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林惊月和顾以知约着吃饭。 她早上出去,下午才回来,江寻也不知道她们说了什么,也没问。 两人吃过晚饭才回的学校,这天晚上宿舍要查寝。 “哎哟,大家都在呢。”林惊月提了一包吃的,都是零嘴。 爷爷非要给她拿着。 “就差你了。”梁半夏在看书,闻言抬头。 “大包小包的,回去提着,回来也提着,你也不嫌麻烦。” 林惊月把东西放好,给大家一人分了一块糕点,“家里人太疼我了,没办法。” ……把你脸上的骄傲收起来吧。 姚丽娟和阳美霞收到糕点,都舍不得吃。 心里很感动。 同时又想着该怎么还人情。 “唉,我给你们说个八卦,有没有兴趣?”王梦晴突然看着大家。 满脸兴奋。 “就隔壁宿舍,那个穿崭新大花棉袄的女的。” 林惊月回想了一下,没印象。 “我知道,她怎么了?”阳美霞接了一句。 “她和我们系的一个男的谈对象了。” 陶素清没兴趣,“这有什么奇怪的?” “这不奇怪。”王梦晴撇嘴,“奇怪的是和她同一个地方下乡的同学说她已经在当地结了婚,还有了两个孩子。” “哈?” 这下大家都来了兴趣。 结了婚很正常,但你在外面谈对象是怎么回事? “你怎么知道的?”林惊月看王梦晴的眼神就像是在看无孔不入的狗仔。 吸引到了林惊月的注意,王梦晴有些得意,“都是我们系的,我能不知道?” “我们村里也有结了婚的知青,考上大学就跑了。”阳美霞叹气。 她堂哥的媳妇就是知青,干活不行,整天就是躺着等吃。 突然高考恢复,就窝在家里看书说要考大学,家里人反对,但她寻死觅活,没办法,只能让她去考。 结果真考上了,人也没了。 “我表姐也是嫁给了知青,现在自己带着两个娃,累死累活不说,整天说她爱人会回来的。”姚丽娟也叹气。 其实她们村更多的是不允许媳妇或者丈夫去考试的,就算偷偷去考,考上了也没能离开。 除了她表姐那种一根筋的人。 当初非要嫁知青,现在同样一心一意的为着自己丈夫。 “大环境下,这样的情况哪里都有。”林惊月摇头。 抛夫弃子,抛妻弃子,就是这个时代的乱象。 “等着吧,过段时间,或许会有人带着孩子来学校寻亲呢。” “不会吧?”王梦晴不相信,“这如果真的是没良心的人,那不丢大人了?” “都不要脸了,还是丢人?”林惊月好笑。 “不信你就看着吧。” 这就是个插曲,大家听过就罢了。 毕竟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习。 学校的日子过得很快,林惊月每天都在孜孜不倦的学习,空闲的时候就和江寻去图书馆。 所以,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京大所有人都知道了学校最出色的人是一对,他们一个是京都高考的状元,一个是榜眼,而且两人都结了婚。 天造地设就是说的他们。 明里暗里对两人有小心思的都歇菜。 毕竟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比不过人家另一半,连凑上去的资格都没有。 “惊月,楼下有人找你。” 这天,林惊月在宿舍午休,吃过饭回来的梁半夏道。 她一骨碌翻起来,“找我?” “嗯,应该是学校外面的人,年轻的一男一女。” 林惊月已经趴在窗口去看了。 开学一个多月,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找她。 她们的宿舍刚好对着外面,四楼,一眼就看到了楼下的人。 王梦晴几个也好奇的看下去。 “我下去一趟。”林惊月已经认出来了。 是崔玉瑶和晏峻,这两人来找她,应该是工作上的事情。 “咦?好像有外国人唉。”王梦晴惊讶道。 其他人连忙凑过去。 果然,刚才的男女旁边,多了几个外国人,正叽里咕噜的说着什么,手还指着她们宿舍。 梁半夏看了一眼。 正好这个时候,林惊月已经到了楼下。 见她主动拥抱了一下那个外国女人,其他外国人也热情的和林惊月说话,比手画脚的,看起来十分有趣。 “她英语真好。”虽然不太听得清楚,但能勉强听得见林惊月说的是英语。 “这些都是她朋友吗?”姚丽娟再次感觉到了和林惊月的差距。 梁半夏,“她叫艾薇,去年京都落成的药厂,就是她的。” 见姚丽娟几人疑惑,梁半夏解释了一下。 她们心里更加震撼。 震撼林惊月的厉害和强大,震撼她的本事。 王梦晴已经星星眼了,“怪不得我一直觉得她的名字熟悉,原来是报纸上看到过。” 怪她以前太过贪玩儿,看报纸只是简单的略过。 “她……竟然会制药,还做出了特效药!可是,她怎么大学学习了国际政治啊?”陶素清满眼震撼。 “她本来就在外交部工作,去年轰动国内外的国际交流会,她就为咱们国家扳回一城。”梁半夏笑着,眼里也是倾佩。 所以,世界上只有一个林惊月,独一无二,不可复制。 “这个是报纸,你们可以看看。”梁半夏拿出了自己收藏的报纸。 “小心点,别弄坏了。” 宿舍里的人在震感,林惊月此时已经和艾薇几人聊上了。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你怎么变成了学生?你的水平还需要学习?”艾薇疑惑。 当她知道林惊月回到校园时,整个人都惊呆了。 弗兰克依旧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欠揍模样。 “可能是知道自己水平不足,所以需要进修,不过,林,你就算进修,也应该去我们的国家,而不是在你的国家浪费时间。” 他的嫌弃溢于言表。 林惊月翻了个白眼,一脚踹过去,“你是不是想死?” 弗兰克知道她的尿性,预判了她的动作,在她抬脚时,已经跳开了。 “嘿,没踢到!” 他很兴奋,啊,第一次躲过了。 而围观群众不知道,只觉得他有病,而且还病得不轻。 宿舍里的人也惊呆了,只觉得林惊月胆子大,这可是外宾。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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