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惊月和艾薇去了生产车间。 看着各司其职的工人,和有条不紊的车间,林惊月在心里道,很快,他们的工厂也要建立起来了。 “这些设备怎么样?”艾薇挑眉,带着炫耀的意思。 林惊月昧着良心,“不怎么样。” “我知道你是嫉妒。” “……” 艾薇赢了林惊月,尾巴都快翘到天上了。 视察了车间,艾薇又大方的带林惊月去了研发车间。 看着那先进的设备,林惊月心里的嫉妒真的压都压不住,妈的,果然落后啊。 没关系,一定要奋起直追! 她在心里暗暗给自己加油打气。 最后是产品车间,产品车间的工人基本都是华人,但总负责人是外国人,都是艾薇的心腹。 林惊月看着用瓶子包装好的药膏,再看瓶身上的注明,满意了。 当初合约签订,她特意注明,必须要在产品上印有研发人员的名字和国籍。 林惊月,华国这五个字,看着就让人心情舒畅。 “你带几瓶回去,看看效果,别砸了你自己的名声。”艾薇让人抱了一个箱子给林惊月。 国外的产品面世,她都亲自让林惊月看过。 虽然中间耽搁了一个多月,但她硬是等了一个多月,直到林惊月点头说产品没问题,她才上市。 说实话,林惊月确实挺喜欢她这一点的。 “我先看看,周末之前回复你,对了,你什么时候回去?” “很快,那边很忙。”艾薇不能把时间都耽搁在这里。 “林,你说和你合作是对未来的投资,我希望你的未来,是能震惊人的。”她深深地看着林惊月。 谁没点儿野心,家族谁都想继承,她既然有这个机会,那当然要为之努力。 “当然,不过就要看你的诚意和实力了。”林惊月也是个冷心冷情的,你和她打感情牌,那纯粹是有毛病。 说白了,她更看重利益。 艾薇是资本家,是商人,当然更加明白。 “放心。” 两人交换了个眼神,她亲自送林惊月回去。 艾薇司机开车,亲自把林惊月送到了京大学校门口。 她从车上下来,也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从容进了校园,回到了宿舍。 “打扮得这么好看,简直要人命哦。”王梦晴有点颜控,对林惊月西子捧心。 “别恶心我,走开点。”然后被林惊月无情的推开。 “真令人伤心……” 林惊月懒得理她,拿了笔记本,就去了图书馆。 七八年了,她只有一年多的时间了,有些事情,可以开始计划了。 林惊月写计划书,一写就是三四个小时。 接下来的时间,她就是四点一线,食堂宿舍教室图书馆。 到了周末,江寻还在忙,半导体技术的核心,江寻掌握的和其他人掌握的有细微的不同,而这个不同,就是他最大的倚仗。 林惊月回了一趟老宅,之后又去看了几个老人,她师父依旧在南方没回来。 周六,林惊月自己开车去了农业大学。 农业大学也有实验室,程老说的那个人,是农业大学生物制药专业一个教授带着的学生。 其实应该说研究人员。 教授已经带着他们做了不少项目。 程老是中间人,他不在不好。 林惊月到农大门口,就看到老人笑呵呵的站在那里。 她把车停下,拉开车门下去,“程爷爷!” 林惊月今天穿了毛衣配呢子裙,长筒靴,特别时尚。 这打扮,也只有沪上和香江那边的人穿。 她一出现,世界都亮了。 程老身边的宁云昭只觉得自己的世界突然照射进来一束光,万物生长,百花齐放。 “月丫头,了不得了,还会开车。”程老竖起大拇指。 林惊月笑盈盈,“江寻教我的。” 这段时间江寻有空确实教了她几次,她表现出来开车的天赋,完全没问题,就是没驾照。 “他没空和你一起来?我许久没见他了。” “他忙着呢,布吉森和弗兰克几人都在国内,而且巴洛先生也来了,几乎是脚不沾地的那种。”林惊月扶着老人,“我们先进去,您老怎么还在门口等?” 程老欣慰的拍了拍她的手,“怕你找不到路,对了,这个就是我给你说的,他叫宁云昭,现在是助理研究员,他跟着崔教授,崔教授在实验室,带另一组人做实验。” 林惊月才注意到旁边的男人。 一身中山装,半旧不新,头发很短,人高高瘦瘦的,很清爽,长得也帅气。 宁云昭从他们谈话的震惊中回过神,对林惊月伸手,“林同志好,我是宁云昭。” “你好,林惊月。” 短暂的握了一下手,林惊月就扶着程老。 宁云昭只觉得有些怅然若失的感觉。 他赶紧追上去。 实验室里,和宁云昭一组的还有两个人,一男一女。 看到林惊月的第一印象就是惊讶。 奚秀秀话不经大脑,脱口而出,“林同志,你长得太好看了,皎如明月,怎么报纸上的你乌漆麻黑的,眼睛鼻子嘴都快分不清了。” 林惊月嘴角一抽,这说法真夸张。 她看过,那报纸上的她能看得清楚轮廓的干嘛,她的美貌虽然没有拍出来百分之百,但百百分之五十还是有的。 “多谢你哈。” 奚秀秀不好意思的搓手,“真没想到我能见到你,你知道吗,你是我的榜样,是我的目标,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追上你。” 林惊月才二十二岁啊,竟然就这么厉害。 “咳咳,我祝你成功。” “多谢林同志,我会努力的。” 林惊月哭笑不得。 其他人:“……” 宁云昭生怕她再说出什么不得了的话来,赶紧岔开话题,“林同志,我们开始吧,劳烦你了。” 程老道,“月丫头,你去吧,我在外面等你。” “好的,那程爷爷您先坐哈。”林惊月笑着,“或许我很快就出来。” 她的意思是自己很快就解决。 但听在宁云昭几人的耳里,就是她可能也解决不了,心里顿时有些失望。 只有程老知道她脸皮厚,忍不住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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