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小白到了以后,赵心怡叮嘱了姜小白几句,就回魔都去了。 姜小白在京城待了一天,第二天就带着人上了飞机飞往了花旗国,是包机过去的,主要是因为有病人的原因。 不过经过这一次以后,姜小白还真的开始考虑私人飞机的事情了。 现在已经进入千禧年了,而且已经有人购买过了,这个人就是远大空调的张总,这是国内私人飞机第一人。 只不过现在还不是国内私人飞机兴起的时候,除了张总没有第二个买的。 国内私人飞机的兴起,要等到09年那帮房地产的大佬起来以后,那才是私人飞机的狂潮。地产老板有钱了,那花起来是非常的大方。 看好一套房子,第二天去问就可能涨价两千块,后世北上广深随便一套大房子就值几千万,一栋楼能换一家航空公司。要说老板们用三五套房子换架飞机耍耍,那太正常了。 在那个时候,房地产商赚到合不拢嘴,财富三个月就能翻一番。生意做大之后,银行一挥手给十几个亿也很容易。 大量的湾流庞巴迪达索等进入我国。保有量直线上升,那才是私人飞机的浪潮。 姜小白本来也是准备低调的等到那个时候再买的,姜小白不喜欢做人太高调了。 要不然的话以姜小白的实力早就买了私人飞机了,又不是买不起。 但是现在却发现有一个私人飞机实在是太方便了,光是他自己一年出差之类的都不知道需要乘坐多少趟,还有总部的高管之类的。 再加上私人飞机上出行之类的也方便一点,比如说这一次要是有私人飞机的话,就不用包机之类的,直接就可以出行了。而且私人飞机也舒服一点。 姜小白心里衡量着,另一边王阿姨已经抱着小糖糖逗弄起来,有了王阿姨这个熟悉的人在,不仅小糖糖的陌生感减少了很多,而且也减轻了宋馨和宋汉斌两个人的负担。 不然话,又要照顾宋母这个病人又要照顾孩子,两个人肯定是手忙脚乱的。 小糖糖这个年纪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外婆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生病是什么概念,哄了两句以后就不去找外婆了,被王阿姨手里的玩具给吸引了。 “晓锦啊,这一次过去,你找找看,哪家航空公司的公务机合适,给公司购买一架吧。”姜小白突然开口吩咐道。 “好的姜董……”赵晓锦下意识的回答到,只不过话说道一半才反应过来,看着姜小白楞楞的问道:“姜董,您的意思是要买私人飞机?” 其实私人飞机这个话题,在华青控股集团内部并不新奇,要说飞机这个东西,什么远大空调的张总,那接触飞机都在姜小白身后,被姜小白远远的甩来了。 姜小白玩飞机的时候,那是80年代的时候,那个时候就用罐头换飞机了。 更何况这两年华青控股集团发展的越来越大,而且对于公务机确实也有需求。 华青控股集团的子公司都不在一起,总部这边需要全国各地的飞,再加上花朵银行的业务,也需要跑国外和香江那边。 其实对于公务机是有需求的。 就是买飞机这个话题,在公司内部都不止是提了一次了,赵晓锦报给姜小白,有高层提议买公务机的报告都都不止一次了。 不过在被姜小白拒绝了几次以后就没有人提了。 不是说不需要了,要说理由都充分的很,关键是姜小白这个大老板不同意,他们就是再说也没有什么用。 但是没有想到这一次姜小白竟然主动提起来了。 “是的,买私人飞机。”姜小白肯定的点点头,然后提出了要求。 买两架公务机,一架能够乘坐十多个人左右的,这是正好的一个小型的出差团队,一架能够乘坐二十多三十人左右的,这是一个大一点的出差团队。 再多的,成功乘坐一百多人的机型就用不上了,毕竟那种用的很少,买来也不怎么实用。 这就像是公司的公务车,一般最多的是小轿车和商务车,能够坐四个人的和十多个人的。 至于大巴车那就完全没有必要了,又不是开客运站的。 飞机也是一样的道理,买来是自己用的,又不是用来盈利的。 “好的,姜董,这些要求我都记下来了,回头约好了考察对象以后,我汇报给您。”赵晓锦兴奋的说道,虽然已经是孩子她妈了,但是对于私人飞机这种东西还非常的感兴趣的。 之前的时候跟着姜小白做过几次林家的私人飞机,感觉很是不错,但是那是人家的,毕竟不是自己家的东西,那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你给黄先生打个电话,问问他们需要不需要,需要几架飞机,什么类型的,让他们报上来,派个采购过来,一起采购回去。”姜小白说道。 这华青控股集团都买了,那花朵银行也别拉下了,要说在全球的业务范围,花朵银行比华青控股集团的业务还广呢。 “好的姜董。”赵晓锦使劲的点点头,心里盘算着,这华青控股集团两架,花朵银行怎么也是两架,这四架飞机,到时候都能够组成一个编队了。 到时候别的公司一出门,那是车队,自己公司一出门,那是飞机编队,一会在空中排成一个一字,一会在空中排成一个人字。 这景象想象就美,姜小白看着小秘书一脸的古怪,问了一下,赵晓锦一说,姜小白就哈哈笑了起来。 “应该一会排成一个n一会排出一个b来。” 姜小白和赵晓锦两个人虽然是在开玩笑,但是公司有两辆公务机,那也是一个实力的象征,到时候有什么重要的合作伙伴过来考察,直接用飞机接过来,在机场一停,指指点点的,这架飞机是我们的,这架飞机也是我们的。 那牌面,不用宣传就能够让人知道公司的实力到底多强了。 当然了,华青控股集团是世界五百强一般也用不着这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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