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朝升掉头,就往回走。 “怎么,一大爷没让你进屋?”贾成章问。 “他好像这会儿没在家,我待会儿再去一趟。” “一大爷在二道口的向阳拖拉机总厂守传达。没在家,今儿他肯定上的是白班。 他的婆娘应该在家吧! 对了,她是个哑巴。 你跟她也说不上话......” 贾成章对一大爷家的情况,貌似很清楚。 他一张碎嘴子,磨唧的没完没了。 76号中院南厢的正房里。 一大爷的婆娘,正用自个儿干瘪的“食堂”在奶着孩子。 俗话说,带崽的婆娘三年颠。 埋汰的很。 谢映红毫不畏惧“倒春寒”干冷的天。 她把一条胳膊,抽出了老棉袄的袖筒,掀开自个儿半拉儿肚兜,敞着怀,给刚满月的小闺女加餐。 “娘,我饿。” 谢映红给陆红安一连生下了仨丫头片子。 大的不过三岁,小的还在襁褓中。 俩大闺女的名字分别叫陆招娣、陆盼娣。 抱在怀中吃奶的小闺女还没给起名。 估摸着,这名字也离不开陆什么娣。 “天无绝人之路,地有好生之德。花有荣枯之期,水有无尽之流。” 老天在给人带来艰难困苦之时,总会留下一线生机。 谢映红说不了话,耳朵也不灵光。 她却在无意当中练就了一个本事,读“唇语”。 “啊吧,啊吧。” 谢映红在用她的方式,回应着围绕在身边的俩闺女。 “娘,咱们家是不是没吃的了?” 大闺女的声音很稚嫩,她听不见,却读懂了。 谢映红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家里头,就她家老陆一个人的工资顶着。 她这个当婆娘的,得精打细算的过日子。 谢映红是一个苦命人。 刚出生,娘就死于产后的血崩。 她打小,就背上个克死亲娘的骂名。 成了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小可怜。 七岁那年,她爹在别人的撮合下续了弦。 娶了一个带着俩拖油瓶的寡婆子。 有道是,人贱一辈子,猪贱一刀子。 人,上辈子得造了多大的孽,这辈子才能摊上个恶毒的继母。 打那以后,谢映红每天都在苦水里头泡着。 吃不饱,穿不暖...... 小小的年纪,就得承担起所有的家务活。 她起早贪黑地干。 还得侍候着继母跟她那俩小崽子。 只要稍微有点儿疏忽,或者某些人的心情不佳。 她就会平白遭到继母的毒打。 在这种非人的环境中,谢映红如同小草般坚强的生活了十年。 1945年冬,是个抗战胜利后,举国同庆的日子。 在这个人人脸上洋溢着喜气的日子里。 谢映红被继母以两块现大洋,三斗麦子,也就一头生猪的价。 卖给一个棺材瓤子做填房。 棺材瓤子是本地的一个地主老财。 名声忒臭,迎风能臭出十里地去。 为富不仁,横行乡里,“吃喝嫖赌抽”他就没有一样不沾的。 最为令人不齿的是,这棺材瓤子有个不为人知的怪癖。 但凡被他娶回去的女人,少则仨月,多则一年,必定会暴毙身亡。 这么些年下来,前前后后......花轿抬进去,棺材抬出来的妙龄女子,就不下百人。 乡里头,有不少人在私下里传言。 说这老逼登是蛤蟆精转世,专事采阴补阳的秘术。 这不当人的继母,好狠的心啊! 明摆着,要把她往火坑里推。 这回,谢映红终于激起了反抗的心。 “蝼蚁尚且贪生。” 她才十七岁,人生才开了个头。 跑,离开这个如同地狱般的家,离开这个吃人的地方。 北方的冬天,那叫一个冷。 晚上起夜撒尿,信不信,踏凉的能尿出一根冰柱来。 一个大姑娘家家的跑出家门。 在白茫茫的荒郊野地里流浪,简直跟自杀没啥子区别。 谢映红有一双堪比大老爷们的四十二码大脚。 能走的很,不大会儿,她就走出了几里地。 对了,这会儿她还不叫谢映红。 也没个正儿八经的名字。 同村子的小伙伴见她脚大,索性都管她叫“谢大脚”。 谢大脚一大早跑出来,一走就走到天儿见黑。 又冷又饿。 这会儿,就算脚再大,也白搭。 她眼一黑,“扑通”倒在雪地里。 大雪根本没有想要停下来的意思,叶片大的雪花纷飞飘落。 不大会儿工夫,谢大脚倒下的地方,就形成了一个雪堆。 等她昏昏沉沉醒过来。 已然躺在了一间极其简陋的医务室中。 谢大脚算是在阎王爷哪儿打了个转,捡回了一条小命。 有道是“麻绳专挑细处断,噩运只找苦命人。” 连日来的高烧,医疗手段和药品的匮乏,导致谢大脚留下了很严重的后遗症。 高烧不仅烧坏了她的声带,让她成为了哑巴。 还损伤了她的听力,让她变成了一名弱听者。 待在医务室的日子里,始终有个男人在陪伴着她。 这个男人名叫陆红安,瘦高个,大脑壳,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里满是关切。 他是榔头镰刀的一名侦查员。 在执行完任务返程的路上。 他发现道路旁的雪堆中,好像有一只人脚。 陆红安赶忙扒开积雪,找到了正紧闭着双眼的谢大脚。 他探了探鼻息,还有热乎气。 陆红安摸出随身带着的老参片。 这玩意,是侦查员们保命的东西。 他没有丝毫犹豫,放在自个儿嘴里嚼吧嚼吧,嘴对嘴给谢大脚喂下。 临了。 陆红安给大姑娘灌了一大口烧刀子。 或许,这就是缘分到了吧! 陆红安背着谢大脚,深一脚,浅一脚,在风雪中走了六七十里地。 他硬是没觉得累。 这就是自个儿的救命恩人? 看着男人跑前跑后的身影。 谢大脚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了被别人关心的温暖。 接下来,是那么的水到渠成,他们相爱了。 有一天,陆红安拿来了一本宋版的《百家姓》。 他凑到女人耳边,一个姓一个姓的念。 直到念到第三十四个谢姓时,女人有了反应。 于是,男人给女人起了一个新的名字,谢映红。 从此,这个世界上没有了谢大脚。 只有新生的谢映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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