人好像都干不出来这种事,好面子的人也不敢,胆小的人更不可能。 但是当你有所成就的时候,再把这些事情讲出来,就是一种宝贵的经历。 现在已经没有债主能够让姜小白过年的时候躲出去了,因为华青控股集团有的是钱,但是华青控股集团不是一开始就这么有钱,姜小白是带着众人一步一步的走到今天的。 张俊山和胡金山两个人送张卫义离开以后,还满是感慨,不是张卫义讲,谁能够知道姜小白竟然也有被债主追着跑的事情,谁能够想到两家世界五百强的创始人,竟然也会骗人过来给自己养猪。 谁知道姜小白创立华青控股集团的初心,竟然是因为穷的吃不上饭,被人给克扣了工分,因为那一天五分钱的工资,才开始走上创立世界五百强的道路的呢。 这可能就是传奇吧。 张俊山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如果自己有一天也能够在行业内做到顶尖,那么自己的传奇经历就应该是和姜小白在花旗国喝的那顿茅台酒开始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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