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农家:种田发家养崽崽_317分工干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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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用了几天时间,总算是把地里的事情理顺畅了,干活的人每天都在增加。
  他们记性好,虽然做不到过目不忘,但是多在地里待几天,也能记个大概。
  李长强在第三天就托人送了回信,他果然愿意过来,并且对两人表示了强烈的感激。
  不过镇上的农庄一时半会儿的,也不好交给其他人,估计还要十天半个月才能来县城。
  至于交给谁,李长辉没有具体过问,自从他们把镇上的葡萄树移栽到县城之后,那边的田地对他们来说,其实也不是特别重要了。
  而他们每天在清点好干活的人之后,李长辉就会去山上打猎。
  抓兔子是必须的,最好还有野鸡,因为是抓活的,所以收获并不大,但连续几天下来,也就差不多了。
  林禾也在忙,不过不是全忙地里的,也没有像之前那样每天早出晚归的干活了。
  她这几天还要忙着做吃的。
  孩子们每天回来都找吃的,偶尔饭没做好,就喝两碗水垫肚子,虽然不常这样,但看着也可怜。
  林禾也给他们拿过钱,下午回来的时候,可以买点吃的,结果居然不愿意,说什么想吃家里的。
  没法子,林禾就开始琢磨,弄点可以存放的小零食。
  这天气越来越热了,过几天就可以做冷饮了,现在嘛,她在准备做香辣肉丝。
  今天中午下了一场雨,李长辉也早早从山上回来了,正好有一只不小心猎杀的兔子,林禾就让他收拾出来。
  处理好的兔子,直接冷水下锅,加入葱姜酒去腥,大火煮开,撇去浮沫,然后煮熟。
  捞起过凉水洗干净,用干净的帕子擦干水分,再把肉一条条撕下来,撕得很细,只要很肥嫩的肉,不好撕的就留在上面,晚上剁成小块,用辣椒炒着吃。
  撕下来的兔子肉,用了一点盐和烤肉的香料腌制,半个时辰就够了,腌制好了,起锅烧油。
  腌好的兔肉丝,一点点的下到油锅里,本来就是煮熟的肉,下油锅滚个几遍,炸干水分就可以捞起来了。
  一只兔子肉,炸出来居然也有小半盆,林禾尝了一根,又香又酥,很好吃。
  想到家里好几个喜欢吃辣椒的,还特意分出一半来,撒上辣椒粉,果然更好吃了。
  正好李长辉满头大汗的从灶膛后站起来,林禾连忙夹了一点:“辉哥你来尝尝,味道怎么样?”
  是加了辣椒的兔肉丝。
  李长辉就着林禾的动作,低头吃掉她投喂的兔子肉,随即夸赞:“不错,这就是你说的,可以放几天的兔子肉?”
  “这水分都干了,还是油炸的,两三天肯定没问题,不过就家里那几个吞金兽,这么点吃的,最多两天就没了。”
  说到最后,很是无奈的叹气,虽然她确实挺喜欢折腾这些小零嘴,可大热天的,她热,李长辉帮忙烧火更热。
  就这么一只兔子,弄得两人都是汗流浃背,衣服也全都被汗水浸湿了。
  额头被衣袖扫过,两滴差点进入眼睛里面的汗水被轻轻擦掉,李长辉一手端着吃的,一手拉着林禾。
  “先出去歇歇,下次做这些的时候,提前准备点冰块。”
  离开厨房,果然一下子就舒服了不少,林禾找了两个干净的小竹篮,把兔子肉分开放好,等下午孩子们回来的时候就可以吃了。
  “辉哥,什么时候再猎一只羊回来呗,下次做羊肉干,也不用提前煮,不用油炸了,我弄别的,就是时间长了点的。”
  油炸是最好的保存方式,再好好保存,短时间内肯定没问题。
  当然,烘焙也是一样。
  一些肉做羊肉干,一些炖着吃,剩下的卖掉,或者分给干活的人,都可以。
  “行,没问题。”
  两人把肉丝放好,前面传来了敲门声。
  对视一眼,这会儿了,谁会来找他们?
  “李老爷,夫人,你们在家吗?”
  “是做饭的刘婶子,她还没回去吗?这会儿来找我们做什么?”
  话虽然这么说,两人还是齐步出门,大门外果然站着三位做饭的婶子。
  再等等李长辉就要去接李安了。
  平时几位婶子,等大家伙儿吃完饭,洗了碗就早早回家了,可不会等到现在。
  “怎么了?你们都还没回去吗?”
  三位婶子看到两人一起出来,似乎还有些紧张,见两人疑惑,其中一位,也就是刚才叫门的刘婶子才大着胆子往前一步。
  “老爷,夫人,今天在地里吃饭的,只有十一个人了。”
  也就是说,今天她们三个人,只负责给十一个人做饭了。
  自从李长辉和林禾表示,自己在家里吃饭,每天三文钱补贴之后,不少人为了那三文钱,都愿意多跑一趟,少休息一会儿,专门回家吃饭。
  剩下这十一个人,貌似还是住的有点远,要是跑一趟,就赶不上下午开工了。
  林禾一听就明白三人在紧张什么。
  “原来你们要说的是这个啊,这事儿,我本来也准备找个时间,跟你们说一声呢。”
  不过今天只有十一个人吃饭,她倒是有些意外,昨天还有二十几个人呢。
  既然婶子自己来了,干脆就提前跟大家说说好了。
  “其实是这样的,新开荒的田地,除了分一部分种红薯,大部分我们决定种菜,既然是大规模种菜,除草摘菜这些事情自然也要找人做。”
  三位婶子都听出林禾话里有话,都是精神一振,眼神都亮了不少。
  “夫人您的意思是?”
  李长辉见没什么事儿,已经回去了,他收拾一下,一会儿要去接李安回来了。
  林禾索性带着三位婶子进屋,在前院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坐下说话。
  今天中午下了阵雨,这会儿空气湿漉漉的,但太阳还很大,格外闷热,估计晚上还要继续下雨。
  “不瞒三位婶子,力气活儿男人做着还挺好,但是很多细致的活儿,估计还是得找女人。”
  “你们也看到了吧?这几天买了不少韭菜和香葱分栽了,侍弄得好,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割韭菜了,到时候少不得要仔细择菜,才能卖出去。”
  刘婶子知道这事:“那可是将近一亩地的韭菜,卖掉的话,可不好收拾。”
  “对,所以到时候肯定会找人干这个的,之后还有别的事情,这些细致的活儿,到时候都会找女人来做。”
  “虽然工钱可能没有挖田耕地的高,但胜在持续轻松,还可以拿到阴凉处收拾……”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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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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