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小白听着感觉还是很顺畅的,心里也很有想法,但是说了半天又感觉好像是什么都没说一样,总感觉有些没有抓住重点,接下来姜小白又问了几个关于投资的问题。 胡金山也是对答如流的。 “好,很不错,我很欣赏你,吃饭吧。”姜小白笑着说道,结束了这一次的谈话。 胡金山也没有拒绝,既然答应了姜小白的要求来家里见面了,那说明就是准备好接受姜小白这个老板了。 那姜小白邀请吃饭,他当然不会拒绝,虽然不是像往常一样,在昂贵的西餐厅里边吃着牛排喝着红酒听着音乐。 今天在可能是未来老板的家里吃中餐,对于他来说也是第一次体验。 不过当姜小白打开一瓶茅台酒的时候,胡金山的脸色有些变化了。 他上学的时候到了国外,这么多年了,虽然在国外也喝酒,但是都是喝一些度数低的红酒。 这白酒,还是头一回。 胡金山转头看向了张俊山,张俊山也有些发愣,他也喝不了白酒啊。 往常应酬的时候,因为地位的原因,大家会主动的问能不能够喝点白酒,还是换其他的酒。 但是姜小白这个样子,显然没有要询问一下自己两人意见的意思,就直接打开酒了。 “你们俩好久没有喝过家乡的酒了吧,来坐下来一起喝点,张总你以后想要在内地做生意,这个应酬是避免不了的, 老外谈生意喜欢开舞会庆祝,但是咱们国内谈生意就是喜欢喝酒庆祝, 胡先生,以后要是回国工作,不管投资什么样的企业,这样的饭局也是避免不了的,寻找改变世界的那个人,也是需要喝酒的。” 姜小白笑呵呵的说着,胡金山和张俊山两个人想要拒绝都不可能,因为姜小白已经给他们倒上酒了,姜小白倒不是说非要两个人喝不可。 这也是在观察的过程中,听其言不如观其行。 这想要去国内的投资公司工作,如果连白酒都喝不了,难道说以后让投资公司的聚会都开香槟吗? 那不是扯淡,国情不一样,这是需要考虑的东西。 华青控股集团也是有他自己的特色的。 就像是马老师的那句话,海龟也需要淡水养殖。 “咕咚。”胡金山咽了一口口水,酱香型的酒就是很多喝酒的人都不一定能够喝的惯,更何况他们这些从来就不喝白酒的人。 “来,相逢就是有缘,在异国他乡相遇,在国内来说,这叫人生四大喜,他乡遇故知,必须要干一杯。”姜小白说着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然后把酒杯倒过来,看着张俊山和胡金山两个人。 张俊山和胡金山两个人也只能够硬着头皮端着酒杯一口气喝完。 姜小白畅快的笑了起来,其实以他现在的地位,早就不灌酒了。 其实灌酒只有两种目的,一种是为了灌醉别人以后看笑话,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其实这个虽然说不上什么变态之类的,但是也不是什么好习惯。 一般来说这样干的年轻人,还有情可原,毕竟年轻人没有什么坏心思,但是成年人这样干就坏了。 另外一个就是另有目的,比如说为了谈生意,或者像是男女朋友之间,我不喝多你没有机会之类的。 姜小白早就脱离了以灌醉他人取乐的低级趣味了,他是第二种,主要是看看胡金山能不能够适应国内的环境,有没有这个心里准备。 如果连这一点小事都不愿意改变的话,那就是去了国内也没有用。 中午吃过饭以后,胡金山晕晕乎乎的告辞离开了。 张俊山留下来找姜小白要了一间房间抓紧时间休息,下午还有两个人要过来呢,第一个不说,要是赶不上晚上,喝点茶也行,但是第二个来的时候越好的是六点钟,正好是晚饭的点,说不定自己还得陪着喝酒。 这和姜小白做点生意是真的难,把自己当成什么了?还需要陪酒。 当然了,姜小白的深意他也能够看的出来,不是多么遮掩的事情,只要仔细想想就能够明白的,这是姜小白的做事方式。 算说不上到底有多高端,但是管用就行啊。 但是理解归理解,知道归知道,关键是自己这个胃受不了啊。 毕竟这酒是要喝进自己肚子里的。 下午第一个过来的叫刘胜军,但是非要让姜小白叫他的英文名,不能够叫刘先生。 要叫他文森特,姜小白才不惯这种毛病呢。 刘胜军都没有开始介绍,直接就愤怒的站起来:“姜小白董事长,我认为您应该尊重我,我不是求职者,我们这是双向的挑选,我认为你这样的老板,不适合我……” 姜小白冷笑一声:“你说的都挺对,我也非常的认同,当然是双向的挑选,就是求职者也是这样,但是你要说叫你刘胜军就是不尊重你。 叫你文森特才是尊重你,带你去金碧辉煌的酒店见面就是尊重,叫你来家里就是不尊重。 我看你是出国时间长了,脑子都不对了,我不尊重你,就你这样的也配我尊重,滚蛋。 再多说一句,老子封杀你信不信……” 刘胜军一张脸涨的通红,他就从来没有遇见过姜小白这样人,明明是世界五百强企业的创始人,就是性格强硬一点,但是也应该多少有点底线吧。 可是现在看来这根本就是一个无赖啊,不尊重、骂人,还要封杀自己。 自己干什么了? 刘胜军想要骂两句发泄一下郁闷的情绪,法克两个字就在嘴边,但是却硬生生的不敢说出来,因为姜小白就再是无赖,也是一个有实力的大无赖。 刘胜军一言不发的起身转身朝着门外走去,张俊山张张嘴想要劝说一下,但是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做了这么长时间的猎头了,还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 姜小白这个脾气不好,文森特这个煞笔的操作也是秀了一脸,上姜小白这里找从存在感,姜小白能惯着你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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