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一日是正日子,郑青云一大早就过来了,也不说自己是代表相关单位,还是代表自己。 反正在门口一站。帮姜小白招呼人。 我的天,秘书长出面帮忙,这排面真的是够大的。 再加上鲁厂长,民营企业家协会的副会长。这还说什么,面子绝对够大。 尹小军的同学过来以后都懵了,这是走错地方了吧,哪里来的一群大佬。 这才知道,原来尹小军竟然是隐藏大佬。 隐藏大佬啊,看着尹小军都惊为天人。 上午八点钟车队朝着酒店出发去接新娘,打头的不是奔驰车,宝马车,也不是奥迪车,而是华海汽车。 尹小军觉得买车的时候,自己好像有些不给父亲姜小白面子了。 自己家就产汽车,然后自己开别人家的车子,这不是打脸嘛。 于是在婚车上就让自己家的车子压别人一头。 必须是华海汽车在前边,奔驰,宝马,奥迪之类的在后边。 整整十辆车的接亲队伍,算是非常庞大了。 姜小白在酒店招呼着客人,郑青云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了。 看着姜小白小声的问道:“小白,那个说话带点港味的老头是谁?” “林百新,林家的老爷子,我们不是有合作嘛,所以过来了。”姜小白随口解释道。 “林家,香江林家在香江的影响力不小啊。”郑青云试探着说道。 姜小白点点头::“他们算是那个老牌家族可,林老爷子很厉害,而且在娱乐行业是大佬,说话还是有分量的。” “那个跟在你身边喊师傅的呢?”郑青云突然问道。 “哦,你说他啊,他叫林生,林家未来的掌舵人。”姜小白随口说道。 “啥?”郑青云一下子就瞪大了眼睛。 林家未来的掌门人,那个从昨天开始就跟在姜小白屁股后边屁颠屁颠的,虽然年纪大,操着一口半生不熟的普通话,但是态度却特别好。 好的都有些不像话的年轻人,竟然是林家未来的掌舵人。 “不是,你小子怎么把人家林家未来的掌门人给拐成自己徒弟的?”郑青云瞪大了眼睛。 他还以为姜小白和林家的关系一般,只是因为有合作,所以人家给捧捧场呢,可是要是这样的话。 那就不一样了,姜小白真的是让人出乎意料啊。 林家未来掌舵人当徒弟,好大的排面啊。 大的让人害怕啊。 “什么玩意啊?还拐别人,我这个都是别人凑上来,撵都撵不走的那种。”姜小白无所谓的说道。 郑青云嘴角抽了抽:“真能吹牛笔啊,还别人撵都撵不走。” “信不信由你。” “不过你和林家的关系也还可以啊。”郑青云突然说道。 姜小白点点头:“一般吧。” “那能不能够请林老爷子和相关人员见一面。 你也知道,现在香江马上就要回归了,有些逃港之类的,如果有人能够有个态度的话,对于香江那边的稳定……” 郑青云说道。 姜小白瞪大了眼睛:“我看你眼睛发光,就知道准没有什么好事情。” “嘿嘿。”郑青云笑着,他知道话不用多说,姜小白是一个有大局观念的人。 姜小白沉思了一下说道:“这样吧,等今天结束了以后,我和林百新说一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虽然郑青云见缝插针,不过这种事情,能帮肯定要帮的,这是应该做的。 如果是原来,姜小白不敢打这个包票,但是现在不一样。 现在林百新把二十亿美金都交给自己了,或者准确的来说是和自己一起赌了,那就没有问题了。 这么多钱,开玩笑呢。再想要逃港,还逃鸡毛啊,逃什么啊? 在这种不能够逃港的情况下,靠近一点内地,对于林家来说,那当然是最好的了。 有益无害的事情,姜小白相信林百新能够想明白的,所以姜小白才敢打包票。 “真的,那我现在就去汇报去。”郑青云一听姜小白有把握都不想等了,准备立马去汇报。 姜小白拉住了郑青云:“老郑,你干什么?今天是我办事,给我儿子结婚,你给我老老实实的当迎宾,要当不好的话。 那我就不帮你去说了,你也知道,香江那边对这种事情还是很谨慎的。” 姜小白威胁着,郑青云脸色立马黑了。 不过却没有再走,而是着急的等待着。 不过他也明白姜小白的事情,这种事虽然有把握,但是说一声还是最好的,不然的话万一要是不成,那就尴尬了。 郑青云在惊讶着,但是同样香江这边的林百新也在惊讶着。 秘书长当迎宾,都知道姜小白在内地很是有实力的,但是没有想到这么有实力。biqubao.com 魔都啊,内地最出名的几个城市之一了,除了首都就是它了。 而这样一座大城市的负责人之一,来给姜小白当迎宾,实在是让人有些不敢思议。 心里对于姜小白又更加的郑重了几分。 尹小军接上张静文以后,就来到了酒店。 看着这么多人,这么多豪车,张静文都吓了一跳, 她只是知道姜小白有钱,但是对于姜小白的社会地位,并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但是今天有了,这场面太大了一点了。 张静文的朋友,基本上都是魔都上交所这边的同事。 有给当伴娘的同事,这个时候跟着下车进酒店,就看见她们的顶头上司,正在和姜小白谈笑风生的聊天。 往日里那趾高气昂的模样没有了,和姜小白就像是老友一样,这个时候挺着肚子哈哈大笑着。 还不时的亲密的互相拍一拍肩膀,不知道还以为就是一个普通的亲朋好友呢。 张父张母还是头一次见这么大的场面,她们都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老老实实的坐在位置上。 不时的有人过来打招呼,他们也不认识对方,不过看着穿着气度就知道,一看就是那种有钱有钱的人。 而就是这样的人,都是客客气气的打着招呼,没有一点傲慢,没有一点架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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