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重启人生1992_1442章 牛头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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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勤这边比财务部那边还忙,因为种类太多,每一样都有专门的人负责登记和发放。
  尤其是肉类的发放,牛肉还好点,没有什么太大的挑性。
  但是猪肉就不一样了,都想要肥一点的,腰条(五花肉)更是抢手。
  一头猪腰条就那么多,都要哪够分,只能每人平均来点。
  可分肉的都是后勤职工,都不是专业的,哪能分得均。
  所以,那边一直都吵吵嚷嚷的,他多了他少了的。
  “这块儿好,我要这块儿。”一名中年女职工,手指戳了戳膘最后的腰条。
  “大姐!”负责割肉的后勤小伙子,一脸的无奈:“这块肉不能都你呀,那么多人呢,大家都得沾点。”
  “就是啊。”后面有排队的也不愿意:“那块肉的膘最厚,都给你了,我们要啥?”
  女职工不服的说道:“这后鞧的膘也很厚,你们要后鞧呗。”
  又有人不满的说道:“你都说后鞧的膘也厚,那后鞧给你。”
  周安东听到那边的吵闹声,迈步走过去。
  一共有四个分肉的摊子,旁边停着二十多辆130轻卡,车厢里都是褪完毛的肥猪和剥完皮的肉牛。
  “董事长!”
  “董事长!”
  “……”
  “怎么了?”周安东走过来问道。
  负责分肉的那名职工无奈的说道:“大家都想要膘厚一点的,可剩下瘦的都给谁呀。”
  周安东笑了,现在都抢肥肉买,等五六年以后的,这种现象就会反转,肥肉渐渐的没人要了。
  “尽量满足职工,瘦肉没人要,送到食堂,要不然也得天天买肉。还有排骨,看看你们剔的,那么干净,多浪费。
  把肋扇正常的卸下来,一起送到食堂,过年放假前,咱改善改善,炖排骨、炖牛肉,瘦肉就来个清炒肉。”
  这年头儿,除了饭店和真不差钱的,老百姓很少有买排骨吃的。
  认为那玩意肉没多少,花钱买一堆不能吃的骨头,太不划算。
  但谁都知道排骨好吃,听到周安东的话,不知道谁喊了一声。
  “董事长万岁!”
  紧接着掌声响起了起来,远处没听到的,全都好奇的看过来,悄声的问怎么了。
  “董事长!”负责分肉的职工说道:“但是这样一来,猪肉可能不够分。”
  “给蓝天畜牧公司打电话,让他们杀了送过来。”
  “那就没问题了。”这名职工点点头。
  “赶紧干活吧,估计天黑都弄不完。”
  周安东说了一声,迈步走向食堂。
  因为园区新厂都有食堂,所以老厂就把三号仓库改成了食堂。
  等过完年开春儿,老厂的大门要重新建,厂部内部和外墙也要重新装修。
  然后把广播站挪到厂部来,再把广播站那一排平房和后面酒厂粮库的院墙扒了。
  因为粮库挨着广播站这边,有十来亩的空地,正好建个食堂。
  周安东一进食堂,就闻到了烧猪毛的味道。
  快步来到厨房,就看到二十多人,拿着烧红的炉钩子烫猪头和猪蹄。
  “董事长!”
  食堂总厨叫马明义,六十多岁了,现在市招待所的总厨,就是老爷子的徒弟。
  已经退休在家好几年了,每天就是浇浇花,下下棋,带带孙子。
  一开始感觉还行,但时间一长,就感觉到难受了。
  然后就嚷嚷着找个活儿干,但是儿女不同意。
  都是孝顺的孩子,想着老父亲干了一辈子。
  终于退休了,在家享享清福,含饴弄孙的多好。
  就这样在家待了三年,实在是待不住了,就跟招待所的王仲祁打了个招呼,帮他留意点,哪里有活儿干。
  本来王仲祁想让老爷子回招待所,也不用干活,只要老爷子站在后厨,他什么都不用管。
  但老爷子已经在招待所退了,而且现在的总厨还是他徒弟,自然不会回去。
  正好,今年十月份的时候,酒厂食堂招牌厨师,王仲祁就把老爷子介绍了过来。
  而且,园区那边新厂,包括江小白、旭日升、电子厂、研究所和啤酒厂的食堂大师傅,全都是通过老爷子找来的。
  “马老。”周安东笑着跟马明义握了握手:“这猪头和猪蹄怎么弄?”
  马明义说道:“收拾完,今晚就把猪头和猪蹄酱了,明天给厂领导当下酒菜。”
  周安东点点头:“晚上吃,没什么事儿了,咱爷俩喝点儿。”
  马明义笑了,指了指已经收拾完的几个大牛头。
  “那几个牛头,我给你做牛头宴,不过先得腌制四十八小时,大后天才能吃。”
  周安东眼睛一亮,牛头宴,他还真没吃过。
  “这个好,应该很好吃。”
  “牛头宴可是有来历的。”马明义解释道:“牛头宴又叫开大宴,是土家族接待贵宾时的盛大礼仪宴会。
  据了解,牛头宴古而有之,三国时期,有一位南夷首领孟获英勇善战。有野史称,诸葛亮曾七擒七纵孟获,并以牛头犒赏众将士……”
  “还有这么个来历呢。”周安东说道:“你这么一说,我更期待了。”
  马明义来了好几个月,就连大锅菜都是徒弟在炒,他很少动手。
  再加上杜春来这些厂领导,没有特殊要求,都是跟职工一起在窗口打饭,马明义一直没有展示身手的机会。
  现在终于有机会了,而且还是给周安东吃,也是很期待的。
  周安东在后厨转了一圈:“这些猪下货和牛下货,收拾完冻起来。一会还会有排骨送过来,年前放假的时候再做,改善改善伙食。”
  “还改善伙食?”马明义说道:“我在招待所干了一辈子,带出来的徒弟好几十人,都在企事业单位工作。
  说实话,咱酒厂的伙食,变着花样的做,肉管还够吃,就连市委和市政府的食堂都比不上,更不要说其他单位食堂了。”
  周安东哈哈大笑:“大伙儿都干一大年了,吃点好的,喝点好的,热热闹闹的多好。”
  “职工能有你这样的老板,真是太幸福了。”马明义一脸的感慨:“我也很幸运,退休了,还能碰到这么大方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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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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