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没待多久就回去了,等下午再来看看鱼还活着吗,如果没问题,就可以找人收小鱼了。 十来亩水田,至少可以养一千斤半大的小鱼,县里打渔的就两三户,而且只要小鱼,一时半会儿,也收不够一千斤。 一天能收到百十来斤,就算是很不错了,这样一来,一千斤至少也要十天左右,等到那时候,秧苗怎么着也长大了不少。 当然,现在暂时还不着急,先等两天,等明天再晒一天,看看田里的鱼儿还活着不。 若是还活着,就可以开始了。 嗯,从今天开始,每天都来水田逛一圈,用灵力温养水稻,再给田里的鱼儿分一分。 林禾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这样秧苗会长得更快。 “别想了,快回家吧。”李长辉拉起蹲在田坎上琢磨的林禾,很是无奈。 这么多年了,他已经习惯了,自家的小娘子,时不时地就会呆在原地沉思,完全把周围屏蔽了。 回家的时候,没有带镰刀,林禾直接用指甲掐了一把韭菜,今天太热了,准备中午煮点稀饭。 不过只稀饭也不行,所以最好是做点烙饼,不然可饿不到晚饭的时候。 老张和张婶已经离开了,经过李长辉确认,张婶体内的余毒已经清干净了,完全没有大碍了。 既然如此,夫妻俩自然也不好意思再继续留在李家,何况这段时间两口子一直没有回家,也惦记家里的情况。 林禾自然也按照之前说好的,除了把耽搁的这段时间,张婶的工钱全部补上,还另外给了二十两银子做补偿。 两口子自然是千恩万谢,疗伤期间算工钱,对他们来说就已经是天大的恩惠了,没想到居然还有补偿? 这简直是做梦也不敢想的事情,于是干活更加尽心尽力了。 回家路上,林禾顺道整理着手上这点韭菜,把一些比较老的,还有黄了的叶子挑出来。 “今天好像没什么事情,晚上擀点面皮,炒几个鸡蛋,包点韭菜饺子,明天早上吃韭菜饺子。” 现在家里韭菜最多,吃得最多的也是韭菜。 争取把地里什么菜多,就吃什么蔬菜,贯彻到底! 李长辉到是没什么异议,虽然最近吃韭菜比较多,但也不是一天三顿的吃,何况林禾还总会换着花样的做。 等回到家,两人径直去了厨房,李长辉烧火,林禾舀水添米,自从李长强来了之后,两人又恢复了在镇上的状态。 每天一起做饭,一起收拾屋子,偶尔去地里看看,心情好了,就弄点麻烦费事儿的好吃的。 一瓢清水倒进木盆里,把韭菜泡进去,撒上一小撮盐,泡上几分钟,可以将韭菜上面一些细小的蚜虫等泡掉。 这是林禾洗青菜必不可少的步骤,总觉得这样才洗得干净。 也幸好家里能赚钱,就她这一手,放眼整个大安朝的普通老百姓家里,那也是要被指着鼻子臭骂的。 盐这东西不便宜,这每次一小撮,长年累月的加起来,那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这边就韭菜泡上,那边就去舀了面粉,打入一个鸡蛋,再加水搅拌成糊状,准备好这些的时候,韭菜也泡得差不多了。 林禾仔仔细细的将韭菜根部清洗干净,李长辉把饭煮上后,去院子里掐了一把小白菜。 别人的院子里种花,他们的院子里除了一棵梅树,剩下的花坛全部被林禾种上蔬菜了。 李长辉坐在厨房门口整理小白菜,看似随口问:“小禾,还记得你上次说,可以跟谢江合伙开烧烤铺子吗?” 林禾愣了一下,才想起来自己确实是说过这事儿,目的是为了早点培养老三的商人道路。 “对啊,有兴趣了?” 上次说的时候,李长辉可是什么表示都没有,而且这么久也一直没再提过,她还以为李长辉没兴趣呢。 李长辉老老实实承认:“一直都有兴趣,只是以前在镇上的时候,人流太少,一间麻辣烫铺子就已经很饱和了,再添加了烧烤,收入不会增加多少,只会更忙。” 至于林禾上次跟他讲的时候,那会儿正是地里最忙的时候,自然也就没时间琢磨烧烤店的事情。 然而,烧烤,确实是别具风味的美食,这是李长辉在镇上时,每隔一段时间,必定会自己在家做烧烤的主要原因之一。 “那我们去找谢江?我们合作?” 韭菜洗干净,握在一起甩干水分,然后才切成小段,加入调好的面糊糊里面。 李长辉:“你的想法是什么?” “我的想法啊,我的想法是,能吃到现成的,品类多还不用自己动手,麻烦得很。” 林禾嘟嘴,每次吃烧烤,前前后后要收拾好久,洗菜切菜串串儿,至少要提前一个时辰开始准备呢。 李长辉示意她继续说,上次只是大概提了一下。 “嗯,我还是跟上次的提议一样,跟谢江合作,以他们能够把杂货铺子开遍灌州府每个城镇的本事,把烧烤开到灌州府每个县城,应该也不是难事。” “而且他们家根基深,肯定能找到很多合适的,值得信任的人,到时候由你来教他们烤串,等教会了,我们只管分红,至于分多少,到时候跟他仔细商量。” 李长辉安静的听着,等林禾说完,才点点头:“行,那我明天早上直接去找谢江商量。” 李长辉把菜收拾好了,也来到案台面前,准备洗菜。 林禾问他:“要是谢江不愿意呢?” “不会。” 饶是林禾心里也觉得谢江十有八九不会拒绝,可李长辉说得太笃定了,反倒是让林禾有些好奇。 “为什么不会?” “谢家遍布整个灌州府的杂货铺,是谢江爷爷和父亲两辈人,耗时耗力慢慢开起来的。” “想要从灌州府蔓延到其他福州,只需要按班就部的慢慢铺开就行,路已经打通,就没什么难事了。” “但如果是跟我们合作烧烤摊子的话,那就是他自己的产业和本事,他不会拒绝的。” 林禾恍然大悟的点头,是这个道理。 然后她说:“不过你找他就不必了,我倒是觉得,不如抽个空,让他先来家里吃一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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