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看来,第一种死法实在是太恐怖了,谁也不想人生这么悲惨的结束,不可以反对二营长……但是,如果是第二种结果呢?也许还走的挺幸福挺平静吧?一杯毒酒下肚……人生如梦似幻什么的……如梦似幻个鬼啊!!! 反对大小姐还是反对二营长???这可不是选择题啊喂!!!为什么要因为支持谁而直接没命啊???为什么要因为支持二营长而被大小姐给记恨啊??? 直接隔岸观火的置身事外不就可以了吗!!!我们明明就可以谁都不支持的!!!这样不管是谁当了实际话事人以后都不会为难我们。 是的,不要反对大小姐,但是也不要反对二营长。 时间到了现在。 大小姐说打一场真正的篮球赛,保镖们个个泛起了难。 要是答应下来,那可能不是反对二营长也不是反对大小姐,而是在反对老爷了。 老爷聘请你到宋家来是干什么的???回答说“宋家的保镖”??? 『是吗?保镖的工作什么时候变成了进行篮球赛?这很专业了是吗?专业保镖的工作内容是排除一切可以伤害雇主的因素,不是陪着雇主打球给雇主制造安全隐患!!!』 宋老爷会大发雷霆,说你可以站在场边上,你可以去巡逻排除安全隐患,但是你不能在球场上面横冲直撞!这不是你应该做的事情! 但是,正如前面所说,大家也不能反对大小姐,事情确实难办啊,接下来,所有保镖便都等着易大力的回答了。 球场里的这会儿。 易大力听到篮球比赛,原本也是面露难色的,他只道这三个女孩(易大力默认唐狮是女孩)随便站在原地扔几下篮球,顶多是活动一下手脚跑去捡球,这肯定没问题。 但你要是打起比赛来了,对抗可是要上强度的,如果对手决定跑断气的话,你就得跟着他们跑到断气,除非你说的比赛也是闹着玩罢了。 现在怕的就是大小姐较真了,然而,大家却也不知道她能跑上几个来回,也不敢真跟她赌气。 应该说,大家反而心知肚明,对大小姐三人都是非常了解的,知道她们有时候在这种事情上更要面子,一旦打起比赛,大小姐甚至不会让你放水,这样会让她觉得你看不起她。 可是,比赛的激烈程度不能相提并论吧? 这要卡位拼抢的时候一不小心就随便撞伤她们之中哪个,大家只怕回到老爷那儿没法交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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