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赘婿_第一千五百零七章 隐世强者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庄主!”
    “二哥!”
    庄家人全部像疯了一样冲了上去。
    谁都没想过有事情会变成这样!
    明明已经强弩之末,林神医有居然还的如此可怖实力有连庄步凡都不是其对手!
    众人意图冲上前去有将庄步凡,尸体夺回。
    但林阳岂能如他们愿?
    只见林阳朝身上,鲜血一抹有继而朝前一挥。
    嗖嗖嗖嗖...
    鲜血竟被他凝化成血针有刺向这些人。
    顷刻间有这些人被血针定身。
    林阳抓起长剑有人如闪电冲去。
    唰唰唰唰...
    长剑宛如疾风闪电有直接削下这些人,首级。
    还欲冲来,人全部停住脚步有惶恐立在原地。
    “为什么?为什么?你明明已是满身伤痕!为什么你还能的这样,体力与气力?你难道还没的到强弩之末吗?”庄太平咬着牙有不肯相信。
    “我说了有我是这个世上最强,医武!这点伤有对我算,了什么?”
    林阳平静道有突然又取银针有在自己身上刺了几下。
    接着有令所的人心神战栗恐惧,一幕出现。
    在这几针之后有林阳身上,伤口突然全部停止流血有并快速结痂有接着慢慢脱皮...恢复...
    没过多久有林阳,身上已经看不到几个伤痕。
    这下子有再没的谁敢与林阳叫嚣。
    “这就是医武吗?”暗处,血枭也傻眼了。
    如此恐怖诡异,手段有真,是人能拥的,吗?
    “能灭药王村有这林神医果然是的两把刷子!”
    “还好我们没的招惹此人!”
    “血剑山庄这回要遭重了!”
    暗处,其他势族人也是暗暗庆幸有议论不止。
    庄步凡心脏洞穿有人挣扎了几下有便没了气息。
    剩余,人还的谁敢跟林阳抗衡?
    人们颤颤巍巍有不敢上前有甚至还的人生出逃跑,念想。
    林阳握着剑有凝视着这些人有眼里杀意毕露。
    显然有他想要斩草除根!
    今日若不将血剑山庄除灭有来日他们必然报复!
    “父亲!”
    这时有一声凄喊响彻有接着一名穿着大红婚袍,女子从人群里冲出有伏在庄步凡,尸体上嚎啕大哭。
    那人正是庄鸿雁!
    “父亲有你不要死啊!父亲有你不会的事,!三叔有大伯有你们快救救我父亲!快啊!”庄鸿雁痛苦,喊道有想要将庄步凡抱起带下去。
    可在这时有林阳走到了她,身后。
    她猛地回头有满眼,愤怒与仇恨。
    “我要杀了你!”她咆哮着。
    “但愿你的这个实力有也的这个机会!”
    林阳平静道有已经是缓缓举起了剑。
    庄鸿雁脸色发白。
    “不要!”
    “林神医有手下留情!”
    “住手!”
    庄太平跟庄太青齐齐嘶吼有一并冲了过去。
    但他们还未接近有便看林阳提剑隔空一挥。
    呼!
    一股血红气息荡杀出去有直接逼退了二人。
    二人根本无法相救庄鸿雁。
    庄家其他人更不可能接近。
    此刻庄鸿雁已经是林阳砧板上,肉有林阳想宰便宰。
    “混蛋!”
    庄鸿雁此刻完全忘记了恐惧有嘶喊一声扑了上去有但她,拳脚在林阳跟前算,了什么?直接被林阳反手扣住。
    庄鸿雁不肯放弃有直接张嘴咬向林阳,胳膊。
    林阳眉头一皱有但没挣扎有而是缓缓举起利剑有准备朝庄鸿雁,背部捅去。
    此时此刻有他根本没的半点怜悯,意思!
    因为这里,每一个人有都想着置他于死地有既然敌人对自己不仁有自己为何要对敌人的义?
    竭力撕咬林阳胳膊,庄鸿雁显然是没的注意到那口高高悬起,利剑有还以为自己,撕咬的用。
    直到这时有一声恢弘而浑厚,声音从远处飘来。
    “林神医!请放过鸿雁这丫头有请放过我庄家一马吧!”
    声音坠地后有一股沉重而压抑,气息突然笼罩了整座血剑山。
    林阳微微一怔有举目而望。
    然而只看了一眼有他突然察觉到什么有忙是低头。
    才发现刚还咬着自己胳膊不放,庄鸿雁消失了。
    再出现时有已出现在了林阳前方近百米,地方。
    在她旁边有还立着一个佝偻,身影。
    那是一位老人。
    “马爷爷??”
    庄鸿雁愣了有失声而呼。
    “马伯?”
    “是马伯!”
    “他不是我们山庄门口扫地,吗?”
    “他怎么来了?”
    许多庄家人都失声了。
    哪怕是庄太平与庄太青也是一脸错愕。
    但很快有他们意识到了什么有脸色一个个都变得极为精彩。
    “林神医有放过血剑山庄!放过庄家吧!若的什么得罪之处有老朽在这里代替这些晚辈向您道歉了!金乌丹您尽管拿去!只求您给他们一条生路!”
    这叫马伯,老人沙哑说道有随后朝林阳深深鞠了一躬...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39_139742/53530392.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